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4-03-27 |
标题 | 易尚3:关于公司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文件批号 | 证监立案字00720248号 |
批复原因 | 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
批复内容 |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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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3-10-20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深证上[2023]966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2023年1月31日,公司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亏损4,500万元至8,500万元。2023年4月29日,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25,227.42万元。公司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经审计净利润差异较大。 |
批复内容 | 一、对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梦龙、总经理黄洁东、财务总监彭康鑫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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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3-04-23 |
标题 |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 |
文件批号 | 深圳证监局[2023]38号 |
批复原因 | 一、未披露与控股股东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二、2019年至2021年财务报告不准确
此外,你公司在关联交易审议及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董事会会议记录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规范情形。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深圳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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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3-04-21 |
标题 | *ST易尚: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 |
文件批号 | 深圳证监局[2023]38号 |
批复原因 | (一)未披露与控股股东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2020年至2021年,你公司以预付货款、预付设备款等名义将公司资金实际提供给控股股东刘梦龙使用。你公司未在相应年报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2019年至2021年财务报告不准确2019年至2021年,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的部分业务不具有商业实质,收入成本确认缺乏依据,导致你公司相应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此外,你公司在关联交易审议及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董事会会议记录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规范情形。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深圳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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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4-20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212号 |
批复原因 | 2023年4月20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显示,2020年至2021年,你公司以预付货款、预付设备款等名义将公司资金实际提供给控股股东刘梦龙使用,你公司未在相应年报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同时,2019年至2021年,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的部分业务不具有商业实质,收入成本确认缺乏依据,导致你公司相应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准确。深圳证监局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我部对此表示关注。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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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2-01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12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2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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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2-11-24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三季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三季报问询函[2022]第1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11月3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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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2-09-15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半年报问询函[2022]第29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2年9月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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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2-05-22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36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6月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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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12-08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42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1.核实说明林庆得为你公司提供借款的事项是否与上述控制权转让事项构成一揽子交易,你公司在10月24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筹划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和11月5日披露《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时,你公司(含任一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已知悉你公司控制权将变更至林庆得,你公司前期信息披露是否存在不完整、不及时的情形。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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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11-09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37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11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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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1-06-01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26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6月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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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8-11 |
标题 | 易尚展示:关于2019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46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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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9-11-13 |
标题 | 关于对向开兵给予通报批评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2019年5月17日至23日期间,向开兵以集中竞价的方式被动减持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尚展示”)股票合计1,046,000股,占易尚展示总股本的0.67%,减持金额共计2,245.47万元。向开兵未能在上述减持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
批复内容 | 向开兵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3条、第3.1.8条以及本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7.2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决定对向开兵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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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9-23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9]第170号 |
批复原因 |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8日,你公司披露《回购股份报告书》,称拟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区间为5,000万元至20,000万元。2019年6月3日,你公司披露《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将回购总金额上限调整为10,000万元。2019年9月11日,你公司披露《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称截至回购期满,你公司累计回购金额为1,497.82万元,实际回购金额未达到回购金额下限。 |
批复内容 |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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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6-20 |
标题 | 易尚展示: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233号 |
批复原因 |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本文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23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要求公司就控股股东与深圳报业集团签署战略投资事项中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于2019年6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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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24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224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224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年5月3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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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7-19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刘梦龙、王玉政、向开兵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134号 |
批复原因 | 刘梦龙、王玉政、向开兵:
2010年4月18日,你们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对一致行动关系和有效期等进行了约定,协议有效期为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后三年。2018年4月24日,即上述协议到期当日,你们重新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继续保持一致行动关系至2018年12月31日。你们作为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及时将上述情况告知上市公司并履行披露义务,直至我部问询后,才于2018年7月6日披露了一致行动协议的续签情况。 |
批复内容 | 你们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2.1条、第2.7条的规定。请你们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们:上市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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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6-12 |
标题 | 易尚展示: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203号 |
批复原因 |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203号)。 |
批复内容 | 现将问询函中问题的回复公告如下。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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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27 |
标题 | 易尚展示: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171号 |
批复原因 |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5月1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17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问询函》中的有关问题回复说明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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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08-17 |
标题 | 易尚展示: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379号 |
批复原因 |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5年8月11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379号)》(以下简称“关注函”),主要内容为:“2015年8月11日,你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1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你公司控股股东刘梦龙先生提议以201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等因素补充说明制定该分配方案的理由、方案的合理性、方案与公司业绩是否相互匹配,以及公司在信息保密和防范内幕交易方面所采取的措施”。 |
批复内容 | 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了回复,现将回复内容进行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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