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化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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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警示  公告日期:2022-05-30
标题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季文庆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江苏证监局[2022]57号
批复原因季文庆: 经查,你原是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化微)持股5%以上的股东。2022年4月12日,你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2%江化微股份,减持后你所持江化微股份低于5%,不再具有上市公司大股东身份。完成本次转让6个月内,你在未按《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八条、第十条的规定提前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于2022年4月1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减持4000股江化微股份,成交金额120280元。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2-04-19
标题江化微: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误操作违规减持股份及致歉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化微”)于2022年4月16日收到公司股东季文庆先生《关于违规减持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季文庆先生在未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因误操作减持公司股票4,000股。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份变动属于违规减持。
批复内容1、上述行为发生后,季文庆先生已深刻意识到本次事项的严重性,并对本次违规减持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今后将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加强自身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严格遵守,防止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2、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相关工作人员关于《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工作,同时加强家属及关联人教育与宣导,严格关联方管理,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规定,规范操作,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1-09-04
标题江化微: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整改复查意见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苏镇新)应急复查[2021]200号
批复原因镇江新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于2021年08月27日作出了现场处理措施的决定(详见公告2021-030),经对镇江江化微公司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提出如下意见:复查当日,镇江江化微公司:1.年产22.8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副产0.7万吨工业级化学品及再生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年产22.8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副产0.7万吨工业级化学品及再生项目三期工程项目变更后涉及的建筑物:无机混配车间厂房、有机混配车间厂房、其他建构筑物预留位置(硫酸罐区(14只罐)、甲类溶剂罐区(28只罐)丙类溶剂罐区(20只罐)、戊类罐区(8只罐)、醋酸及双氧水罐区、及相关卸区、泵区)已暂时停止建设、已立即停止使用。
批复内容镇江江化微收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中《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苏镇新)应急现决[2021]10号)相关事项已整改完毕。本次行政处罚对镇江江化微一期项目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秩序、产量以及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处理人镇江新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1-08-28
标题江化微: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文件批号(苏镇新)应急责改[2021]181号、(苏镇新)应急现决[2021]10号
批复原因1、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一)存在的违法违规事实(1)、年产22.8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副产0.7万吨工业级化学品及再生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变更后未经安全条件审查合格,已建设;(2)、年产22.8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副产0.7万吨工业级化学品及再生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变更后有机回收利用装置没有安全条件审查合格,已建设。 2、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一)存在的违法违规事实年产22.8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副产0.7万吨工业级化学品及再生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年产22.8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副产0.7万吨工业级化学品及再生项目三期工程项目变更后涉及的建筑物:无机混配车间厂房、有机混配车间厂房、其他建构筑物预留位置(硫酸罐区(14只罐)、甲类溶剂罐区(28只罐)丙类溶剂罐区(20只罐)、戊类罐区(8只罐)、醋酸及双氧水罐区、及相关卸区、泵区未经安全条件审查合格,已建设。
批复内容1、对于《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镇江江化微有信心于11月15日完成违法违规行为所涉事项的整改;《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中不符合事项对于一期项目的实施没有影响,待二期、三期项目实施时,镇江江化微将补充相关手续启用《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中所涉建筑物。 2、镇江江化微深刻总结本次教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处理人镇江新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4-01
标题江化微:关于对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徐强、徐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21]0037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化微或公司)股东徐强、徐珺系兄妹关系,为一致行动人关系。截至2019年11月25日,二人分别持有公司股份400.4万股,合计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7.34%。根据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以下简称《执行裁定书》),徐强、徐珺所持全部股份于2019年11月25日、2020年4月2日被司法冻结。但徐强、徐珺未将上述股份冻结事项及时告知公司,直至公司收到《执行裁定书》后,才于2020年12月23日披露上述股份冻结信息。
批复内容对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徐强、徐珺予以监管关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9
标题江化微受到江阴市应急管理局的行政处罚(澄应急罚[2020]察A-2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
文件批号澄应急罚[2020]察A-2号
批复原因2019年12月27日,江阴市应急管理局人员在江化微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经查,发现江化微未采取相关措施,将隐患问题及整改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进行通报的行文。
批复内容对公司处以2万元罚款。
处理人江阴市应急管理局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9-01-15
标题江化微关于媒体报道的说明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近日,从外媒报道中获悉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江化微(镇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公司”)几位台湾籍员工被台湾警方拘禁。目前事件正在调查中。
批复内容子公司江化微(镇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公司”)几位台湾籍员工被台湾警方拘禁。目前事件正在调查中。
处理人台湾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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