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4-06-12 |
标题 | 江西当代中学生报刊社有限公司受到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处罚(洪税一分局简罚[2023]242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洪税一分局简罚[2023]242号 |
批复原因 | 2019年12月的印花税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批复内容 | 对当代报刊社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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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4-06-12 |
标题 | 江西正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到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红谷滩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处罚(红谷税一简罚[2024]399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红谷税一简罚[2024]399号 |
批复原因 | 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 |
批复内容 | 对正安工程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红谷滩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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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4-06-12 |
标题 | 江西省育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受到南昌市东湖区消防救援大队处罚(东消行罚决字[2022]第0009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东消行罚决字[2022]第0009号 |
批复原因 | 存在部分走道、楼梯间及部分场所内未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室内消火栓无水,部分灭火器过期的消防隐患,并在2021年12月7日复查时未整改到位 |
批复内容 | 对育华物业作出罚款7,000元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南昌市东湖区消防救援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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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4-06-12 |
标题 | 江西省育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受到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东湖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处罚(东湖税一简罚[2023]1899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东湖税一简罚[2023]1899号 |
批复原因 | 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
批复内容 | 对育华物业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东湖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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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4-06-12 |
标题 | 江西开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受到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红谷滩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处罚(红谷税一简罚[2024]957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红谷税一简罚[2024]957号 |
批复原因 | 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
批复内容 | 对开心传媒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红谷滩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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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4-04-26 |
标题 | 中文传媒:关于独立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获悉彭中天先生的女儿彭雅潞女士于2023年4月4日至2024年4月1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卖公司股票 |
批复内容 |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按照上述规定,彭雅潞女士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所获收益应归公司所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雅潞女士已将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136,125.51元全额上交至公司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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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3-06 |
标题 | 中文传媒: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对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20]0205号 |
批复原因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于2020年2月28日对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文传媒”或“公司”)下发了上证公函[2020]0205号监管工作函(关于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
批复内容 | 现就监管工作函要求会计师发表意见的有关问题回复。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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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6-11 |
标题 |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郭海)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54号 |
批复原因 | 一、中文传媒筹划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相关内幕信息形成与公开过程、知情人
二、中文传媒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内幕信息形成与公开过程、知情人
三、涉案期间,郭海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并操作5个账户交易“中文传媒”,相关交易明显异常,且郭海没有正当理由或正当信息来源 |
批复内容 |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相关规定,我会决定:责令郭海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对郭海没收违法所得58,751,759.57元,并处以58,751,759.57元罚款。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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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 公告日期:2014-12-06 |
标题 |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被中国证监会暂停审核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参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有关方面涉嫌违法被稽查立案。 |
批复内容 |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申请被暂停审核。目前,公司尚未收到调查通知。
公司将积极配合调查,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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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4-09-26 |
标题 |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补充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之前披露的《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出具方存在问题。 |
批复内容 | 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意见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对方中的孝昌枫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枫杰投资”)、孝昌沐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沐森投资”)以及唐彬森应认定为一致行动人,因此原由枫杰投资出具的《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应修订为由枫杰投资、沐森投资和唐彬森共同出具,并补充披露了三方的基本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配套融资完成前)的持股情况等信息。 |
处理人 | 有关监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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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3-07-15 |
标题 |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巡检有关问题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
文件批号 | 赣证发[2003]6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决议内容与决议披露内容不完全一致 |
批复内容 | 中国证监会南昌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于2003年6月2日至6月6日对本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并于2003年6月13日下发了赣证发〖2003〗62号文《关于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巡回检查有关问题的限期整改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巡检过程中,根据监管部门的巡检要求,公司给予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做好巡检各项工作。公司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向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进行了通报,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大家学习、领会和研究,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进行逐项研究分析,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和方案。 |
处理人 | 南昌特派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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