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邦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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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22
标题山东国邦收到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潍滨管行处字[2018]第6013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文件批号潍滨管行处字[2018]第6013号
批复原因山东国邦在先进制造产业园厂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
批复内容处以山东国邦120,135.29元,并于15日内拆除相关违章罩棚的行政处罚。
处理人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22
标题浙江国邦收到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新区派出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绍虞公(新)行罚决字[2017]10579号)
相关法规《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文件批号绍虞公(新)行罚决字[2017]10579号
批复原因浙江国邦未按时向公安机关或相关管理部门报送或告知流动人口相关信息的行为违法
批复内容责令浙江国邦三日内改正完毕,并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理人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新区派出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22
标题中同科技收到新昌县公安局澄潭派出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新公(澄)行罚决字[2017]11863号)
相关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文件批号新公(澄)行罚决字[2017]11863号
批复原因中同科技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所购买的剧毒化学品品种、数量以及流向信息报新昌县公安机关备案的行为违法
批复内容对中同科技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理人新昌县公安局澄潭派出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22
标题中同科技收到新昌县公安局澄潭派出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新公(澄)行罚决字[2017]12139号)
相关法规《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文件批号新公(澄)行罚决字[2017]12139号
批复原因中同科技未按时报送用工人员信息,两名用工人员应办理临时居住登记未登记的行为违法
批复内容对中同科技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理人新昌县公安局澄潭派出所
警告  公告日期:2020-05-22
标题现代医药收到绍兴市越城区公安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绍越公(蕺)行罚决字[2018]15456号)
相关法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绍越公(蕺)行罚决字[2018]15456号
批复原因现代医药门户网站接入互联网正式上线运行后未至所在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的行为违法
批复内容对现代医药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为当场训诫。
处理人绍兴市越城区公安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22
标题九汇广告收到新昌县国土资源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新土资罚[2017]24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文件批号新土资罚[2017]24号
批复原因九汇广告以建设企业道路以及停车场为由,未经依法批准用地的行为
批复内容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没收地上建的建(构)筑物;并处以罚款人民币69,166.00元。
处理人新昌县国土资源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22
标题山东国邦受到潍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潍滨)安监罚[2017]11709121-1号)
相关法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文件批号(潍滨)安监罚[2017]11709121-1号
批复原因山东国邦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管理作业:现场检修作业未做到工完料清;受限空间作业票证未做到每隔2小时一检测,与受限空间管理制度规定的不一致,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批复内容处以责令限期改正、罚款1万元。
处理人潍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22
标题山东国邦受到潍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潍滨)安监罚[2017]11711071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文件批号(潍滨)安监罚[2017]11711071号
批复原因山东国邦因罐区甲醇卸车管道法兰静电跨接线脱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被处以罚款5,000元。
处理人潍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22
标题华大医药受到绍兴市上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虞安监罚[2018]70号)
相关法规《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
文件批号虞安监罚[2018]70号
批复原因华大医药因未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危险作业的规定和单位的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违反了《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
批复内容罚款4万元。
处理人绍兴市上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22
标题山东国邦受到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潍滨)应急罚[2019]21906111号)
相关法规《生产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文件批号(潍滨)应急罚[2019]21906111号
批复原因山东国邦因2019年6月3日、5日,滨海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山东国邦未对301车间控制室应急柜内物资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山东国邦301车间控制室内应急柜内滤毒罐及消毒酒精已过期失效,违反了《生产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批复内容处以罚款1.9万元。
处理人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22
标题山东国邦受到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潍滨)应急罚[2020]42001021号)
相关法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文件批号(潍滨)应急罚[2020]42001021号
批复原因山东国邦因未执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下达的责令停止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监察指令,于2019年12月31日擅自进行该项目罐区控制室的施工建设,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批复内容处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
处理人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22
标题山东国邦收到潍坊市寒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寒综行处字[2020]第GD003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文件批号寒综行处字[2020]第GD003号
批复原因山东国邦存在的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开工建设潍坊国邦科创中心的行为
批复内容处以罚款377,170.62元的行政处罚。
处理人潍坊市寒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22
标题山东国邦收到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潍统罚字[2019]第003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潍统罚字[2019]第003号
批复原因山东国邦2018年全年煤炭消费上报数与核查数不符
批复内容处以责令改正、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理人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22
标题山东国邦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潍坊滨海税罚[2019]437361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文件批号潍坊滨海税罚[2019]437361号
批复原因山东国邦2017年存在公司员工收入少扣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其中达到起征点的漏报金额为847,721元,少交个人所得税59,482.87元。该行为属于不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税收违法行为。
批复内容对山东国邦处以未代扣代缴税额50%罚款,即29,741.44元。
处理人国家税务总局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22
标题浙江国邦受到绍兴市上虞区环境保护局处罚(虞环罚字[2017]10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梁防治法》
文件批号虞环罚字[2017]10号
批复原因绍兴市上虞区环境保护局对浙江国邦进行现场检查及监测分析,浙江国邦下风向臭气浓度为25,未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即臭气浓度厂界标准值为20。浙江国邦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梁防治法》第八十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罚款8万元。
处理人绍兴市上虞区环境保护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22
标题公盛材料受到新昌县环境保护局处罚(新环罚字[2018]71号)
相关法规《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文件批号新环罚字[2018]71号
批复原因新昌县环境保护局对公盛材料的现场检查中,发现公盛材料未将装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原料空桶(系危险废物)按规范要求贮存管理,随意露天堆放。上述行为已构成“随意堆放危险废物”,违反了《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批复内容责令公盛材料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8.5万元。
处理人新昌县环境保护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22
标题山东国邦受到潍坊市环境保护局滨海区分局处罚(潍滨环罚字[2018]1126-8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文件批号潍滨环罚字[2018]1126-8号
批复原因潍坊市环境保护局滨海区分局执法人员对山东国邦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山东国邦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排放,造成厂界异味污染。山东国邦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
批复内容对山东国邦处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5万元的处罚。
处理人潍坊市环境保护局滨海区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22
标题浙江国邦受到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处罚(绍市环罚字[2020]8号(虞))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文件批号绍市环罚字[2020]8号(虞)
批复原因2019年8月19日,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浙江国邦进行现场执法检查,通过查阅环评报告及相关资料,发现浙江国邦2018年和2019年恩诺沙星和盐酸恩诺沙星产量已超出环评审批总量,生产规模发生重大变化,在未重新报批环评文件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浙江国邦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规定,依法应当予以处罚。
批复内容对浙江国邦作出罚款46.48万元的处罚。
处理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22
标题和宝生物收到新昌县地方税务局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新地税稽罚[2017]2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文件批号新地税稽罚[2017]2号
批复原因和宝生物在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未扣缴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合计722,497.11元。
批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和宝生物少缴房产税税款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88,024.4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对和宝生物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的行为处以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273,224.10元。
处理人新昌县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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