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12-24 |
标题 | 收到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张)食药监食罚【2018】FZ032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文件批号 | (张)食药监食罚[2018]FZ032号 |
批复原因 | 发行人餐厅餐具使用前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及《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中限处罚,责令发行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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