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 公告日期:2023-11-20 |
标题 |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陈学敏、卢现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217号 |
批复原因 | 2023年4月17日,你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00万元到-4,200万元,同比由盈转亏。经查,你公司在存货出现减值迹象时,未及时审慎判断相关减值计提对公司业绩盈亏变化的影响,导致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业绩预告。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陈学敏、卢现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深圳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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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3-09-11 |
标题 | 深圳新星:关于对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 |
文件批号 | 上海证券交易所[2023]121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2023年4月17日,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5,200万元到-4,2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净利润)为-6,200万元到-5,200万元。公告显示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结合存货预期销售情况,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5,992万元。2023年4月25日,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实现净利润-4808.49万元,实现扣非净利润-5719.13万元。 |
批复内容 | 对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学敏,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卢现友,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周志,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肖长清予以通报批评。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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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12-16 |
标题 | 深圳新星: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文件批号 | 豫0381环罚决字[2022]190号 |
批复原因 |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11月17日对洛阳新星进行了调查,发现洛阳新星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年产60000t/a铝钛硼杆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氟铝酸钾等危险废物,未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存放。 |
批复内容 | 对洛阳新星作出“罚款柒拾壹万柒仟柒佰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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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5-28 |
标题 | 深圳新星:关于对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之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22]0438号 |
批复原因 |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圳新星”)于2022年5月1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 |
批复内容 | 根据相关规定,现对工作函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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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9-07 |
标题 | 深圳新星:关于全资孙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文件批号 | 全环罚告字[2021]11号 |
批复原因 | 赣州市全南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8月16日对普瑞科技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普瑞科技存在脱硫塔里双碱湿法溶液从风机里泄漏,泄漏的溶液从公司雨水沟流入桃江的环境违法行为。 |
批复内容 | 拟责令普瑞科技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双碱湿法溶液再次流入雨水沟,并处以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赣州市全南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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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1-05-13 |
标题 | 深圳新星:关于对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监函[2021]0060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2021年4月16日,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星或者公司)披露2020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公司预计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3,400万元到3,800万元,与上年同期同比减少5,627万元到6,027万元,同比减少59.69%到63.93%。未及时预告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对外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后,交易对方未及时将该子公司名下的采矿权抵押给公司,由此调减原计入投资收益的相应金额。2021年4月27日,公司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实现净利润为2,812.74万元,同比减少70.16%。年度业绩预告是市场和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应当根据规则要求和经营情况,对年度业绩进行客观、谨慎的估计,符合披露业绩预告标准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及时、准确地披露业绩预告。公司2020年净利润同比下降70.16%,已达到应当披露业绩预告的标准,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业绩预告,迟至2021年4月16日方才披露业绩预减公告。同时,公司业绩预告数据与最终实际业绩也存在一定差异。 |
批复内容 | 对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学敏、董事会秘书周志、财务总监卢现友、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林志伟予以监管警示。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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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8-11 |
标题 |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被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行政处罚(深建(光)罚字(2017)第065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深建(光)罚字[2017]第065号 |
批复原因 |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和未经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新星工业园内的建筑物 |
批复内容 | 罚款615,190.61元 |
处理人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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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8-11 |
标题 | 松岩冶金材料(全南)有限公司被全南县消防救援大队行政处罚(全公(消)行罚决字[2018]0032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全公(消)行罚决字[2018]0032号 |
批复原因 | 建设工程未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备案、逾期未改 |
批复内容 | 罚款3,000元 |
处理人 | 全南县消防救援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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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8-11 |
标题 | 松岩冶金材料(全南)有限公司被全南县公安消防大队行政处罚(全公(消)行罚决字[2018]0033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全公(消)行罚决字[2018]0033号 |
批复原因 | 建设工程未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备案、逾期未改 |
批复内容 | 于2018年9月19日前停止施工 |
处理人 | 全南县公安消防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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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8-11 |
标题 | 松岩冶金材料(全南)有限公司被全南县消防救援大队行政处罚(全(消)行罚决字〔2020〕0004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全(消)行罚决字[2020]0004号 |
批复原因 | 一仓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故障)、配电房气体灭火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故障)以及消防控制室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 |
批复内容 | 罚款9,000元 |
处理人 | 全南县消防救援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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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8-11 |
标题 | 松岩冶金材料(全南)有限公司被全南县消防救援大队行政处罚(全(消)行罚决字〔2020〕0005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全(消)行罚决字[2020]0005号 |
批复原因 | 一仓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故障)、配电房气体灭火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故障)以及消防控制室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 |
批复内容 | 罚款5,000元 |
处理人 | 全南县消防救援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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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8-08-11 |
标题 | 深圳新星关于全资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整改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全)安监危责改[2018]7号、(全)安监危复查[2018]7号 |
批复原因 |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松岩冶金材料(全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岩冶金”)外部设备维护人员在检修氟化氢储罐液位计时,在拆卸氟化氢储罐输送管道连接法兰过程中,法兰盘和胶垫衍接处吸附的氟化氢发生挥发性残气泄露(当时氟化氢储罐已经按规定排空一个月待检,无氟化氢储存),造成外部设备维护人员短暂晕厥,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立即报当地120救护车,救护车抵达全南县人民医院后其身体已基本恢复正常,后经赣州市医院体检一切正常,未对其身体造成任何损伤,外部设备维护人员次日即恢复上班。 |
批复内容 | 事件发生后松岩冶金立即向全南县安监局汇报,全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向松岩冶金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全)安监危责改[2018]7号】及《整改复查意见书》【(全)安监危复查[2018]7号】,责令松岩冶金:
1、立即停产整改。
2、制定整改方案。
3、立即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4、开展一次氟化氢泄露应急演练。 |
处理人 | 全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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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03-26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高送转事项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8]0248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关于对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高送转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248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本函件内容,并于3个交易日内回复并对外披露。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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