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龙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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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4-07-26
标题德龙激光:关于对江苏中煤矿山设备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
文件批号上海证券交易所[2024]146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2022年4月,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股东江苏中煤矿山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设备)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如其在限售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以下简称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2024年4月20日,公司披露《关于股东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致歉并及时购回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司股东中煤设备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持有公司股份4,8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9%。2024年1月31日至2月2日,中煤设备以低于公司发行价进行集中竞价交易,合计减持134,5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合计减持金额3,535,658.52元。中煤设备以低于发行价减持公司股份,违反了其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上述承诺。经监管督促,中煤设备购回公司股份134,567股,并承诺将购回股票产生的价差全部上缴公司。
批复内容对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江苏中煤矿山设备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24-05-31
标题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中煤矿山设备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文件批号江苏证监局[2024]93号
批复原因江苏中煤矿山设备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作为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龙激光)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在德龙激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承诺,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2023年5月4日,你公司所持德龙激光股份解除限售。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2日,你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德龙激光股份134,567股,减持价格区间为每股25.39元至26.86元,低于德龙激光每股29.28元的发行价(首发价30.18元/股除权除息后)。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4-04-20
标题德龙激光:关于股东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致歉并及时购回公司股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股东中煤设备减持公司股票价格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首发价”),违反了中煤设备在《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德龙激光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批复内容中煤设备对本次违反承诺减持事项进行了深刻的反省和自查,对给公司及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表示诚挚歉意并积极进行整改,现已通过中煤设备证券账户购回德龙激光134,567股,中煤设备承诺将购回股票产生的价差全部上缴德龙激光。中煤设备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承诺事项,加强证券账户的管理,审慎操作,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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