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2-15 |
标题 |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受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中区税务局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支付外汇佣金,未依据国家税务总局令2009年第19号《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在项目合同签署之日起30日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
批复内容 | 于2019年6月27日向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中区税务局缴纳四笔罚款,共计0.12万元。 |
处理人 |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中区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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