警示 公告日期:2022-06-06 |
标题 | 关于对挂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监管关注、约见谈话、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监管措施的情况公示(2022年5月)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二部监管[2022]139号 |
批复原因 | 资金占用违规 |
批复内容 | 口头警示 |
处理人 | 全国股转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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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1-09-03 |
标题 | 关于对挂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约见谈话、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监管措施的情况公示(2021年8月)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监管一部[2021]监管526号 |
批复原因 | 资金占用违规 |
批复内容 | 口头警示 |
处理人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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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8-10 |
标题 | 【2020】第314号关于对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年报问询函[2020]第31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8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
处理人 | 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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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18 |
标题 | 明阳科技:关于公司收到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文件批号 | 苏环行罚字[2020]09第053号 |
批复原因 | 2020年1月17日,苏州市吴江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依法对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现场查实:1、金属部件表面清洗项目未批先建。经查,公司于2018年9月开始建设金属部件表面清洗项目,并于2018年11月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上述项目投产至今未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2、未执行“三同时”制度,公司上述项目自2018年11月完成建设并投产以来,至今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 |
批复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本局现对你单位处罚款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公告编号:2020-034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本局现责令你单位于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综上合计共处罚款人民币贰拾万零壹佰伍拾元整。 |
处理人 |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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