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6-07-15 |
| 标题 | 国泰环保: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
| 文件批号 | 钱财执法罚决字[2026]第000004号 |
| 批复原因 | 民安环境在2023年7月3日四工段直河萧山来水断面水质提升服务单位采购项目、2024年3月25日河庄街道四工段直河闸口水质综合治理项目两个采购项目中构成串通投标行为。 |
| 批复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计人民币贰佰壹拾捌万肆仟捌佰壹拾捌元伍角叁分(¥2,184,818.53)、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两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 处理人 | 杭州市钱塘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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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5-09-22 |
| 标题 | 国泰环保: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解除留置的公告 |
| 相关法规 | |
| 文件批号 | |
| 批复原因 | 2025年8月18日,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被采取留置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柏校先生被杭州市临平区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 |
| 批复内容 | 杭州市临平区监察委员会已解除对陈柏校先生的留置措施。 |
| 处理人 | 杭州市临平区监察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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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5-08-18 |
| 标题 | 国泰环保: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被采取留置措施的公告 |
| 相关法规 | |
| 文件批号 | |
| 批复原因 | 收到杭州市临平区监察委员会签发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柏校先生的《留置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 |
| 批复内容 | 陈柏校先生被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 |
| 处理人 | 杭州市临平区监察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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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2-31 |
| 标题 | 国泰环保受到杭州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大江东环罚[2017]第151号) |
| 相关法规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 文件批号 | 大江东环罚[2017]第151号 |
| 批复原因 | 生产场地中污泥堆放量不符合环评要求 |
| 批复内容 | 处以9,000元罚款 |
| 处理人 | 杭州市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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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2-31 |
| 标题 | 绍兴泰谱受到绍兴市环境保护局柯桥区分局行政处罚(绍市环柯罚字[2017]349号) |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 文件批号 | 绍市环柯罚字[2017]349号 |
| 批复原因 | 绍兴泰谱存在未及时填埋部分干污泥,填埋干污泥后未封场覆土,以及超量填埋的情形 |
| 批复内容 | 对绍兴泰谱处10万元罚款 |
| 处理人 | 绍兴市环境保护局柯桥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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