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通信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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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问讯  公告日期:2023-05-11
标题关于对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12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5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5-25
标题关于对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108号
批复原因根据你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2017年至2019年期间,你公司开展的专网通信业务应当按净额法确认收入,你公司一直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你公司对前述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从而调减2017年半年度、2017年年度、2018年半年度、2018年年度、2019年半年度、2019年年度合并利润表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21,955.56万元、48,409.01万元、23,069.25万元、36,047.71万元、18,151.29万元、18,151.29万元。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2-01-28
标题宁通信B: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0号
批复原因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2017年至2019年期间,你公司开展的专网通信业务实质上系为客户提供受托加工服务,不承担商品的存货风险和价格风险,应当按净额法确认受托加工服务费收入,但你公司一直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6-22
标题宁通信B: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25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2-25
标题关于对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3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前将上述核实情况书面回复我部,并及时报送前述事项内幕知情人名单。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2-12
标题徐千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2019]65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19]65号
批复原因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批复内容对徐千(男,1962年9月出生,时任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20-12-04
标题关于对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0]第1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12月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8-14
标题关于对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18]第78号
批复原因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千、总经理李林臻、时任总会计师石炼: 你公司分别于2018年7月14日、8月1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显示,你公司2017年运输费、会计差错调整等财务核算存在不符合会计准则的情形,累计影响2014年度-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50.45万元、126.80万元、142.94万元、-289.86万元;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个别银行账户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不符,累计差异为101.75万元。因前述事项导致你公司2014年度-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由-1897.65万元、-1659.08万元、-643.46万元、1188.52万元调整为-2053.31万元、-1533.12万元、-506.38万元、898.29万元。另外,你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内容中,存在预收款项账龄列报错误、存货明细列报错误、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披露错误的情况;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资产减值损失、应收账款、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项目披露错误。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和第2.1条的规定。你公司董事长徐千、总经理李林臻、时任总会计师石炼,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2条和第3.1.5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18-07-03
标题【行政监管措施】关于对徐千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文件批号江苏证监局[2018]36号
批复原因经查,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公司2017年运输费、会计差错调整等财务核算存在不符合会计准则的情形,累计影响2014年度-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50.45万元、126.8万元、142.94万元、-289.86万元。该行为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二条、第十九条、《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二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2、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个别银行账户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不符,累计差异101.75万元,你公司未核查上述账户明细不符差异的原因,也未进行账务调整,存在披露的资产与实际不符的情形,该行为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二条、第十九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3、公司2017年度第三季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内容中,个别项目存在账龄列报错误等披露差错,该行为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五条、《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第三十九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你作为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批复内容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18-07-03
标题【行政监管措施】关于对李林臻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文件批号江苏证监局[2018]37号
批复原因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公司2017年运输费、会计差错调整等财务核算存在不符合会计准则的情形,累计影响2014年度-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50.45万元、126.8万元、142.94万元、-289.86万元。该行为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二条、第十九条、《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二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2、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个别银行账户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不符,累计差异101.75万元,你公司未核查上述账户明细不符差异的原因,也未进行账务调整,存在披露的资产与实际不符的情形,该行为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二条、第十九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3、公司2017年度第三季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内容中,个别项目存在账龄列报错误等披露差错,该行为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五条、《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第三十九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你作为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批复内容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18-07-03
标题【行政监管措施】关于对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文件批号江苏证监局[2018]38号
批复原因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你公司2017年运输费、会计差错调整等财务核算存在不符合会计准则的情形,累计影响2014年度-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50.45万元、126.8万元、142.94万元、-289.86万元。该行为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二条、第十九条、《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二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2、你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个别银行账户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不符,累计差异101.75万元,你公司未核查上述账户明细不符差异的原因,也未进行账务调整,存在披露的资产与实际不符的情形,该行为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二条、第十九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3、你公司2017年度第三季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内容中,个别项目存在账龄列报错误等披露差错,该行为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五条、《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第三十九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对上述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改正。你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证券法律法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18-07-02
标题【行政监管措施】关于对石炼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江苏证监局[2018]35号
批复原因经查,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公司2017年运输费、会计差错调整等财务核算存在不符合会计准则的情形,累计影响2014年度-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50.45万元、126.8万元、142.94万元。该行为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二条、第十九条、《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二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你作为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2016年时任总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批复内容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17-07-28
标题关于对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江苏证监局[2017]27号
批复原因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行为: 一是你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和2016年11月4日与南京长江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共签署了6500套自组网销售合同,合同总金额2.76亿,占2016年总收入14.89%,预计产生净利润1200万元左右,占公司2016年度业绩预告净利润上限的1.5倍。该业务能否在2016年确认收入和利润将直接导致公司存续状态是由*st公司转为正常公司或转为暂停上市公司,对投资者决策具有重要意义,但你公司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未披露此项重大合同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款之规定。 二是你公司在2016年度结束后未及时发布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也未在发现实际业绩与原预告业绩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况下及时发布业绩修正公告。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三十二条之规定。
批复内容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7-07-17
标题关于对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一、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不及时 二、暂停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不及时 三、重大交易事项未履行进展披露义务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2条、第17.3条以及第17.4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林臻、董事会秘书钟武生和时任总会计师石炼予以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5-11
标题*ST宁通B:关于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7]第65号
批复原因2017年5月3日,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普天”或“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7]第65号)。
批复内容根据该函的要求,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就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就关注函所涉及的有关问题的回复内容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5-05
标题*ST宁通B:关于延期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7]第65号
批复原因2017年5月3日,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7]第65号)。该函要求公司于5月4日前对相关问题进行书面回复。
批复内容公司收到函后,积极组织相关部门会同中介机构共同对关注函中提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以落实回复工作,因部分资料需要进一步梳理,公司已向深交所申请延期至5月9日前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4-28
标题*ST宁通B:关于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7]第57号
批复原因2017年4月24日,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下发的《关于对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7]第57号)。
批复内容根据该函的要求,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就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就关注函所涉及的有关问题的回复内容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4-26
标题*ST宁通B:关于延期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7]第57号
批复原因2017年4月24日,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7]第57号)。
批复内容该函要求公司于4月25日对相关问题进行书面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4-15
标题*ST宁通B: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2015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6]第49号
批复原因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6】第 49 号)。
批复内容公司在接到问询函后,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实,已按照相关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出回复,现将回复内容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0-31
标题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一)公司需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机制 (二)公司需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三)公司需进一步提高透明度
批复内容通过此次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司对以往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进行了整改,使公司的治理水平得到了提高。公司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规章制度,继续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和经营业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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