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网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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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问讯  公告日期:2021-10-27
标题文山电力:关于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审核意见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1]282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交易所下发的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在5个交易日内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对重大资产重预案作相应修改。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5-17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王良友)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18]34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王良友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王良友控制“于某松”“于某宇”和“闫某红”账户内幕交易“文山电力”情况 (一)王良友为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与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接触的便利条件 王良友作为文山电力实际控制人南方电网的副总经理,属于《证券法》第七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具有通过工作关系获取内幕信息的便利条件。2015年8月至9月期间,王良友和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并没有长时间的出差或者休假,均一直正常履职,存在与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接触的便利条件。 (二)王良友实际控制并利用“于某松”“于某宇”和“闫某红”账户 王良友、于某松、于某宇和闫某红系亲属关系,于某松是王良友的姐夫,于某宇是王良友的外甥,闫某红是王良友的妻妹。 “于某松”账户资金来源于王良友、王某芹(王良友姐姐)和王某生(王良友父亲)银行账户。“于某宇”账户资金主要来源于王良友、王某安、和某之(王良友同事)银行账户。“闫某红”账户资金主要来源于闫某红和赵某珍(王良友岳母)。 “于某松”“于某宇”和“闫某红”账户交易方式是网上委托和手机交易。“于某松”“于某宇”和“闫某红”账户交易“文山电力”的MAC地址存在重合情形,该地址指向王良友办公笔记本电脑。“于某松”“于某宇”账户交易“文山电力”的IP地址和手机号存在重合情形,下单手机号一直由王良友使用。“闫某红”账户交易“文山电力”使用手机号系南方电网调度中心分配给王良友查看电网曲线的专用电话,一直由他使用。 此外,王良友陈述“于某宇”“于某松”和“闫某红”账户均由他操作,交易“文山电力”的所有买卖指令均由他本人发出。于某宇也表示,他的账户交由王良友使用。 综上,上述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文山电力”共计盈利1,737,692.27元。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我会决定:没收王良友违法所得1,737,692.27元,并处以3,475,384.54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5-17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石朝辉)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18]35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石朝辉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文山电力筹划进行资产重组的事项构成《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在文山电力发布公告前,该信息属于《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不晚于8月21日形成,9月23日公开。周某文知悉文山电力重组事项推进进度,不晚于8月21日知悉该内幕信息。 石朝辉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南方电网财务部资产税务处处长周某文为亲属关系,石朝辉为周某文的表哥。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石朝辉与周某文之间存在频繁通讯联系,分别通话9次,短信18条。 “石朝辉”账户资金主要来源于郑某茜(石朝辉妻妹)和郑某芳(石朝辉妻子)银行账户,并于卖出“文山电力”后流向项某伟(郑某茜丈夫)银行账户。 “石朝辉”账户交易“文山电力”的IP地址显示为广东省中山市,与石朝辉住址一致。交易MAC地址和硬盘序列号指向石朝辉家中笔记本电脑。 此外,石朝辉承认其本人实际控制自己证券账户。 2015年9月1日至9月14日,“石朝辉”账户累计买入“文山电力”473,600股,买入成交金额4,014,002元,2015年9月8日、2016年1月15日至2016年1月19日全部卖出,卖出成交金额为3,915,654元,累计亏损104,813.97元。 “石朝辉”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持续放量买入“文山电力”473,600股,其中2015年9月11日上午9点55分,石朝辉主叫周某文15秒,之后石朝辉于10点30分后开始委托买入“文山电力”;9月14日上午10点22分,石朝辉主叫周某文,同时互有短信往来,石朝辉随后大量委托买入“文山电力”,该两天买入“文山电力”量占总买入量的39.53%。“石朝辉”账户买入“文山电力”时间与两人联络时间高度吻合。此外,存在借入资金买入“文山电力”、卖出“文山电力”时间与调查组进场调查时间吻合等情形,交易行为明显异常。 石朝辉的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三条和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内幕交易情形。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石朝辉处以30万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6-21
标题文山电力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文山文电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格式准则第2号》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752号
批复原因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文山文电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75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对收购文山文电设计有限公司相关事宜进行补充披露。
批复内容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与会计师对《问询函》中提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对《问询函》中提及的问题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6-16
标题文山电力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文山文电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格式准则第2号》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752号
批复原因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文山文电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75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对收购文山文电设计有限公司相关事宜进行补充披露。
批复内容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于2016年6月20日之前,落实上述事项,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公司正在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问询函》回复涉及的相关工作,尽快将相关回复报送至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1-08
标题文山电力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5]2083号
批复原因2015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5】208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经审阅公司提交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有如下问题需要公司作进一步说明和补充披露。 一、关于标的资产是否符合借壳条件 二、关于标的资产行业及财务信息 三、风险提示适当性
批复内容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与各方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核查,现对《问询函》中提及的问题回复如下。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5-12-31
标题文山电力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5]2083号
批复原因2015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5】208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经审阅公司提交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有如下问题需要公司作进一步说明和补充披露。 一、关于标的资产是否符合借壳条件 二、关于标的资产行业及财务信息 三、风险提示适当性
批复内容目前,公司正在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组织中介机构开展《问询函》回复涉及的相关工作,并尽快将相关回复报送至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12-06
标题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说明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1)公司财务总监兼任关联企业云南滇能(集团)控股公司的总会计师及财务部主任,其承担上市公司工作的时间、精力及独立性等受到影响。(2)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记录在形式上需进一步规范。(3)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尚需加强。
批复内容
处理人云南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1-06
标题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1)公司财务总监兼任关联企业云南滇能(集团)控股公司的总会计师及财务部主任,其承担上市公司工作的时间、精力及独立性等受到影响。(2)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记录在形式上需进一步规范。(3)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尚需加强。
批复内容
处理人云南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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