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达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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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4-09
标题关于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定期报告事后审核意见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0]0328号
批复原因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328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2020年4月17日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4-17
标题悦达投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9]0453号
批复原因2019年4月16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45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收到函件即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9年4月23日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9-04-12
标题关于对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
文件批号纪律处分决定书[2019]23号
批复原因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决定书》(〔2018〕69号)中查明的事实,2002年12月7日至2009年7月17日期间,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集团)利用季静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且交易的股票中包含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投资或公司)的股票。悦达集团于2006年12月31日、2007年12月31日、2008年12月31日,通过季静证券账户分别持有悦达投资股票4,811,377股、280,000股和751,870股。作为悦达投资的控股股东,悦达集团未将上述持股情况告知悦达投资,导致悦达投资2006年、2007年和2008年的年度报告未能准确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批复内容对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18-10-30
标题悦达投资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采取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法》
文件批号江苏证监局[2018]69号、江苏证监局[2018]70号
批复原因悦达集团于2002年12月7日至2009年7月17日期间,利用季静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且交易的股票账户中包含“悦达投资”股票,于2006年年末、2007年年末、2008年年末持有“悦达投资”股票。悦达集团作为悦达投资控股股东,未将上述情况告知悦达投资,导致悦达投资2006-2008年的年度报告未能准确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另悦达投资2002年至200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控股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存在不准确的情形。
批复内容悦达集团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悦达投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现决定对悦达集团、悦达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18-10-24
标题【行政监管措施】关于对盐城诚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江苏证监局[2018]68号
批复原因盐城诚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王峻峰、张红艳作为你公司的名义股东,代悦达集团员工持有你公司全部股权。2007年5月15日,你公司与叶仁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你公司持有的3000万股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你公司在2007年5月17日公告的《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中未真实披露上述代持事项。 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现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31
标题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说明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1、公司大额资金划拨程序需进一步完善 2、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有待进一步完善 3、公司个别监事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
批复内容今后,公司继续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公司治理建设,持续改进不足,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1-10
标题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1、公司大额资金划拨程序的需进一步完善。 2、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有待进一步完善。 3、进一步加强董事会的规范运作。 4、进一步加强独立性建设,尽快解决人员兼职问题 公司存在监事违反规定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公司已将董、监事持股的相关规定印发给董、监事及高管人员,要求全体董、监事和高管人员加强学习,严格管理自己的个人帐户,严禁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批复内容 此次专项活动的开展,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将以此次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学习《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同时,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信息披露,切实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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