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煤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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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4-04-13
标题平煤股份:关于董事窗口期增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董事王羊娃先生因窗口期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票,违反了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王羊娃先生承诺:对于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本人承诺将在未来12个月内不进行减持。本人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后续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审慎操作,重视并履行自身职责和义务,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未来将切实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2、公司董事会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核实相关情况并向其重申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积极督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4-01-15
标题平煤股份:关于下属分公司发生煤矿瓦斯事故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下属分公司十二矿于2024年1月12日14时51分许,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事故发生后,公司第一时间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并启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截至目前,经全力搜救、核实,事故确定13人遇难,3人失联,失联人员仍在全力搜救中,抢险救援仍在紧张进行中。
批复内容公司鉴于目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同时为确保春节期间生产安全,要求下属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共计13对矿井)立即停工停产,一是立即组织上述矿井开展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查漏补缺,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制定相应管控措施并严格落实;二是立即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井上下全覆盖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建立清单台账,限期整改,整改完毕通过验收后,方可复工复产。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3-28
标题平煤股份:关于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2]020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在5个交易日内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同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5-20
标题平煤股份:平煤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增资集团财务公司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1]044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监管工作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本工作函要求,妥善处理上述重大事项,请于收到本函件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18-08-16
标题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三矿重大事故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三矿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
批复内容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由一级降为三级。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18-02-16
标题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矿重大事故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2人死亡
批复内容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由一级降为三级。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17-11-28
标题平煤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资产收购事项的二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2351号
批复原因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17】2351号《关于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收购事项的二次问询函》。
批复内容现将回复全文予以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11-22
标题平煤股份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资产收购事项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2318号
批复原因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11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17】2318号《关于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收购事项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根据问询函要求,本公司立即组织评估机构和有关部门进行讨论,现将问询函涉及有关问题予以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11-22
标题关于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收购事项的二次问询函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235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收购事项的二次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7年11月28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11-14
标题关于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2318号
批复原因你公司于2017年11月14日发布关于股权收购的公告,披露下属子公司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宏选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宏选煤公司)拟以评估值52,257万元作价,收购关联方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宏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宏焦化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武汉平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贸易公司)100%股权。截止2017年8月31日,标的公司账面净资产为5,274.02万元。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7年11月21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7-11-08
标题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平环责改[2017]13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平环责改[2017]13号
批复原因未按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要求在预警时间内停产
批复内容出具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平环责改[2017]13号),责令落实减排措施。
处理人平顶山环保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6-28
标题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六矿被平顶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华区分局行政处罚(平新)质监罚字[2017]08002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平新)质监罚字[2017]08002号
批复原因2017年6月28日,平顶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华区分局因使用未经监督检验的锅炉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六矿作出(平新)质监罚字[2017]08002号行政处罚决定。
批复内容处以罚款三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理人平顶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华区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6-01
标题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被平顶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华区分局行政处罚(平新)质监罚字[2017]08003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平新)质监罚字[2017]08003号
批复原因2017年6月1日,平顶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华区分局因使用未经检验的锅炉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五矿作出(平新)质监罚字[2017]08003号行政处罚决定。
批复内容责令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的锅炉并处以罚款四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理人平顶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华区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10-11
标题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天宏选煤厂被平顶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平)安监管罚决字[2016执1]1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平)安监管罚决字[2016执1]1号
批复原因2016年10月11日,平顶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因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类违法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天宏选煤厂作出(平)安监管罚决字[2016执1]1号行政处罚决定。
批复内容处以罚款一万一千元的行政处罚。
处理人平顶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8-01
标题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三矿被襄城县环保局行政处罚襄环罚决[2016]9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文件批号襄环罚决[2016]9号
批复原因2016年8月1日,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和第七十二条。
批复内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人民币三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理人襄城县环保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09-30
标题平煤股份关于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问题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
文件批号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5]31号
批复原因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在2014年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一、平顶山金鼎煤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金鼎煤化)2014年从平煤股份购入生产原料(煤泥水)6882.47万元,燃料煤859.07万元,合计交易额7741.54万元,金鼎煤化属于河南平能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平能创投)的全资子公司,平能创投实质属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各单位职工持股(平煤股份及下属各公司职工持股为45.42%),该股权结构形式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向其倾斜,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五款,10.2.4条的相关规定,2014年平煤股份与金鼎煤化的交易应当认定为关联交易并进行披露。 二、你公司2014年年报披露票据保证金期末余额8653.77万元,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上述余额全部确认为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将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年报披露表述不准确。与《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规定不符。
批复内容公司对于决定书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董事长立即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对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间。同时通过专人送达、传真和电邮的方式,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传达了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5〕31号)的有关内容,并组织认真学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将具体的整改情况予以公告。
处理人河南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09-16
标题平煤股份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2015]31号
批复原因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在2014年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一、平顶山金鼎煤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金鼎煤化)2014年从平煤股份购入生产原料(煤泥水)6882.47万元,燃料煤859.07万元,合计交易额7741.54万元,金鼎煤化属于河南平能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平能创投)的全资子公司,平能创投实质属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各单位职工持股(平煤股份及下属各公司职工持股为45.42%),该股权结构形式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向其倾斜,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五款,10.2.4条的相关规定,2014年平煤股份与金鼎煤化的交易应当认定为关联交易并进行披露。 二、你公司2014年年报披露票据保证金期末余额8653.77万元,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上述余额全部确认为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将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年报披露表述不准确。与《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规定不符。
批复内容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责令你公司在2015年9月30日前改正上述违规行为。同时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证券法律法规,对以上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并在9月30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处理人河南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06-13
标题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十二矿复工复产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豫煤安监调查函[2015]19号
批复原因近日,公司收到《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二矿“3·22”机电事故的通报》(豫煤安监调查函[2015]19号),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二矿因发生1起机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按照豫政[2011]40号文件规定需立即停产整顿。
批复内容停产后,公司立即按停产整顿的有关要求对所属矿井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强化安全意识,切实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2015年6月9日经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批复,公司下属十二矿整改后验收合格,同意复产。
处理人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04-08
标题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十二矿停产整顿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豫煤安监调查函[2015]19号
批复原因近日,公司收到《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二矿“3·22”机电事故的通报》(豫煤安监调查函[2015]19号),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二矿因发生1起机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按照豫政[2011]40号文件规定需立即停产整顿。
批复内容停产后,公司立即按停产整顿的有关要求对所属矿井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强化安全意识,切实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待上级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恢复生产。
处理人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12-30
标题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豫证监发[2008]479号文
批复原因一、独立性严重不足。 二、公司治理制度需进一步修订完善。 三、三会运作问题。 四、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问题。 五、募集资金使用问题。 六、信息披露问题。
批复内容针对《限期整改通知书》提出的问题,公司提出整改措施和计划。
处理人河南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19
标题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1、针对公司未在定期报告中充分披露募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超出预计5800万元的确认依据的问题 2、针对公司需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水平的问题
批复内容总之,上市公司治理是一项复杂、系统、创新性的工程,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和提高。今后公司将以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一如既往地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积累公司治理经验,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处理人河南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0-31
标题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1、《整改意见》指出:"公司以募集资金收购控股股东十三矿、朝川矿、香山矿等资产,实际交易金额超出预计达5800万元,系因评估基准日到交割日标的资产的业务变化形成的差额,公司未在定期报告中充分披露该差额的确认依据"。 2、《整改意见》指出:"公司需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水平,确保账目能够完整准确反映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经过和金额"。
批复内容今后,公司将在监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公司规范运作,创新具有自身特色的公司治理做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处理人河南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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