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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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4-01-16
标题关于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关于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批复内容就公司业绩预告向公司发出监管工作函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4-15
标题国机汽车:关于对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赵建国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21]0048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2021年2月9日,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汽车或公司)披露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莱州华汽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州华汽)被债权人莱州千尊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尊汽配)向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申请进行破产重整。国机汽车对莱州华汽提供借款,借款本息共计8,378.66万元、国机汽车全资子公司汇益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对莱州华汽融资租赁本金共计3,888.07万元,上述款项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经公司进一步测算,莱州华汽因上述破产重组事项,预计最高损失金额将达到1.82亿元,占2019年度公司经审计净利润的33.83%,已达到信息披露的标准。经进一步查明,2021年1月26日,债权人千尊汽配已向法院提交重整申请,2021年2月3日,法院已召开听证会,当日法院已作出对莱州华汽进行预重整的决定。但公司未就上述子公司被申请破产重整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1年2月9日才对外披露,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
批复内容我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赵建国予以监管关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1-04-13
标题国机汽车: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天津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津证监措施[2021]7号、津证监措施[2021]8号、津证监措施[2021]9号
批复原因2020年5月1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工程”)德国子公司Finoba Automotive GmbH(以下简称“Finoba公司”)在德国地方法院申请破产,公司直至2020年6月24日才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下属德国子公司破产申请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在Finoba公司破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相关内容中,披露了中汽工程对Finoba公司存在1,210万欧元担保,未披露中汽工程及其子公司对Finoba公司2,960万欧元委托贷款和2,305万欧元股东借款等影响事项,上述事项公司于2020年7月18日进行了披露。《公告》存在披露不及时、不准确情形。
批复内容天津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天津证监局对时任董事长陈有权、董事会秘书赵建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处理人天津证监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0-12-24
标题国机汽车:关于对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赵建国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纪律处分决定书[2020]118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时任董事会秘书赵建国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事项。 (一)海外子公司申请破产,可能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但公司未及时披露 (二)公司未及时披露子公司受到行政处罚事项
批复内容对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董事会秘书赵建国予以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8-01
标题国机汽车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文件批号京通市监工罚[2020]127号
批复原因(一)违法事实2017年8月,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受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原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对型号ZN6463V1U5的多用途乘用车开展环保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检测结论为所检项目不符合GB18352.5-2013《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的要求。2015年3月至2018年7月,中汽雷日销售上述型号的多用途乘用车160辆,货值金额2,085.28万元,违法所得28,642.08元。
批复内容责令中汽雷日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28,642.08元; 2、罚款6,255.84万元。
处理人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12-05
标题中汽(天津)汽车装备有限公司受到天津市静海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津静环罚字[2017]592号)
相关法规《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文件批号津静环罚字[2017]592号
批复原因中汽装备的焊接工艺无处理设施,违反了《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对中汽装备处以罚款2万元。
处理人天津市静海区环境保护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7-21
标题关于对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方竹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相关法规《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17]0043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2017年6月15日,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方竹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票1,800股,成交均价为11.51元/股,成交金额为20,718元,获得收益972元。所售股票系方竹于2017年5月2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入。6月16日,公司公告了上述交易情况。公司副总经理方竹在减持前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其减持行为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相关规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要求;同时,其在买入公司股票六个月内卖出,构成了短线交易。因涉及短线交易,方竹已将上述交易获得收益上缴公司。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方竹予以监管关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17-06-16
标题国机汽车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短线交易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7年5月22日,公司副总经理方竹先生股票帐户买入公司股票7,200股,成交均价为10.97元/股;2017年6月15日,公司副总经理方竹先生股票帐户卖出公司股票1,800股,成交均价为11.51元/股;方竹先生的上述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并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批复内容1、依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应收归公司所有。按照本次方竹先生六个月内买入又卖出公司股票计算,上述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972元(未扣除税费)上缴归公司所有。 2、方竹先生股票帐户的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系本人误操作,其已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并就本次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同时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5-10
标题关于对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有关问题的监管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津证监公司字[2017]45号
批复原因2017年5月10日,天津证监局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有关问题的监管关注函》(津证监公司字[2017]45号),对公司存在的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制度建设等方面的问题予以监管关注。
批复内容针对上述问题,公司制定了整改计划,针对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内部控制中存在的缺陷与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效益,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处理人天津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2-28
标题莱州华汽机械有限公司受到莱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莱)安监管罚[2017]2001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文件批号(莱)安监管罚[2017]2001号
批复原因莱州华汽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对莱州华汽处以罚款1.5万元。
处理人莱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8-17
标题中汽工程原子公司新兴福田受到北京市昌平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处罚(京建法罚(昌建)字[2016]第640046号)
相关法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京建法罚(昌建)字[2016]第640046号
批复原因中汽工程原子公司新兴福田在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施工,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批复内容对新兴福田处以罚款1万元。
处理人北京市昌平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8-04
标题中汽工程原子公司新兴福田受到北京市怀柔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处罚(京建法罚(怀建)字[2016]第700024号)
相关法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京建法罚(怀建)字[2016]第700024号
批复原因新兴福田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对新兴福田处以罚款3万元。
处理人北京市怀柔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2-12-14
标题《限期整改通知书》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 
批复内容中国证监会天津证管办于2002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对我公司进行了例行巡回检查,并于2002年11月11日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津证上市字〖2002〗29号。
处理人天津证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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