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12-14 |
标题 |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郑德胜)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24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郑德胜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郑德胜控制使用账户情况
二、郑德胜通过多种手段操纵“亚振家居”股票价格
三、郑德胜通过多种手段操纵“诺邦股份”股票价格
四、郑德胜通过多种手段操纵“圣龙股份”股票价格 |
批复内容 | 没收郑德胜违法所得31,443,546.04元,并处以31,443,546.04元罚款。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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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1-01-12 |
标题 | 诺邦股份:诺邦股份关于下属公司纳奇科化妆品有限公司发生安全事故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2021年1月11日上午,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国光旅游用品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奇科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奇科”)1号楼与2号楼之间廊桥发生坍塌事故。 |
批复内容 | 公司已要求包括纳奇科在内的各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进行隐患排查,保障后续安全生产。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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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9-19 |
标题 | 诺邦股份关于回复2017年半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7]2178号 |
批复原因 |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3号》)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
批复内容 | 公司对《问询函》所述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核查,现就《问询函》中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并对《诺邦股份2017年半年度报告》等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和补充披露。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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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9-12 |
标题 | 诺邦股份:关于对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7]2178号 |
批复原因 |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3号》)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于2017年9月11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7年9月14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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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8-04 |
标题 | 关于对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7]0898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关于对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898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在2017年8月9日之前,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作相应修改。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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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4-07-29 |
标题 | 诺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余公(消)行罚决字[2014]0189号 |
批复原因 | 2014年7月29日,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余杭区大队向公司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余公(消)行罚决字[2014]0189号),由于公司在厂区三号车间与四号车间之间擅自搭建钢棚占用防火间距。 |
批复内容 | 对公司罚款6,100元。公司及时缴纳了上述罚款,并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有效整改。 |
处理人 | 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余杭区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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