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4-05-27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4]第10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4年6月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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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4-01-31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4]第2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4年2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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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3-12-16 |
标题 | 中装建设: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文件批号 | 证监立案字007202336号 |
批复原因 |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 |
批复内容 |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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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3-10-21 |
标题 | 中装建设:关于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深圳证监局[2023]181号 |
批复原因 | 2023年4月27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追溯调整2018年度至2021年度财务报表。上述更正事项反映你公司2018年度至2021年年度报告中相关财务数据信息披露不准确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深圳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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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3-10-19 |
标题 |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81号 |
批复原因 | 2023年4月27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追溯调整2018年度至2021年度财务报表。上述更正事项反映你公司2018年度至2021年年度报告中相关财务数据信息披露不准确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深圳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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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7-18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106号 |
批复原因 | 截至2023年7月3日,你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触发了“中装转2”(债券代码127033)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你公司未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第十五条的规定,在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5个交易日前及时披露提示性公告,迟至6月30日才披露《关于中装转2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批复内容 |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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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7-10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89号 |
批复原因 | 你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因项目未完成结算,你公司前期对相关项目的预计成本作出会计估计时存在偏差,导致未准确计提费用。你公司对2018-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重述,分别调减各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75.73万元、650.32万元、703.05万元、498.19万元;分别调减各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75.73万元、1,126.05万元、1,829.10万元、2,327.30万元。 |
批复内容 |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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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3-06-01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24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6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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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1-05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监管函 |
批复内容 |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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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2-12-05 |
标题 |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99号 |
批复原因 | 一、未按规定审议和披露关联交易
你公司未按规定对2018年至2019年期间与中山北大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二、未按规定披露业绩预告
你公司2021年年报显示,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同比下降58.83%。你公司未能根据行业情况和历史回款情况审慎预计减值损失及其对2021年净利润变动幅度的影响,导致未按规定披露2021年业绩预告,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十七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深圳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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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2-12-05 |
标题 |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庄重、庄展诺、曾凡伟、于桂添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200号 |
批复原因 | 针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按规定审议和披露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业绩预告问题,我局已对公司采取了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99号)。
庄重2015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庄展诺2017年4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曾凡伟2019年4月至2022年4月任公司财务总监,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于桂添2015年4月至2019年4月任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4月至2021年5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对上述未按规定审议和披露关联交易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
批复内容 |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庄重、庄展诺、曾凡伟、于桂添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深圳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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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12-22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46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于2021年12月2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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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1-11-13 |
标题 | 中装建设: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家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董事会秘书庄粱先生之父亲庄绪访先生的证券账户于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1月11日期间买卖了公司股票,上述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
批复内容 | 按照上述规定,公司应没收庄绪访先生违法所得。上述所得收益人民币2376元作为本次短线交易的获利金额已全部上交公司。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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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4-14 |
标题 | 中装建设被太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太住建罚字[2019]64号) |
相关法规 |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太住建罚字[2019]64号 |
批复原因 | 发行人在高新区娄江路东、洛阳路北太仓高新区C2-6地块项目精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等备案管理人员长期不到岗,履职情况较差的行为。 |
批复内容 | 罚款3万元。 |
处理人 | 太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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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4-14 |
标题 | 中装建设被深圳市龙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深龙)应急罚[2019]D134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文件批号 | (深龙)应急罚[2019]D134号 |
批复原因 | 2017年11月9日9时43分左右,发行人在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冬青路18号的景园公寓六号楼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深圳市同德源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员工张某某与李某某在景园公寓六号楼9楼天面进行铝板幕墙装饰安装施工作业过程中,李某某不慎坠落地面,经120到场确认李某某已经死亡。经查,发行人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事故现场检查整改不力,未及时对间隙过宽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
批复内容 | 对发行人处以罚款22万元。 |
处理人 | 深圳市龙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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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4-14 |
标题 | 中装建设被广州市番禺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穗番)安监罚[2017]G0010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文件批号 | (穗番)安监罚[2017]G0010号 |
批复原因 | 发行人在祈福医院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行为。 |
批复内容 | 罚款1万元。 |
处理人 | 广州市番禺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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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6-09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34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6月1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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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0-04-08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建设”)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9年11月1日,中装建设在互动易平台上回复投资者咨询时,称“央行数字货币工作组在上海会晤了中装建设区块链板块负责人、上海玳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玳鸽信息”)CEO方玉书,就数字货币在建筑装饰领域的研发、接入和测试进行了深入沟通。中装建设和玳鸽信息有可能参与到央行数字货币的第一批入链数据”的信息属实。2019年1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通过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辟谣,网传“央行数字货币工作组在上海会晤相关公司区块链板块负责人消息”系谣言。
中装建设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2.4条、第2.5条和本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9.1条的规定。
中装建设董事长庄重、总裁庄展诺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第3.1.6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中装建设董事会秘书于桂添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第3.2.2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
批复内容 | 一、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庄重、总裁庄展诺、董事会秘书于桂添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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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0-03-11 |
标题 |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于桂添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16号 |
批复原因 | 于桂添:
2019年11月1日,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建设或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上回复投资者关于“日前获悉,央行数字货币工作组在上海会晤了中装建设区块链负责人、上海玳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CEO方玉书,就数字货币在建筑装饰领域的研发、接入和测试进行了深入沟通。中装建设和玳鸽信息有可能参与到央行数字货币的第一批入链数据”的提问时,确认上述信息属实。当晚,中国人民银行通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发布辟谣信息,澄清上述谣言。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深圳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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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0-03-11 |
标题 |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15号 |
批复原因 |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日,你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上回复投资者关于“日前获悉,央行数字货币工作组在上海会晤了中装建设区块链负责人、上海玳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CEO方玉书,就数字货币在建筑装饰领域的研发、接入和测试进行了深入沟通。中装建设和玳鸽信息有可能参与到央行数字货币的第一批入链数据”的提问时,确认上述信息属实。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对你公司提出如下监管要求:你公司应切实加强信息披露的复核和控制,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
处理人 | 深圳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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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2-21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20]第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20]第2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2月2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对外披露并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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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2-14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20]第3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20]第34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2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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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3-23 |
标题 | 中装建设: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127号 |
批复原因 |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建设”、“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的《关于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127号)。要求公司对《关于出资认购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15%股份的公告》相关事项做出说明。 |
批复内容 | 针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并已按照相关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出了回复,现将有关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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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06-04 |
标题 | 中装建设:关于2017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241号 |
批复原因 |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的《关于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241号)。要求公司对2017年年报相关事项作出说明。 |
批复内容 | 针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并已按照相关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了书面回复,现将有关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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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9-05 |
标题 | 济南市长清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济城执长清区综处字(2017)第366号) |
相关法规 |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
文件批号 | 济城执长清区综处字[2017]第366号 |
批复原因 | 发行人在长清区天一路中段山东高速·绿城·兰园项目一期工程施工中,楼内地面落地灰未清理、扬尘污染重、 散装材料未覆盖。违反了《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 |
批复内容 | 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 对发行人处以1.98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济南市长清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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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4-03-04 |
标题 | 关于对公司建筑施工事故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西)安监管罚[2014]2号、(西)安监管罚[2014]3号、(甘)执法证字第100133049号 |
批复原因 | 2013年11月8日,甘肃昊鑫市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庆阳CBD商务中心二期工程外装修过程中,发行人现场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工人作业,导致脚手架整体失稳坍塌,造成2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为163万元。
针对上述安全事故,2014年1月17日,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作出《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关于庆阳CBD商务中心“11.8”脚手架坍塌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区政府函字[2014]5号),认定该起建筑施工事故是一起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
批复内容 | 2014年3月4日,庆阳市西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西)安监管罚[2014]2号”、“(西)安监管罚[2014]3号”以及“(甘)执法证字第10013304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庄重予以20万元及48,72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庆阳市西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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