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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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警示  公告日期:2024-01-02
标题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杨志杰、陈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277号
批复原因杨志杰、陈艳: 经查,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三会运作、子公司财务核算等方面存在不规范问题。我局已对公司采取了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276号)。公司轮值总裁杨志杰及轮值总裁、董事会秘书兼时任财务总监陈艳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杨志杰、陈艳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深圳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4-01-02
标题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
文件批号深圳证监局[2023]276号
批复原因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公司治理不完善 二、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深圳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3-12-30
标题海洋王: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
文件批号深圳证监局[2023]276号、[2023]277号
批复原因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公司治理不完善 二、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 (一)子公司收入及成本会计核算不规范 (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规范 (三)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分类不准确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海洋王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杨志杰、陈艳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深圳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12-29
标题关于对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198号
批复原因一、公司治理不完善 二、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9-21
标题关于对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9]第3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9】第36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9月2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对外披露并报送我部。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8-28
标题关于对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杨志杰配偶违规买卖股票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7]第139号
批复原因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杨志杰: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17年8月30日披露2017年半年度报告,你作为公司董事,你的配偶雷燕在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前30日内,于2017年8月22日买入公司股票8,100股,成交金额为109,207元。雷燕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8.17条的规定。你作为公司董事,未能勤免尽责督促配偶合规买卖公司股票,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3.1.5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8.17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提醒你: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买卖股票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4-06
标题关于对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7]第16号
批复原因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发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7]第16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4月1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5-10-13
标题海洋王:关于2015年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5]第282号
批复原因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监交易所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5】第282号《关于对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报的问询函》: 1、2015年上半年,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亿元,同比下降18.14%;发生管理费用8,380万元,同比上升27.46%,请详细说明管理费用与营业收入变动不一致的原因。 2、2015年上半年,你公司销售毛利率为70.62%,请结合同行业公司毛利率情况,详细说明你公司毛利率水平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 3、2015年上半年,你公司发生销售费用1.81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52.77%,请结合同行业公司销售费用率水平,详细说明你公司销售费用率高于同行业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 4、你公司半年度报告称,公司于2015年上半年支付了供应链管理部、品质保证部和实验室三个部门员工补助2,564万元,请详细说明你公司对上述员工补助的会计处理及其合规性。 5、本报告期末,你公司固定资产余额为5,39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3.40%,低于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请详细说明你公司固定资产余额及占比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固定资产余额变动与产能、产量变动的匹配性。
批复内容公司经认真核查,现就有关事项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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