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12-10 |
标题 | 上海苏埭新材料有限公司收到上海市金山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文件批号 | (沪金)应急罚[2021]000171号 |
批复原因 | 上海苏埭因未将危险化学品存储在专用仓库内及超出许可范围经营危险化学品 |
批复内容 | 分别给予罚款5万元、10万元的行政处罚以及没收违法所得12,035.40元。 |
处理人 | 上海市金山区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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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0-02-14 |
标题 | 关于对挂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约见谈话、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监管措施的情况公示(2020年1月)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违规收购 |
批复内容 | 口头警示 |
处理人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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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8-22 |
标题 | 淮安市环境保护局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淮环盐罚字[2016]30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淮环盐罚字[2016]30号 |
批复原因 | 淮安金宏因高纯氯化氢项目在未取得环评批复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
批复内容 | 被责令停止建设,罚款2万元。 |
处理人 | 淮安市环境保护局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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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09-30 |
标题 | 金宏气体:关于公司事故进展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厂区内超纯氨生产车间在2015年6月30日上午9点46分左右发生液氨钢瓶筒体撕裂,造成钢瓶内氨气泄露。 |
批复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发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本次事故属于一般事故。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事故发生的车间已经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并获得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验收通过。
同时,公司将认真总结、吸取该次事故的教训,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更加注重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将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位,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
处理人 | 相关政府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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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5-07-02 |
标题 | 金宏气体:关于公司发生事故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厂区内超纯氨生产车间在2015年6月30日上午9点46分左右发生液氨钢瓶筒体撕裂,造成钢瓶内氨气泄露,原因正在调查中。 |
批复内容 | 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成立现场应急工作小组,启动应急预案,积极配合相关政府部门调查事故原因。同时将进行彻底的安全生产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
处理人 | 相关政府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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