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4-03-29 |
标题 | 关于对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4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 |
批复内容 |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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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4-01-31 |
标题 | 关于对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4年2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山西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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诫勉谈话 公告日期:2022-10-11 |
标题 | 东杰智能:关于收到山西证监局对公司董事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名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山西证监局[2022]28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王吉红于2021年12月22日至今担任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杰智能)董事会董事。2022年7月28日,其父亲王振炼通过个人证券账户买入东杰智能股票800股,成交价格10.8元,成交金额8640元;2022年8月2日买入东杰智能股票800股,成交价格10.19元,成交金额8152元;2022年8月5日,买入东杰智能股票1000股,成交价格9.82元,成交金额9820元;2022年8月8日,卖出东杰智能股票1000股,成交价格9.97元,成交金额9970元。 |
批复内容 | 山西证监局决定对王吉红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山西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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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2-08-11 |
标题 | 东杰智能:关于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王振炼先生本次卖出公司股票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上述短线交易所获盈利为150元【(卖出均价9.97元-最低买入均价9.82元)*1000股=150元】,上述获益已于2022年8月10日全数上交公司。 |
批复内容 | 王吉红女士确认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系其亲属未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短线交易的规定,对公司的前期培训没有学习到位、对短线交易的买卖时点认知不清所致,本次交易是其根据对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未就买卖股票事项征询王吉红女士本人的意见,王吉红女士并不知晓该交易情况,交易前后王吉红女士亦未告知其亲属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为其个人操作,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或内幕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情况。在发生上述情况后,王吉红女士及其亲属进行了深刻反省,王吉红女士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对于未能及时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承诺将进一步学习和严格遵守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并督促亲属执行到位,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其亲属对因本次短线交易而带来的不良影响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承诺将在今后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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诫勉谈话 公告日期:2022-06-02 |
标题 | 东杰智能:关于收到山西证监局对公司监事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山西证监局[2022]15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张文清于2021年12月22日至今担任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杰智能)监事会主席。2021年12月24日,其父亲张维明通过其个人证券账户买入东杰智能股票200股,成交价格11.88元,成交金额2376元,2022年4月29日,卖出东杰智能股票200股,成交价格7.63元,成交金额1526元,2021年12月24日,其母亲冯景玲通过其个人证券账户买入东杰智能股票700股,成交价格11.84元,成交金额8288元,2022年4月29日,卖出东杰智能股票700股,成交价格7.64元,成交金额5348元。 |
批复内容 | 山西证监局决定对张文清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 |
处理人 | 山西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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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2-05-06 |
标题 | 东杰智能:关于公司监事亲属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监事张文清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致歉声明》,其父亲张维明先生、母亲冯景玲女士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公司股票。 |
批复内容 |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张维明先生、冯景玲女士本次交易卖出价格低于买入价格,本次误操作行为未产生收益,故不存在将收益上交至公司的情况。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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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8-11 |
标题 | 关于对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34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在2021年8月1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山西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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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1-06-02 |
标题 | 东杰智能: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2021]第32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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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8-31 |
标题 | 关于对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41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9月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山西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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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8-02 |
标题 | 关于对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7]第42号 |
批复原因 | 7月21日,你公司直通披露了《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报告书(草案)”)。我部对上述披露文件进行了形式审查,请从如下方面予以完善。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8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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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6-12-30 |
标题 | 东杰智能:关于山西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山西监管局[2016]18号 |
批复原因 |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2015年8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变更“年产100台/套工业自动化智能物流装备扩建项目”(下称该项目)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经查,你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置了位于上海建筑面积为1921.94平米的商业用房产,交易价格为7299.57万元,占募集资金的60.83%,导致该项目的服务对象和投资重点均发生変更, 你公司未及时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
批复内容 | 收到《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项整改会议,认真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决定书》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分析,形成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年产100台/套工业自动化智能物流装备扩建项目之相关情况说明”。 |
处理人 | 山西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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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6-11-29 |
标题 | 东杰智能: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山西监管局[2016]18号 |
批复原因 |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2015年8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变更“年产100台/套工业自动化智能物流装备扩建项目”(下称该项目)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经查,你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置了位于上海建筑面积为1921.94平米的商业用房产,交易价格为7299.57万元,占募集资金的60.83%,导致该项目的服务对象和投资重点均发生変更, 你公司未及时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
批复内容 |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山西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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