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讯 公告日期:2017-03-17 |
标题 | 海信电器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7]0274号 |
批复原因 | 2017年3月15日,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益变动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274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3-16 |
标题 | 海信电器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7]0274号 |
批复原因 | 2017年3月15日,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益变动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274号)。 |
批复内容 |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收函后立即披露本函件内容,并于2个交易日内回复并对外披露。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03-21 |
标题 |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技科字[2014]0433号、技科字[2015]0107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在江西省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采购招标过程中,你公司存在提供虚假入网检测报告的违规行为。 |
批复内容 | 公司于2014年9月30日收到科技司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科技司关于暂停受理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申请的通知》(技科字[2014]0433号)”后,公司进行了自查,认识到公司存在问题并积极进行了整改,建立了后续相关的预防机制,并上报了整改报告,获得科技司的认可。2015年3月18日,公司收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科技司决定恢复公司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申请的受理工作的通知(技科字[2015]0107号)。公司将一如既往的继续拓展直播星业务。 |
处理人 |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科技司 |
|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4-10-10 |
标题 |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经查,在江西省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采购招标过程中,你公司存在提供虚假入网检测报告的违规行为。 |
批复内容 | 经研究,根据总局令25号《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暂停受理你公司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申请。你公司要针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自查整改,并将自查整改报告于2014年10月31日前报送我司和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我司将视自查整改情况做进一步处理。 |
处理人 |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科技司 |
|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3-12-13 |
标题 |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三届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对中国证监会青岛特派办巡检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 |
文件批号 | 青证监发[2003]11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运作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及时; |
批复内容 | 中国证监会青岛特派员办事处于11月对我公司进行了常规巡检,特派办以“青证监发〖2003〗115号”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下简称“通知书”)。董事会12月10日召集会议,认真研读并布置公司内部有关部门立即着手逐条落实整改要求。会议应到董事八名,实到五名,三名独立董事因在外地不能参加会议。公司已将决议内容分别通告。现将董事会对通知书中所提三方面要求的整改措施以董事会决议形式公告如下。 |
处理人 | 青岛特派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