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新股份

- 300107

-

-  -

-
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4-04-15
标题关于对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7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4年4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河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4-04-02
标题关于对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6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4年4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河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5-20
标题建新股份:建新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28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4-15
标题建新股份: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2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27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4月1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河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6-28
标题建新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5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6]270号
批复原因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6】270号)。
批复内容公司高度重视,向董事会全体董事进行汇报的同时,组织相关人员逐一对照和核实相关问题,已按相关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作出回复,现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16-01-14
标题关于对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6]001号
批复原因经查,你公司存在下列问题: 一、你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制定于2010年12月,此后未按照2011年11月25日起施行的《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1〕30号)进行修改,部分内容与现有制度不符。如未规定董事长为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主要责任人,未规定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未明确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的内容、制作时间、当事人签名要求,未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的工作机制做出明确规定,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保存年限过短等。上述情况违反了《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 二、2015年11月以来,一些媒体出现关于你公司的负面报道《老厂遗毒拖陷河北化工巨头》,你公司至今未对此予以回应,未公开披露具体情况及对你公司的影响。上述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十条规定。
批复内容综合考虑你公司上述问题的情节、影响,现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十五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责成你公司加强对资本市场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章和其他相关规则的学习,强化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管理和内幕交易防控,修订完善制度,切实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整改,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你公司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整改情况报告。
处理人河北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4-04-02
标题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2013年年报在以下方面存在信息披露问题: 一、第28页“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之“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二、第16页“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2、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5)投资状况分析”之“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表格中募集资金总额 三、第19页““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2、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5)投资状况分析”之“3)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批复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的监管要求,公司对《2013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正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4-04-02
标题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误,通知中会议召开的时间及股权登记日不符合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要求对相关内容进行更正。
批复内容应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要求,公司将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更正为2014年4月21日,其他内容不变。并将更正后的内容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