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 公告日期:2020-11-30 |
标题 | 【行政监管措施】江苏证监局关于对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陈奕彤、沈建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江苏证监局[2020]110号 |
批复原因 |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陈奕彤、沈建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你们执业的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收购重庆笛女阿瑞斯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笛女传媒)相关审计项目(审计基准日为2017年7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进行了检查。
经查,你们在执业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未对回款进度异常等情形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
二、未对可靠性存疑的审计证据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三、应收款项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
四、货币资金、期间费用相关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
批复内容 |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现决定对你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奕彤、沈建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
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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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0-10-15 |
标题 | 幸福蓝海: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江苏证监局[2020]91号、[2020]92号 |
批复原因 | 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占用资金的信息。
二、定期报告应收账款金额披露不实。 |
批复内容 | 现决定对傅晓阳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现决定对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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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4-14 |
标题 | 关于对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3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34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4月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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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4-22 |
标题 | 关于对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62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62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请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在4月2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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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2-01 |
标题 | 关于对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问询函[2019]第65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9】第65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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