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讯 公告日期:2018-01-31 |
标题 | 关于对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5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月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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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17-10-25 |
标题 | 《关于对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黄亚琼、胡乃鹏、谢中西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7]28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安徽证监局[2017]28号 |
批复原因 | 出具《关于对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黄亚琼、胡乃鹏、谢中西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7]28号)。 |
批复内容 | 出具《关于对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黄亚琼、胡乃鹏、谢中西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7]28号)。 |
处理人 | 安徽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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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7-07-04 |
标题 | 《关于对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17]56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沪证监决[2017]56号 |
批复原因 | 出具《关于对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17]56号)。 |
批复内容 | 出具《关于对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17]56号)。 |
处理人 | 上海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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诫勉谈话 公告日期:2015-07-28 |
标题 | 《关于对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宋文、胡新荣、钱奕兵、王彩霞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15]72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国证监会[2015]72号 |
批复原因 | 出具《关于对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宋文、胡新荣、钱奕兵、王彩霞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15]72号)。 |
批复内容 | 出具《关于对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宋文、胡新荣、钱奕兵、王彩霞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15]72号)。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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