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4-20 |
标题 | 关于对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监管函[2021]第54号 |
批复原因 | 2021年2月28日,你公司披露《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称,因你公司前期对IT产品分销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的会计处理存在差错,以及你公司未及时就股权激励回购义务确认负债金额,你公司对2020年一季度、半年度和前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重述。其中,对2020年一季度、半年度和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分别调减5,768.03万元、17,868.16万元、34,125.51万元,占更正后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7%、63.99%和72.01%。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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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1-03-08 |
标题 | 关于对珠海世纪鼎利科技殷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3月1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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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10-13 |
标题 | 关于对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46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10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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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07 |
标题 | 关于对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4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47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5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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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4-23 |
标题 | 关于对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陈浩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监管函[2020]第5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0]第56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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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10-11 |
标题 | 关于对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叶滨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8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信息披露》、《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监管函[2018]第111号 |
批复原因 | 你于2018年9月26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鼎利”)股份100万股,占总股本的0.18%。2018年上半年,世纪鼎利净利润同比下滑59.30%。作为世纪鼎利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你在减持前未按照《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8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信息披露》第五条的规定刊登股份减持计划公告。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条、第3.1.7条以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4.2.17条、第4.2.22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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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8-13 |
标题 | 关于对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18]第199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深交所关于对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8]第199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说明,并将说明材料于8月16日前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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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7-04 |
标题 | 关于对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18]第177号 |
批复原因 |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日晚间,你公司披露公告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叶滨、持股5%以上的股东王耘、陈浩将其持有的世纪鼎利9.0920%的股份转让给东方恒信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恒信”)。同时,叶滨将其持有的世纪鼎利15.7525%股票表决权委托给东方恒信。上述交易完成后,东方恒信将持有世纪鼎利9.0920%的股份,合计享有世纪鼎利24.8446%的表决权,世纪鼎利的控股股东变更为东方恒信,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蒋学明。我部对此表示关注。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并将书面说明材料于7月6日前报送我部,涉及需披露的事项请先对外披露:
(1)东方恒信及其所投资企业的业务范围,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关联性。并结合前述信息说明东方恒信收购上市公司股权的原因及未来12个月对上市公司资产、业务、人员等进行调整的计划和安排。
(2)东方恒信收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及其合法合规性。资金来源于第三方借款或其他融资方式的,请补充披露资金出借方、金额、借款利率、还款安排等。
(3)叶滨将其股票表决权委托给东方恒信的原因,表决权委托是否存在交易对价或其他前置条件。若是,请补充具体情况;若否,
请说明合理性。
(4)请结合委托表决权协议的有效期限、协议到期后相关股份表决权的安排及委托表决权对应的股份在未来十二个月的处置安排说明上市公司控制权是否存在不稳定性因素并充分提示风险。
(5)结合叶滨持有股份的性质及在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况说明是否通过委托表决权方式规避《公司法》第141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承诺等情形。本次交易的各方是否存在后续的股权转让计划或者其他协议和安排。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意见。
(6)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叶滨和东方恒信构成了一致行动关系,请更正公告中相关表述并核实一致行动成员中的主导人及认定依据,主导人地位未来12个月是否发生变化。
(7)请补充说明东方恒信及其实际控制人蒋学明与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持股5%以上的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形。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意见。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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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6-22 |
标题 | 关于对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监管函[2018]第51号 |
批复原因 | 2018年1月17日,你公司披露《2017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192万元–19,190万元。2月6日,你公司披露《2017年度业绩快报》,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60万元。4月25日,你公司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显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209 万元。你公司业绩预告中净利润区间下限、业绩快报中预计的净利润与2017年实际数据差异绝对值分别为4,983万元、6,251 万元,差异率分别为44.45%、55.76%,且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修正。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第2.4条、第11.3.4条和第11.3.8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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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05-18 |
标题 | 关于对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问询函[2018]第204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8】第204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5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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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3-21 |
标题 |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沈忱)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中国证监会[2017]28号 |
批复原因 | 沈忱内幕交易珠海世纪鼎利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查明,沈忱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时任世纪鼎利董事、总经理喻某发为内幕信息知情人,通过朱某年等人邮件和世纪鼎利并购重组微信群获知并购重组各时间阶段进展情况。
沈忱时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网络部无线优化处处长,喻某发与沈忱在业务上存在对口联系的关系,开会、电话联络比较频繁。沈忱与喻某发在2014年3月18日至2014年7月29日期间电话联系频繁,并在此期间沈忱以其本人证券账户交易“世纪鼎利”,具体情况如下:
3月26日、3月28日沈忱与喻某发通话联络。4月1日,沈忱证券账户开通创业板交易。
4月2日沈忱与喻某发通话联络。沈忱证券账户于4月2日通过第三方存管银行转入13万元;4月3日转入7万元和62,592元,转出500元,净转入132,092元,同日,沈忱以本人账户通过手机下单买入“世纪鼎利”22,700股,成交金额310,924元。
4月22日、23日喻某发与沈忱通话联络。4月23日,沈忱通过手机下单将前期买入的“世纪鼎利”全部卖出,获利37,315.66元。
5月15日喻某发与沈忱通话联络。5月16日,沈忱通过电脑下单再次买入“世纪鼎利”25,700股,成交金额346,950元。
9月29日,沈忱通过手机下单将“世纪鼎利”全部卖出,获利139,865.17元。2014年3月18日至2014年9月29日期间,累计买入成交金额657,874元,共获利177,180.83元。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人员通讯记录、证券账户交易流水、银行账户资料和当事人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
批复内容 |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沈忱没收违法所得177,180.83元,并处以531,542.49元罚款。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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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0-07-10 |
标题 | 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广东证监函[2010]508号文 |
批复原因 | 1、公司印章使用登记不够规范。印章使用登记簿为活页本,没有装订成簿,印章的使用记录没有连续编号,用章说明过于简单,且没有登记用章申请的最终审批人。
2、尚未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要求,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占用即冻结制度”
3、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没有及时向我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表。
4、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议没有原始记录,仅有电脑整理后打印的会议记录,且会议记录使用活页方式。 |
批复内容 | 结合监管机构的检查和指导,公司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认真进行了整改。通过此次活动,公司认识到完善的公司治理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基础,提高公司管理人员的规范意识是加强公司规范运作的前提,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是完善公司治理的有力保障。 |
处理人 | 广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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