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网宇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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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警示  公告日期:2024-02-23
标题关于对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刘景伟、袁晓宣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刘景伟、袁晓宣: 你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披露《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其中第三十六项为“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刘景伟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经查,独立董事刘景伟当时同时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家数超过五家,你公司未充分核查独立董事相关任职情况,对外公告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内容与事实不符。
批复内容根据《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刘景伟、袁晓宣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北京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4-02-23
标题关于对刘景伟、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年修订)》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29号
批复原因经查,2021年1月15日,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网宇达”)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提名刘景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刘景伟担任星网宇达独立董事至今。根据当时规定,独立董事提名人在提名候选人时,除应当确保候选人具备独立性、符合最多在五家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等任职资格外,还应当重点关注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但刘景伟、公司董事会分别在《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中对于“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一栏均勾选“是”,与事实不符。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刘景伟、星网宇达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8-25
标题星网宇达:关于控股子公司澜盾防务收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1年修订版)》
文件批号(京技管)应急罚[2022]30号
批复原因2022年5月12日,在位于经海三路138号院北京澜盾防务科技有限公司东楼高车间试验区内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根据事故调查组关于《北京澜盾防务科技有限公司“5·12”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中事故责任分析,澜盾防务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未能了解、掌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安全技术特性,对事故负有责任。
批复内容决定对澜盾防务作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理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2-05-17
标题星网宇达:关于子公司发生意外事故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子公司北京澜盾防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在开展试验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两名员工受伤,一名员工因伤势过重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另一名受伤员工正在医院接受治疗,无生命危险。
批复内容事故发生后,公司采取紧急应对措施,迅速组织抢救工作,及时按相关程序上报主管部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工作。目前,主管部门已成立事故调查组,正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公司也紧急启动了安抚家属、照顾伤员等善后工作。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10-26
标题关于对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13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
批复内容请你们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1-04
标题关于对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5号
批复原因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5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核实并做出说明。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7-05
标题星网宇达: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问询函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364号
批复原因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宇达”或“公司”)于2018年6月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36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对深交所问询函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分析,已按照相关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了回复,现将回复具体内容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3-23
标题关于对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李国盛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40号
批复原因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李国盛: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宇达”或“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披露2017年业绩快报,你作为星网宇达副董事长,在公司业绩快报披露前10日内买入公司股票4.2万股,涉及金额100.07万元。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3.1.8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8.17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2-06
标题星网宇达: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12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12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针对问询函中提及的事项,公司董事会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回复,现将回复的具体内容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4-06
标题星网宇达: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146号
批复原因2017年3月3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14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针对问询函中提及的事项,公司董事会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回复,现将回复的具体内容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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