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 公告日期:2023-01-03 |
标题 |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朱长隆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深圳证监局[2022]227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你担任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兴达)监事期间,你配偶于2022年7月27日至11月2日期间累计卖出同兴达股票282,600股,累计买入同兴达股票5,000股。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深圳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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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2-12-31 |
标题 | 同兴达:关于公司监事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深圳证监局[2022]227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你担任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兴达”)监事期间,你配偶于2022年7月27日至11月2日期间累计卖出同兴达股票282,600股,累计买入同兴达股票5,000股。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深圳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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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12-01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隆晓燕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260号 |
批复原因 | 隆晓燕:你作为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于2022年10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卖出公司股票32.76万股,合计成交金额为403.93万元,减持比例为0.1%。你未按照规定在首次减持前十五个交易日预披露股份减持计划。 |
批复内容 | 本所希望你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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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2-11-04 |
标题 | 同兴达:关于监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2022年11月2日,蔡丹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卖出公司股票,事后发现误操作买入了一笔,最终卖出股票数量为32,600股,平均成交价20.61元/股,买入股票数量为5,000股,成交价20.64元/股。本次误操作买入不存在主观故意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
批复内容 |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朱长隆先生及其配偶蔡丹女士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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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11-11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秘书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9]第191号 |
批复原因 |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秘书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9]第191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们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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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10-10 |
标题 | 同兴达: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348号 |
批复原因 | 2019年9月3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348号)。 |
批复内容 | 根据问询函的要求,本公司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就问询函相关事项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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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07 |
标题 | 同兴达: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60号 |
批复原因 | 2019年4月16日,我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60号)。 |
批复内容 | 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对相关问题做了认真自查,现就问询函所提问题及公司回复如下。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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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03-28 |
标题 | 同兴达: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7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1号 |
批复原因 | 2018年3月16日,我公司收到贵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1号)。 |
批复内容 | 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对相关问题做了认真自查,现就问询函所提问题及公司回复如下。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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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9-06 |
标题 | 同兴达: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170号 |
批复原因 | 2017年8月31日,你公司披露《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金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你公司董事长万锋先生提议,拟以2017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在认真自查并问询实际控制人的基础上,对相关事项做出补充说明。 |
批复内容 | 根据关注函的要求,本公司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就关注函相关事项进行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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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9-01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170号 |
批复原因 | 2017年8月31日,你公司披露《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金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你公司董事长万锋先生提议,拟以2017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在认真自查并问询实际控制人的基础上,对相关事项做出补充说明。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在2017年9月8日前向本所报送相关书面材料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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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4-27 |
标题 | 同兴达: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175号 |
批复原因 | 2017年4月11日,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175号)。 |
批复内容 | 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对相关问题作了认真自查,现就问询函所提问题及公司回复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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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4-20 |
标题 | 同兴达: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179号 |
批复原因 | 2017年4月12日,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179号)。 |
批复内容 | 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对相关问题作了认真自查,现就问询函所提问题及公司回复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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