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讯 公告日期:2023-06-21 |
标题 | 硅宝科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第26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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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8-26 |
标题 | 关于对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36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9月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四川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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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29 |
标题 | 硅宝科技:关于对2019年年度报告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31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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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07 |
标题 | 《关于对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7】第40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问询函[2017]第40号 |
批复原因 | 2017年3月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7】第40号) |
批复内容 | 对公司董事长免职后法定代表人未变更等事宜进行问询。公司于2017年3月15日作出书面答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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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07 |
标题 | 《关于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有关情况的监管问询函》(川证监公司﹝2017﹞21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川证监公司[2017]21号 |
批复原因 | 2017年5月17日,公司收到四川证监局出具的《关于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有关情况的监管问询函》(川证监公司﹝2017﹞21号),对公司治理事宜进行问询。 |
批复内容 | 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作出书面答复,并由公司的年审会计师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有关情况的监管问询函的说明》,由公司的法律顾问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出具《关于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有关情况的监管问询函之法律意见书》。 |
处理人 | 四川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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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07 |
标题 | 《关于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问题的问询函》(川证监公司﹝2017﹞30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川证监公司[2017]30号 |
批复原因 | 2017年6月23日,公司收到四川证监局出具的《关于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问题的问询函》(川证监公司﹝2017﹞30号) |
批复内容 | 对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存在应当回避表决而未回避表决情形相关事宜进行问询。公司于2017年7月5日作出书面答复,并由法律顾问出具《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议案合法性分析之法律意见书》。 |
处理人 | 四川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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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07 |
标题 | 《关于对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7】第255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问询函[2017]第255号 |
批复原因 | 2017年10月2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7】第255号) |
批复内容 | 对公司股票交易情况进行问询。公司于2017年10月28日作出书面答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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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07 |
标题 | 《关于对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8】第19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问询函[2018]第19号 |
批复原因 | 2018年1月2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8】第19号) |
批复内容 | 对公司装配式建筑用胶及军工产品相关事宜进行问询。公司于2018年1月26日作出书面答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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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07 |
标题 | 《关于对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41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41号 |
批复原因 | 2018年4月16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41号) |
批复内容 | 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相关事宜进行问询。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作出书面答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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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07 |
标题 | 《关于对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18】第23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18]第23号 |
批复原因 | 2018年8月27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18】第23号) |
批复内容 | 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宜进行问询。公司于2018年9月6日作出书面答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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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07 |
标题 | 《关于对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8】第456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问询函[2018]第456号 |
批复原因 | 2018年11月1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8】第456号) |
批复内容 | 对公司董事提前换届相关事宜进行问询。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作出书面答复,并由律师出具《关于硅宝科技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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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11-02 |
标题 | 关于对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王有治、郭斌及原董事郭弟民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09年制定)》、《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监管函[2017]第69号 |
批复原因 | 2012年6月,公司董事王有治与郭斌结婚,两人与原董事郭弟民(郭斌之父)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24.31%股份。2012年6月至2017年4月26日,你们三人未按照一致行动关系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7年4月27日,你们三人才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你们的上述相关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09年制定)》第1.4条、第2.1条、第11.8.1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1.8.1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1.8.1条以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4.1.2条的相关规定。 |
批复内容 | 你们应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我部提醒你们: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规定,诚实守信,认真和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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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5-05 |
标题 | 关于对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89号 |
批复原因 | 我部在定期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据年报披露,“公司因股权分散,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据一季报披露,公司实现净利润378万元,同比下滑74.59%,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是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
3、据年报披露,公司主要客户均为经销商,并且主要客户较2015年发生较大变化,其中第一、四、五大客户被替换。
4、据年报披露,“公司研发的动力电池灌封胶大批量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公司与国内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领域的优秀企业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后期业绩可期”。
5、请你公司结合具体数据说明营业收入、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收账款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勾稽关系;营业成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付账款、存货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勾稽关系。
6、你公司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项目未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的要求披露;员工学历程度构成同比发生巨大变化。请你公司自查是否存在错漏,如有,请予以更正。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5月1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四川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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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6-11-26 |
标题 | 硅宝科技: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其它会议资料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16]第8号 |
批复原因 | 我司董事会于2016年10月14日收到贵部发出的《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16】第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董事会对《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并予以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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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04-21 |
标题 | 硅宝科技: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川证监上市[2015]36号 |
批复原因 | 2015年4月21日,公司收到《关于对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相关事项的关注函》(川证监上市【2015】36号)
主要内容:《关于增设总裁以及相关公司章程的议案》请法律顾问和独立董事发表专项意见。 |
批复内容 | 2015年4月22日,公司出具《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设总裁职位的法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增设总裁以及修改公司章程议案的独立意见》。 |
处理人 | 四川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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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 公告日期:2014-11-20 |
标题 |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短线交易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陈艳汶先生于2014年11月6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卖出公司股票20,000股,成交均价为18.11元/股。同日,因操作失误又买入公司股票10,000股,成交均价为18.15元/股。上述交易完成后,陈艳汶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09,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6%。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陈艳汶此次买卖公司股票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47条、《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7.12条的相关规定,构成短线交易。同时,董事会核查了陈艳汶先生近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发现其他短线交易行为。 |
批复内容 | 陈艳汶先生本次短线交易系误操作,其本人已深刻认识到该事项的严重性,并就本次短线交易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歉意;同时,陈艳汶先生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47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
根据《证券法》第47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之规定,因陈艳汶先生本次短线交易亏损400元,未产生收益,故无可没收收益。
经自查,本次交易未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亦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
处理人 | 其他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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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4-05-14 |
标题 | 硅宝科技: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4]第124号 |
批复原因 | 2014年5月14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4】第124号)。 |
批复内容 | 2014年5月16日,公司出具《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复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4】第124号)》的回复,就深交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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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2-01-17 |
标题 | 硅宝科技: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12]第1号 |
批复原因 | 2012年1月17日,公司收到《关于对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2】第1号)。
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硅宝翔飞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翔飞总经理王翔的名义向民生银行南京分行贷款390万元,用于硅宝翔飞生产经营,翔飞作为担保人以房产抵押的方式为总经理王翔提供担保,但硅宝翔飞并未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对外担保重大事项报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事宜。 |
批复内容 | 2012年1月18日,公司出具《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2】第1号)的回函》,就深交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并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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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1-10-28 |
标题 | 硅宝科技: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监管函[2011]第21号 |
批复原因 | 2011年10月2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11】第21号)。
公司未及时披露保荐机构2011年半年报跟踪报告。 |
批复内容 | 2011年11月24日,公司出具《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11】第21号)》的回函,就深交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并就相关关注事项进行了落实。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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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1-08-31 |
标题 | 硅宝科技: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11]第98号 |
批复原因 | 2011年8月3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11】第98号)。 |
批复内容 | 2011年9月2日,公司出具《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交易所(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11】第98号)》的回复,就深交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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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0-11-30 |
标题 | 硅宝科技: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2010年11月30日,公司收到四川监管局出具的《监管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2010年12月7日,公司出具《对监管关注函的回复》的回函,就深交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并就相关关注事项进行了落实。 |
处理人 | 四川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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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0-08-31 |
标题 | 硅宝科技: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10]第34号 |
批复原因 | 2010年8月3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10】第34号)。 |
批复内容 | 2010年9月3日,公司出具《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交所(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10】第34号)》的复函,就深交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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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0-02-23 |
标题 | 硅宝科技: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0]第2号 |
批复原因 | 2010年2月2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0】第2号)。 |
批复内容 | 2010年2月25日,公司出具《成都硅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交所(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0】第2号)》的复函,就深交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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