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 公告日期:2023-12-12 |
标题 | 关于对方燕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若干规定》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经查,你作为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监事会主席,原定任期至2023年7月21日结束,于2021年9月10日提前离任。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1月7日期间,你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公司股票21,000股,卖出公司股票21,000股,超比例减持公司股份15,750股。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宁波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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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1-29 |
标题 | 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21]3007号 |
批复原因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3007号),对公司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提出监管要求。 |
批复内容 | 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相关问题进行认真核查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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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12-21 |
标题 | 关于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工作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永新光学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 |
批复内容 | 上海证券交易所就永新光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明确监管要求。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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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1-22 |
标题 | 滁州市财政局出具滁财(公)罚(2016)03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文件批号 | 滁财(公)罚[2016]031号 |
批复原因 | 斯高谱因与南京兆坤仪器有限公司投标报名MAC地址相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滁州市财政局对斯高谱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一)处以本次采购预算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即2,350元;(二)自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之日起,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记入信用信息记录。 |
处理人 | 滁州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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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11-16 |
标题 | 子公司南京永新收到环保部门处罚决定书宁环罚字[2016]36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宁环罚字[2016]3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氧化工段生产线配套环保设施酸雾净化塔未同步开启。 |
批复内容 | 对南京永新处以260,000元的罚款。 |
处理人 | 南京市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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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11-30 |
标题 | 子公司南京永新收到环保部门处罚决定书宁环罚字[2015]94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宁环罚字[2015]9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雨排口水量大,水质混浊,现场采样分析后超标。 |
批复内容 | 处以9.80万元的罚款。 |
处理人 | 南京市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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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07-07 |
标题 | 江苏省南京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出具宁地税稽罚告[2015]180号《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文件批号 | 宁地税稽罚告[2015]180号 |
批复原因 | 南京永新因2014年4月、5月、12月以苏果购物卡形式奖励公司优秀员工,共计24,000元,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未纳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造成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批复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对南京永新未按税法规定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5,104.51元的行为,处以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2,552.26元。 |
处理人 | 南京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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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05-07-21 |
标题 | 宁波光学仪器厂被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甬工商处字[2005]第121-(17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年度检验办法》 |
文件批号 | 甬工商处字[2005]第121-(176)号 |
批复原因 | 因宁波光学仪器厂未在法定期限内参加2004年度企业检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和《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被吊销营业执照。 |
处理人 | 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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