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28 |
标题 | 张江高科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房地产》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6]0414号 |
批复原因 | 2016年4月22日,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编号为上证公函【2016】0414号《关于对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根据函件要求,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公告。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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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6-04-25 |
标题 | 张江高科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房地产》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6]0414号 |
批复原因 | 2016年4月22日,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编号为上证公函【2016】0414号《关于对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于2016年4月29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根据上述函件要求,公司正组织有关部门积极准备答复工作,将尽快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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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3-09-25 |
标题 | 关于对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高科”)存在以下违规行为:自2012年11月12日至2013年5月27日,张江高科通过本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事堂”)股份1,328.845万股,占嘉事堂总股本的5.537%。张江高科在卖出“嘉事堂”的股份达到5%时,没有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13条等相关规定及时向本所提交书面报告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在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前也没有停止卖出“嘉事堂”的股份。
本所认为,张江高科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4条、第11.8.1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鉴于张江高科的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7.2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决定对张江高科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张江高科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上述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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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19 |
标题 |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整改情况说明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1、关于部分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没有记录人签字整改情况2、关于部分监事会会议无会议记录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的三届六次、三届七次监事会无会议记录3、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执行委员会运作的问题整改情况 |
批复内容 | 公司治理是一项长期工作。今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并以此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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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 | 上海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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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1-07 |
标题 |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1、关于部分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没有记录人签字
2、关于部分监事会会议无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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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内容 |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并以此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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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 | 上海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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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2-01-11 |
标题 |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管办巡回检查意见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公司章程》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
批复内容 |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监管办公室于2001年10月25日起对本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并于2001年12月12日以沪证司(2001)230号文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
处理人 | 上海证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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