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10-10 |
标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仑海关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甬北关现简违字[2018]0700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
文件批号 | 甬北关现简违字[2018]0700号 |
批复原因 | 2018年8月24日,发行人委托宁波宏邦报关有限公司向海关申报出口一票货物品名、税则号列不实,影响海关监管秩序,涉案案值为人民币54.96万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同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所之列违法行为 |
批复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发行人作出罚款人民币0.8万元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仑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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