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航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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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11-17
标题关于对陈婷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个月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我会发现你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在履行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职责过程中,未对标的公司的主要供应商、主要客户和关联关系等进行审慎核查;在履行该项目持续督导职责过程中,未对上市公司销售真实性等进行审慎核查;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上市公司所购买资产真实实现的利润未达到预测金额的50%。
批复内容我会自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认定你为不适当人选,3个月不得从事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相关业务。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警示  公告日期:2023-09-28
标题关于对张剑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张剑: 经查,我会发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担任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情形:一是重组阶段未对标的公司的主要供应商、主要客户和关联关系等进行审慎核查;二是持续督导阶段未对上市公司销售真实性等进行审慎核查;三是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上市公司所购买资产真实实现的利润未达到预测金额的50%;四是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严格。
批复内容按照《重组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诫勉谈话  公告日期:2023-09-28
标题关于对焦延延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焦延延: 经查,我会发现你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在履行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职责过程中,未对上市公司销售真实性等进行审慎核查。
批复内容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7号,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第五十八条和《财务顾问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你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现要求你于2023年10月13日15时00分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我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17层)接受监管谈话。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诫勉谈话  公告日期:2023-09-28
标题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我会发现你公司在担任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情形:一是重组阶段未对标的公司的主要供应商、主要客户和关联关系等进行审慎核查;二是持续督导阶段未对上市公司销售真实性等进行审慎核查;三是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上市公司所购买资产真实实现的利润未达到预测金额的50%;四是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严格
批复内容我会决定对你公司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诫勉谈话  公告日期:2023-09-28
标题关于对袁雄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我会发现你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在履行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职责过程中,未对标的公司的主要供应商、主要客户和关联关系等进行审慎核查;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上市公司所购买资产真实实现的利润未达到预测金额的50%。
批复内容我会决定对你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7-03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瑞华所、袁刚山、左志民)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23]51号
批复原因一、航天通信2017至2018年度财务报表错报情况 二、瑞华所在对航天通信2017年、2018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批复内容一、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3,169,811.32元,并处以6,339,622.64元的罚款; 二、对袁刚山、左志民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的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3-13
标题航通3: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处罚字[2023]9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航天通信2016年、2017年及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6年至2018年,航天通信控股子公司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海派)存在虚构业务,虚增收入利润等情形。智慧海派通过虚构业务的方式,在2016年至2018年累计形成虚假收入69.02亿元,虚假利润25.74亿元;通过虚增收入利润的方式在2016年至2018年虚增收入和利润4.04亿元。一是智慧海派虚构采购与销售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智慧海派虚构采购和销售业务,2016年至2018年虚构收入65.74亿元,形成虚假利润22.46亿元。其中,2016年虚构销售收入212,084.35万元,虚构利润71,314.80万元;2017年虚构销售收入204,360.50万元,虚构利润74,113.46万元;2018年虚构销售收入240,998.16万元,虚构利润79,178.03万元。二是智慧海派虚构研发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2016至2018年期间,智慧海派及其子公司虚增研发收入和利润3.28亿元,其中:2016年度虚增研发收入916.86万元,虚增利润916.86万元;2017年度虚增研发收入14,556.68万元,虚增利润14,556.68万元;2018年度虚增研发收入17,327.30万元,虚增利润17,327.30万元。三是智慧海派虚增海外委托加工销售业务收入和利润。2017年至2018年期间,智慧海派及深圳市海派通讯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联英集团有限公司(HEROALLYGROUPLIMITED)转移定价虚增销售收入。2017年至2018年度虚增收入和利润40,365.84万元。其中,2017年度虚增销售收入18,088.75万元,虚增利润18,088.75万元;2018年度虚增销售收入22,277.09万元,虚增利润22,277.09万元。
批复内容一、责令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改正,对其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二、对邹永杭、朱汉坤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的罚款; 三、对张奕、曹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的罚款; 四、对敖刚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 五、对赵树飞、崔维兵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的罚款; 六、对吴从曙、江山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的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2-16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航天通信及相关责任主体)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23]9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航天通信2016年、2017年及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6年至2018年,航天通信控股子公司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海派)存在虚构业务,虚增收入利润等情形。智慧海派通过虚构业务的方式,在2016年至2018年累计形成虚假收入69.02亿元,虚假利润25.74亿元;通过虚增收入利润的方式在2016年至2018年虚增收入和利润4.04亿元。
批复内容一、责令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改正,对其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二、对邹永杭、朱汉坤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的罚款; 三、对张奕、曹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的罚款; 四、对敖刚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 五、对赵树飞、崔维兵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的罚款; 六、对吴从曙、江山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的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2-16
标题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邹永杭、朱汉坤、张奕、曹君)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23]3号
批复原因一是智慧海派虚构采购与销售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 二是智慧海派虚构研发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 三是智慧海派虚增海外委托加工销售业务收入和利润。
批复内容对邹永杭、朱汉坤采取终身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张奕、曹君采取三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22-05-13
标题*ST航通:关于对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邹永杭、朱汉坤、张奕、南昌万和宜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文件批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22]51号
批复原因上市公司收购经营性资产是市场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和投资者决策产生较大影响。对公司收购资产约定的业绩承诺履行补偿义务,是交易对方应当遵守的承诺。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应当在交易标的业绩未达标时按约定及时补偿。交易对方邹永杭、朱汉坤、张奕、万和宜家作为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方及补偿责任人,在标的资产业绩追溯调整后大额亏损、与承诺业绩出现盈亏性质的重大差异的情况下,一直未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严重损害公司利益,背离了投资者的合理信赖,情节严重。
批复内容对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邹永杭、朱汉坤、张奕、南昌万和宜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予以公开谴责。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21-11-05
标题*ST航通:关于对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21]0151号
批复原因一、子公司存在虚构业务,虚增收入利润等情形,导致公司发生重大会计差错,公司2016年、2017年、2018年及2019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二、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2019年度内部控制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三、为关联方违规提供巨额担保
批复内容对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裁祝学君、王福军、姜明生、于康成、王群予以监管警示。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21-11-05
标题*ST航通:关于对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21]142号
批复原因一)子公司存在虚构业务、虚增收入利润等情形,导致公司发生重大会计差错;公司2016年、2017年、2018年及2019年前3个季度财务数据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二)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且未及时更正(三)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2019年度内部控制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四)为关联方违规提供巨额担保(五)未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批复内容对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董事长敖刚,时任董事长兼总裁余德海,时任财务负责人赵树飞,时任总裁崔维兵,时任董事会秘书江山、吴从曙,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常晓波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敖刚10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时任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陈加武,时任总裁郭兆海,时任董事梁江、张洪毅、孙哲、丁佐政、杜鹏、王大伟、年丰,时任独立董事董刚、曲刚、陈怀谷,时任监事郭珠琦、崔卫东、夏建林,时任副总裁罗传勇予以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交易所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21-10-29
标题关于向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邹永杭、朱汉坤、张奕、南昌万和宜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告送达纪律处分意向书的通知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2015年5月25日,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航通或公司)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称,公司拟分别向邹永杭、朱汉坤、张奕、南昌万和宜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万和宜家)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海派)51%的股权,其中购买邹永杭、朱汉坤、张奕、万和宜家持有的智慧海派的股权比例分别为31.78%、9.30%、5.42%和4.50%。交易对方邹永杭、朱汉坤、张奕、万和宜家承诺,智慧海派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数额分别不低于2亿元、2.5亿元、3亿元,且不低于经航天科工备案的评估报告中载明的智慧海派在盈利承诺期间相应的每一会计年度的预测净利润数额(即具体承诺净利润数额取孰高值)。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未能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实施完成,则盈利承诺期间相应调整为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邹永杭、朱汉坤、张奕、万和宜家承诺智慧海派上述期间实际净利润数额分别不低于2.5亿元、3亿元、3.2亿元,且不低于上述评估报告中载明的智慧海派在盈利承诺期间相应的每一会计年度的预测净利润数额。若智慧海派在盈利承诺期间任一年度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数,就其差额部分,由邹永杭、朱汉坤、张奕、万和宜家以股份补偿的方式向上市公司补足,即由航天通信以壹元的总价款回购邹永杭、朱汉坤、张奕、万和宜家持有的航天通信股份,回购具体股份数量按照各自认购的航天通信股份的比例计算。2015年12月18日,智慧海派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自2016年1月1日起,公司将智慧海派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 前期,根据公司披露的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及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智慧海派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9,134.16万元、31,121.76万元、35,074.61万元,业绩承诺累计完成率为109.54%。根据公司2020年1月21日披露的会计差错更正公告,智慧海派存在业绩造假,追溯调整后智慧海派2016年至2018年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4,694.42万元、-73,292.19万元、-217,655.37,智慧海派连续三年巨额亏损,均未实现承诺业绩,三年合计实现净利润为承诺总额的-385.86%,与承诺业绩出现盈亏性质的重大差异。但截至目前,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邹永杭、朱汉坤、张奕、万和宜家并未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批复内容对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邹永杭、朱汉坤、张奕、南昌万和宜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予以公开谴责。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1-06-25
标题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魏志华、张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相关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一、未对重要客户保持职业怀疑,未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识别关联方 二、未审慎核查重要供应商及客户的相关业务,未对函证程序保持控制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4-28
标题*ST航通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0]0406号
批复原因2020年4月27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0406号)。
批复内容近期,你公司已连续两次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与前期预告业绩差异较大。鉴于该事项涉及年度报告数据准确性,对投资者影响较大,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规定,现就相关事项明确工作要求如下。 一、公司已连续两次对2019年业绩预告做出更正。请公司自查前期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前后会计处理出现重大偏差的原因,充分论证公司两次更正所涉会计处理及其他重要会计事项处理的合规性,确保公司财务数据真实性,并根据核查结论,及时回复我部前期关于对公司业绩事项的问询函。对公司信息披露前后不一致,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我部将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二、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如实编制并按期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请公司年审会计师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相关要求,切实履行审计职责,对业绩预告历次变更涉及事项和财务报告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恰当发表审计意见。 请公司收到本工作函后立即披露,并落实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4-22
标题关于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0]038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383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本函件内容,并于2020年4月28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予以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3-12
标题关于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0]023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235号。
批复内容你公司应立即披露本《问询函》内容,尽快就所涉及问题进行逐项核实与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1-21
标题航天通信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有关业绩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0]013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135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本函件内容,并于2020年2月4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予以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1-21
标题关于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媒体质疑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0]012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媒体质疑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0125号)。
批复内容要求公司针对质疑的具体问题逐项核查。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12-25
标题关于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智慧海派担保履约有关事项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9]314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应立即披露,并在2019年12月30日前书面回复我部,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9-11-01
标题航天通信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稽总调查字192143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总调查字19214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批复内容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10-15
标题航天通信关于公司股份被冻结相关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9]103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被冻结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9】1038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
批复内容根据要求,公司就监管工作函所涉及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并发现公司存在如下风险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10-14
标题关于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9]285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2858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本函件内容,并于2019年10月21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予以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9-06-21
标题关于对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19]42号
批复原因当事人: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简称:航天通信,A股证券代码:600677; 敖刚,时任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江山,时任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吴从曙,时任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赵树飞,时任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陈加武,时任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经查明,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通信或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2016-2017年,公司跨期成本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账务处理、公司子公司宁波中鑫毛纺集团有限公司对具有重要影响的子公司未按规定以权益法进行核算、公司子公司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海派)对与供应链相关的业务收入未按规定以净额法进行列报,导致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应收账款等多个科目数据出现会计差错。 上述会计差错导致公司2016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累计增加77,734,248.67元, 占更正后披露数据的比重为31.63%;导致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合并报表净利润累计减少1,872,442.41元, 占更正后披露数据的比重为6.1%;导致公司2017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累计减少98,622,539.15元, 占更正后披露数据的比重为146.7%;导致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合并报表净利润累计减少106,981,747.21元,占更正后披露数据的比重为154.3%。 综上,公司因前述会计差错导致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且金额差异较大,对投资者决策可能产生误导。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第七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第2.5条、第2.7条等相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敖刚作为公司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董事会秘书江山、吴从曙作为信息披露具体事务负责人,时任财务负责人赵树飞、陈加武分别作为公司2017年度、2016年度会计主管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未能认真对待并审慎处理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定期报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1.5条、第3.2.2条的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时任董事长敖刚,时任董事会秘书江山、吴从曙,时任财务负责人赵树飞、陈加武予以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8-06-15
标题关于对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纪律处分决定书[2018]33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2015年9月11日,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通信或公司)披露《关于挂牌转让浙江航天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称,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拟出售浙江航天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电子)51%股权。2015年11月10日,公司披露进展公告表示,上海伊千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竞得本次股权转让标的,成交价2.01亿元。11月18日,公司披露公告称,双方于16日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预计将产生约2.8亿元投资收益。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分别为-2.46亿元、1082万元。上述资产处臵事项达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标准,且对公司2015年业绩有重大影响,但公司未履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 2016年10月29日,公司披露《关于挂牌转让浙江航天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49%股权的公告》称,经董事会审议,拟挂牌出售航天电子剩余49%股权,挂牌价2.03亿元。后续,公司未实施该挂牌转让事项,但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事项的进展,并未就公司决定终止挂牌转让的重大变化进行及时披露,也未披露后续进展。 2017年11月29日,公司披露《关于重新挂牌转让浙江航天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49%股权的公告》称,拟以2.33亿元挂牌价,重新挂牌转让航天电子49%股权,并称本次交易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监管督促,公司于12月6日发布更正公告称,假设按照挂牌底价成交且满足确认条件,该股权转让将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约为4600万元,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18年1月8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转让航天电子49%股权事项。公司关于挂牌转让事项所需决策程序前后披露不一致,披露不准确。 公司转让航天电子51%股权事项,对当年业绩影响重大,已经达到需由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但公司未履行相应程序。披露拟挂牌转让航天电子49%股权事项后,公司决定终止该挂牌事项,属于重大变化,但公司未予以及时披露,直至一年多后拟再次挂牌时才予以披露,相关信息披露严重滞后。而关于挂牌转让航天电子49%股权事项是否需要履行股东大会程序,公司前后披露不一致,对投资者造成误导。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7.5条、第9.3条等有关规定。 公司时任董事长敖刚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对公司资产转让事项信息披露违规负有责任;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陈加武作为公司信息披露具体负责人,未能对公司重大事项是否达到审议标准予以准确判断,未能督促公司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上述责任人的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1.5条、第3.2.2条的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敖刚、时任董事会秘书陈加武予以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15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3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文件批号福建证监局[2018]3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颜财光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6年7月,“福建鸿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鸿腾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为“鸿腾一号”)成立。2016年10月,“福建鸿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鸿腾财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为“鸿腾财富”)成立。上述2支基金均系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均为福建鸿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腾资产)。颜财光于2016年10月进入鸿腾资产工作,并于2016年11月26日起担任“鸿腾一号”“鸿腾财富”基金经理兼交易员,负责投资决策、下单交易、风险控制,知悉相关交易信息。 2016年11月28日至2017年4月25日,颜财光操作本人开立于兴业证券晋江泉安路证券营业部的证券账户,先于、同期或稍晚于“鸿腾一号”“鸿腾财富”,买入“三六五网”“经纬纺机”“航天通信”“金牛化工”“兴业股份”“天津港”6支股票,合计成交金额986,723.00元,盈利482.68元。 以上违法事实,有相关证券账户资料、证券账户交易资料、电脑硬件信息、相关人员询问笔录、证券交易所相关数据信息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照《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颜财光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482.68元,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处理人福建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5-08
标题航天通信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年年报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8]0449号
批复原因2018年5月7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449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及时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8年5月16日之前,回复上述事项并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12-06
标题航天通信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权转让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2380号
批复原因2017年11月30日晚,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38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根据要求,公司就问询函所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讨和落实,现对函件中有关问题予以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12-01
标题航天通信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权转让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2380号
批复原因2017年11月30日晚,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38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本函件内容,并在2017年12月4日之前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6-21
标题航天通信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6年年报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722号
批复原因2017年6月9日晚,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72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根据要求,公司就问询函所涉及的相关问题,组织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认真研讨和落实,现对函件中有关问题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6-12
标题航天通信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6年年报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722号
批复原因2017年6月9日晚,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7年6月20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并同步对年报作相应修订,同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21
标题航天通信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5年年报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505号
批复原因2016年5月16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2015年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50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本部对你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事后审核,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披露。 一、有关公司经营业绩信息 二、行业竞争格局和行业地位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标的智慧海派相关事项 四、财务信息 五、其他
批复内容根据要求,公司就问询函所涉及的相关问题,组织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认真研讨和落实,现对函件中有关问题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18
标题航天通信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5年年报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505号
批复原因2016年5月16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2015年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50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本部对你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事后审核,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披露。 一、有关公司经营业绩信息 二、行业竞争格局和行业地位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标的智慧海派相关事项 四、财务信息 五、其他
批复内容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请你公司于2016年5月20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公司将根据《问询函》中所涉及的相关问题及时间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及时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10-21
标题关于对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15]0063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公司近年来与上海中澜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澜公司)、新疆艾萨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艾萨尔)等开展代理进口原毛业务,截止2013年末公司应收上海中澜公司、新疆艾萨尔货款共计14,136万元。2013年下半年以来,上海中澜公司、新疆艾萨尔出现严重的资金问题,难以归还公司货款。公司于2014年末对上述应收账款在业绩预告中予以披露并计提坏账准备1亿元,占前一年净利润40%,且款项至今仍未收回。公司应收货款不能及时收回,可能对公司造成较大损失,但未以临时公告形式及时披露上述信息。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11.12.2条等有关规定;时任董事长杜尧、总裁郭兆海、董事会秘书兼总会计师徐宏伟未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相应责任, 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2.2条的规定以及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时任董事长杜尧、总裁郭兆海、董事会秘书兼总会计师徐宏伟以监管关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04-24
标题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年报事后审核意见函的回复暨补充说明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5]0336号
批复原因公司2014年年报披露存在问题。
批复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就审核意见所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讨和落实,现对函件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补充说明予以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4-09-20
标题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浙江证监局[2014]12号
批复原因2014年9月19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4]12号,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具体内容如下: 经查, 浙江证监局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业务交易虚假 二、代理业务确认收入有误
批复内容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浙江监管局现责令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对2012年和2013年年度报告进行更正并披露。公司应当按照浙江监管局的要求,向其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所提出的上述问题及整改要求,将针对这些问题进行详细说明,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有关情况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4-06-19
标题关于对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海证券交易所[2014]23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方面存在以下违规事项: 一、2013年度业绩预告不准确 二、搬迁项目信息披露存在违规 (一)搬迁《补充协议》未披露 (二)搬迁实施进展情况未及时披露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对时任董事长杜尧,时任总裁郭兆海、于喜国,时任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徐宏伟,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淑敏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公司应当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4-05-07
标题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年报事后审核意见函的回复暨补充说明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4]0365号
批复原因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要求公司对《关于对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函中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说明。
批复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4】0365 号)的有关要求,公司就审核意见所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讨和落实,并对函件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补充说明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4-04-18
标题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修订情况的说明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已于2014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航天通信2013年年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3年度报告XBRL文件的校验结果通知,公司2013年年报披露相关信息存在问题。
批复内容公司对2013年度报告全文进行了修订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06-08
标题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告知函有关问题落实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一、关于新乐毛纺资产不实会计处理、资产减值损失等问题 (一)关于新乐毛纺资产不实会计处理 (二)新乐毛纺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及主要明细 (三)关于公司增资价格的公允性 (四)关于公司2011年年报的真实性 二、关于公司收购新乐毛纺原因等问题 (一)公司购买新乐毛纺的原因 (二)公司的高管在购买新乐毛纺的过程中是否勤勉尽责 (三)此购买事项是否为单纯的市场行为,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损害上市公司权益的行为 三、关于公司分红问题 四、关于沈阳易迅客户依赖、评估估值、未来持续发展等问题 (一)沈阳易讯对单一客户的依赖风险及来自该客户收入的可持续性 (二)关于沈阳易讯股权价值评估 (三)收购沈阳易讯后,公司对其单方面增资的情况说明 (四)股权转让方“努力保持”的具体措施和承诺的可操作性 (五)股权转让方承诺到期后对沈阳易讯经营产生的影响
批复内容2013年5月28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告知函》,公司会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上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估师”)、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等各中介机构完成了针对《告知函》提及问题的回复。公司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回复,同意公司将该回复上报中国证监会。根据《告知函》的要求,公司将有关问题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公告。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01-04
标题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问题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浙江监管局[2012]5号
批复原因问题一: 关于新乐毛纺与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往来账款问题。 问题二:关于新乐毛纺对如意集团应收账款问题 问题三:关于新乐毛纺洗毛线设备问题
批复内容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已责成新乐毛纺核对完毕与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往来账款情况,查实了相关差异原因;查实了1263.91吨毛条销售业务的真实性,并完成了不实资产的补偿;核实了二手洗毛线及梳条设备权属问题,《决定书》指出的问题已在规定的整改时间内落实整改措施。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2-12-11
标题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浙江监管局[2012]5号
批复原因你公司2011年新收购控股子公司张家港新乐毛纺织造有限公司财务基础薄弱,与部分客户的业务及资金往来频繁、帐实不符,存货及固定资产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批复内容一、你公司应尽快与如意集团及其附属企业进行帐务核对,并公开披露与上述企业2011年交易的类型、金额及截至最近一期披露的定期报告期末余额,以及相关差异原因。同时,应立即核实上述1263.91吨毛条销售业务的真实性,提出相应解决措施,并对相关情况进行详细披露。 二、你公司应对新乐毛纺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公开披露2011年末账面存在的全部洗毛线设备的数量、价值、来源、实际使用状态。同时,应立即核实上述原值1598万元二手洗毛线及梳条设备权属问题,提出相应解决措施,并对核实情况进行详细披露。 三、你公司应当在2012年12月底前,向我局提交书面自查整改报告并完成整改工作,若无法在整改时限内按上述要求完成整改,应于此后每15日披露一次整改进展情况。整改报告应逐条列举整改措施、预计完成时间、整改责任人、落实情况及整改效果。我局将对整改结果进行检查验收。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0-12-13
标题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浙证监上市字[2010]218号
批复原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于2010年8月18日起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于2010年12月13日出具了《关于对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管意见的函》(浙证监上市字〔2010〕218号,以下简称“监管意见”)。《监管意见》中指出以下方面存在问题: (一)公司治理和“三会”运作方面 (二)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方面 (三)信息披露方面 (四)其他方面
批复内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于2010年8月18日起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于2010年12月13日出具了《关于对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管意见的函》(浙证监上市字〔2010〕218号,以下简称“监管意见”)。公司针对《监管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和整改要求,逐项对照检查,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0-01-27
标题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浙证监调查通字[2010]1号
批复原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
批复内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对本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12
标题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说明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一:关于公司董事长兼任和总裁暂缺 二:公司未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三:关于前董事长涉嫌违法违规问题和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方面 四: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25至27次会议相关文件及纪录丢失问题
批复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27号》的有关要求,公司董事会责成有关责任部门,对《整改报告》的落实情况及整改效果重新进行了审慎评估,公司限期整改问题已整改完成,持续整改问题取得较好成效。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07-11-08
标题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财政部关于开展2006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至2005年划出资金通过其他单位进行周转,虚增利润3110万元
批复内容公司将尽快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整改,并及时按照上市公司有关信息披露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上述事项产生的损失已在2006年年报中进行了相应的会计处理,不会对公司造成进一步损失。
处理人财政部驻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0-27
标题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一)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方面 (二)高管人员聘任方面
批复内容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于2007年9月下旬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针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司非常重视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违法  公告日期:2007-01-06
标题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陈鹏飞因涉嫌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批复内容  近日,公司接获有关部门的通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陈鹏飞因涉嫌严重违法违纪问题,正在配合有关部门调查。
处理人有关部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3-12-10
标题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巡检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会计法》
文件批号杭证监上市字[2003]38号
批复原因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公司董事会秘书与公司其他部门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缺少及时有效的沟通;
批复内容 中国证监会杭州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于2003年9月14日至9月24日对我公司进行了例行巡回检查,并于2003年11月4日下发了《关于要求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巡检问题限期进行整改的通知》(杭证监上市字〔2003〕38号)。接到通知后,公司高度重视,对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研究,对照有关法律、法规,针对公司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经公司四届五次董事会、四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处理人杭州特派办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01-09-04
标题关于对浙江中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公开谴责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1条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落实2001年中期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2.1条的规定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未按规定及时发布中期业绩预警公告
批复内容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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