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4-11-19 |
标题 |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因未在电梯显著位置粘贴警示标志而于2022年7月22日被处以行政处罚 |
批复内容 | 责令限期改正。 |
处理人 | 坪山监管局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4-10-25 |
标题 | 星源电子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皇岗海关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因申报货物重量与实际货物重量不符而于2023年3月3日被处以行政处罚 |
批复内容 | 罚款0.3万元。 |
处理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皇岗海关 |
|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6-08 |
标题 | 麦捷科技: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2021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46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6-09 |
标题 | 麦捷科技: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2020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44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9-03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209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209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7-08 |
标题 | 麦捷科技: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2019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42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5-22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监管函[2020]第7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 |
批复内容 |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2.4条、第11.3.4条的相关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7-06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监管函[2018]第61号 |
批复原因 |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31日,你公司披露《2017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7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22,352.16万元至-17,658.30万元。2月28日,公司披露《2017年度业绩快报》,预计净利润为-20,005.07万元。3月23日,公司披露《2017年度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将净利润修正为-36,475.93万元。4月18日,公司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2017年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为-35,119.86万元。你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中披露的净利润与定期报告中经审计的净利润差异较大,且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修正公告,修正时间滞后。
你公司的上述相关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4条、第11.3.4条和第11.3.8条的相关规定。 |
批复内容 | 你公司董事会应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5-09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118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118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5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7-09-29 |
标题 | 麦捷科技:关于《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1]30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深圳证监局[2017]42号 |
批复原因 |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7]42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决定”),要求公司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改正。 |
批复内容 | 针对《责令改正决定》提出的相关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并对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提出的问题所涉及的事项进行逐项深入分析,寻找问题根源和原因,对需要整改的事项及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并实施了整改。 |
处理人 | 深圳证监局 |
|
警示 公告日期:2017-08-21 |
标题 |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江黎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深圳证监局[2017]44号 |
批复原因 | 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实际收入确认时点与披露的会计政策不符
(二)存货账实不符 |
批复内容 | 麦捷科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关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的规定。你作为麦捷科技的财务总监,未严格进行年报数据把关,未对存货账实不符等问题进行监督,而且上次我局检查发现的财务问题未整改到位,你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深圳证监局 |
|
警示 公告日期:2017-08-21 |
标题 |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张美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深圳证监局[2017]43号 |
批复原因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证监会《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的有关规定,我局自2017年5月起对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捷科技”或“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公司未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上述不符合《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二、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年报前五大客户披露不准确。2016年公司第五大客户为广州叶诚实业有限公司,全年销售额为82,930,854.95元,占比6.13%。但在《2016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未对该客户进行披露。上述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 年修订)》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三、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实际收入确认时点与披露的会计政策不符
(二)存货账实不符
麦捷科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关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的规定。你作为麦捷科技的总经理,未对信息披露及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有效监督,未对我局上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有效管控,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
批复内容 |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深圳证监局 |
|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7-08-17 |
标题 | 麦捷科技: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深圳证监局[2017]42号 |
批复原因 | 一、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公司未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档案登记不规范
二、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年报前五大客户披露不准确。2016年你公司第五大客户为广州叶诚实业有限公司,全年销售额为82,930,854.95元,占比6.13%。但在《2016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未对该客户进行披露。上述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三、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实际收入确认时点与披露的会计政策不符
(二)存货账实不符
2013年8月,我局曾对你公司进行过现场检查,2014年3月向你公司发出监管意见,你公司对上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已进行整改,但仍存在部分事项未整改到位的情形,如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完整、财务问题中的费用入账不及时、未按照会计政策要求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财务人员对存货管理参与有限、收入确认不及时、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影响结转成本的准确性等问题。 |
批复内容 | 针对本次检查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按照以下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并于9月30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一、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切实提高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
二、你公司应完善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制度和流程,切实加强信息披露内部审核,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你公司应优化财务管理模式,强化财务部门和其他业务部门之间的衔接,各业务部分应及时将相关合同、单据等原始资料传递到财务部门,确保实物流、信息流和财务流之间的匹配性。
四、你公司应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对存货、收入、成本、费用等重要事项涉及的会计政策、会计核算制度及方法进行梳理、完善。你公司应组织开展对存货的全面盘点,同时外聘会计师对存货盘点情况进行监督、复核。 |
处理人 | 深圳证监局 |
|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4-03-28 |
标题 |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市证监局现场检查监管意见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关于要求制定上市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企业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合并》 |
文件批号 | 深证局公司字[2014]6号 |
批复原因 | 2014年3月3日,深圳证监局就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向公司下发了《深圳证监局关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意见》(深证局公司字[2014]6号)(以下简称“监管意见”),指出公司存在的问题:
一、公司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决策程序不完备
(二)内审工作有待加强
二、部分制度未有效执行或尚待完善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未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不完善
三、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冲销依据不足
(二)未对收购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合理评估,相关收益确认谨慎性不足
四、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费用入账不及时
(二)存货管理有待加强
(三)收入、成本核算的规范性程度还有待改进 |
批复内容 | 公司对此次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公司已经针对证监局检查工作人员提出的相关问题组织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召开了专题讨论会议,对提出的问题所涉及的事项进行逐项深入分析,寻找问题根源和原因,对需要整改的事项及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并实施了整改,对提醒性事项将在今后的规范运作中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现将本次监管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监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