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讯 公告日期:2023-01-05 |
标题 | 关于对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问询函[2023]第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1月1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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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2-07-15 |
标题 | 诚迈科技:关于公司重要事项的进展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继平先生被金华市金东区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及实施留置措施。 |
批复内容 | 监察机关已解除对王继平先生的留置措施。 |
处理人 |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监察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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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6-07 |
标题 | 关于对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26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6月1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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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2-06-06 |
标题 | 诚迈科技: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被留置调查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日接到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监察委员会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继平先生被立案调查及实施留置措施。 |
批复内容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继平先生被立案调查及实施留置措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知悉留置调查的进展及结论,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
处理人 |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监察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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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1-04 |
标题 | 关于对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1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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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6-15 |
标题 | 关于对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监管函[2020]第9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 |
批复内容 |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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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08 |
标题 | 关于对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414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414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关于对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414号)。 |
批复内容 | 对于上述问询函,公司均及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沟通,公司不存在因上述问询函涉及事项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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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08 |
标题 | 关于对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12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12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关于对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12号)。 |
批复内容 | 对于上述问询函,公司均及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沟通,公司不存在因上述问询函涉及事项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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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08 |
标题 | 关于对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8〕第201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问询函[2018]第201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关于对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8〕第201号)。 |
批复内容 | 对于上述问询函,公司均及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沟通,公司不存在因上述问询函涉及事项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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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08 |
标题 | 关于对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9〕第262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问询函[2019]第262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关于对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9〕第262号) |
批复内容 | 对于上述问询函,公司均及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沟通,公司不存在因上述问询函涉及事项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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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08 |
标题 | 关于对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问询函[2020]第13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5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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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4-27 |
标题 | 关于对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79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79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5月7日前将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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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4-08 |
标题 | 关于对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问询函[2020]第7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20]第76号 。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4月1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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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11-26 |
标题 | 关于对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问询函[2019]第30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9]第302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12月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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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10-17 |
标题 | 关于对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252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252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10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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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19-10-01 |
标题 | 诚迈科技:关于拟与宁波瑞峰签订《股票减持事宜的协议》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宁波瑞峰财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宁波瑞峰”)在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违反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承诺。由于未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相关收益计算方式,经双方采取多种方式测算并协商后,董事会同意宁波瑞峰以277万元人民币作为其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支付给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后,与宁波瑞峰签订《股票减持事宜的协议》。 |
批复内容 | 公司拟与宁波瑞峰签订《股票减持事宜的协议》有助于推动宁波瑞峰违反承诺减持事宜的解决,有助于消除违反承诺减持事宜的不利影响,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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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8-08-21 |
标题 | 关于对宁波瑞峰财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给予通报批评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宁波瑞峰财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瑞峰”)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宁波瑞峰在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迈科技”)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企业/公司保证减持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予以公告。……如果本企业/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2018年3月24日至4月11日期间,宁波瑞峰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合计667,920股,占诚迈科技总股本的0.83%,减持金额合计34,792,335.5元。宁波瑞峰未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诚迈科技予以公告,且未将减持所得收入缴归诚迈科技,违反了其作出的承诺。
宁波瑞峰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11.11.1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条、第11.11.1条,《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1.3条、第4.1.4条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三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6.2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6.2条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宁波瑞峰财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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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8-07-06 |
标题 | 诚迈科技:关于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 |
文件批号 | 江苏证监局[2018]33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你企业在2018年3月23日至4月1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66.792万股诚迈科技股票。上述减持行为因未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予以公告,从而违反你企业签署的《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此外,上述承诺中关于违反承诺后收入归上市公司所有的履行时限未予明确,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指引4号”)第一条的要求。 |
批复内容 | 根据指引4号第一条、第三条、第六条的相关规定,现责令你企业作如下整改:
一、根据指引4号的要求,尽快规范承诺事项并对外披露。
二、尽快履行关于收入归上市公司所有的相关承诺,并于2018年7月31日前将履行情况报送我局。 |
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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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04-25 |
标题 | 关于对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问询函[2018]第178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8]第178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在4月2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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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3-27 |
标题 | 关于对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18]第107号 |
批复原因 | 你公司股票自3月21日起连续5个交易日涨停,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进一步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1、你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目前及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你公司的基本面和主营业务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如有,请说明具体情况。
3、你公司近期接受媒体采访、投资者和机构调研的情况,并说明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原则的情形。
4、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于4月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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