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9-18 |
标题 | 太仓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苏州合一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太)安监罚告[2018]173号) |
相关法规 |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
文件批号 | (太)安监罚告[2018]173号 |
批复原因 | 2018年9月18日,因苏州合一主要负责人未接受职业卫生培训,违反了《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
批复内容 | 太仓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苏州合一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太)安监罚告[2018]173号),对其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0元的罚款。苏州合一已如期足额缴纳罚款并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
处理人 | 太仓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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