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友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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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4-06-22
标题健友股份: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4]0670号
批复原因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健友股份”)于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670号)
批复内容公司收到《工作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及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逐项核查并进行回复,现就《工作函》内容及具体回复公告如下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4-01-12
标题关于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工作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4]004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关于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工作函
批复内容针对业绩预亏及存货减值发出监管工作函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22-05-19
标题健友股份:关于对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22]0047号
批复原因一、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联关系披露不准确 此外,公司还存在货币资金入账不规范、三会运作相关资料不全等问题。
批复内容对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唐咏群、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黄锡伟予以监管警示。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1-12-14
标题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唐咏群、黄锡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
文件批号江苏证监局[2021]167号
批复原因一、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且未按规定披露 二、临时公告不准确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唐咏群、黄锡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1-12-14
标题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江苏证监局[2021]168号
批复原因一、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且未按规定披露 二、临时公告不准确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6-22
标题健友股份:健友股份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1]0548号
批复原因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健友股份”)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0548号)
批复内容公司收到《工作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及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逐项核查并进行回复,现就《工作函》回复并公告如下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2-15
标题南京健友宾馆有限公司受到南京市秦淮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处罚(宁秦卫[公]罚决字[2018]第05号)
相关法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文件批号宁秦卫[公]罚决字[2018]第05号
批复原因因未按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等进行卫生检测以及安排胡虹等三人未获得有效健康证明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批复内容被处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3,000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处理人南京市秦淮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03
标题南京健友药业有限公司被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水务局行政处罚(宁新区管环罚[2020]8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宁新区管环罚[2020]8号
批复原因2020年4月26日,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水务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宁新区管环罚[2020]8号),2019年7月8日,执法人员在检查健友药业时发现污水处理系统处异味较明显,经查,当天该系统处于检测状态,2号沉淀池观察口未完全密闭。
批复内容责令健友药业改正,并处以罚款人民币6.14万元。
处理人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水务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0-04-21
标题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公司及公司董秘黄锡伟下发口头警示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9年4月25日,公司按预约时间在本所公司管理系统上传、披露2018年年报等公告。在公告上传的过程中,出现公告传错、上传公告内容正文为非正式版本、公告类别选择错误、缺少重要公告上网文件、公告提交分多个申请等低级错误。
批复内容口头警示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4-21
标题健友股份受到江苏省南京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文件批号宁地税稽罚[2016]138号
批复原因公司2014年5月10日与南京健友药业有限公司签订《制剂合作研发及批文所有权转让合同》合同确定转让价款为450万元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批复内容被处以少缴税款0.5倍罚款共计人民币675元的行政处罚。
处理人江苏省南京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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