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4-12-16 |
标题 | 黄银收到长丰县应急管理局处罚((长)应急罚字[2024]第(06)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 |
文件批号 | (长)应急罚字[2024]第(06)号 |
批复原因 | 2023年11月8日,发行人发生一起一般安全生产事故。2024年3月28日,长丰县应急管理局出具“(长)应急罚字[2024]第(0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一般事故),决定对发行人副总经理黄银作出罚款14.47万元的行政处罚,该处罚所涉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二、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2024年3月29日,黄银缴清了上述罚款。 |
批复内容 | 对发行人副总经理黄银作出罚款14.47万元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长丰县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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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4-12-16 |
标题 | 公司收到长丰县应急管理局处罚((长)应急罚字[2024]第(06-02)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 |
文件批号 | (长)应急罚字[2024]第(06-02)号 |
批复原因 | 2023年11月8日,公司3号厂房一楼印刷车间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该起事故系员工在设备开机时违规操作引起。该起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公司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与死者员工家属积极商议赔偿事宜、签署了补偿协议书并已赔付完毕;积极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并进一步梳理和强化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主管部门未对公司处以停工、停产处罚,该事故未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
批复内容 | 决定对恒鑫生活作出罚款31.00万元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长丰县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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