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金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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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4-02-21
标题关于对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4]第3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4年2月2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5-16
标题关于对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28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5月3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6-16
标题关于对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44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6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6-03
标题中科金财: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5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1-22
标题关于对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8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84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2月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11-23
标题中科金财: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400号
批复原因2019年11月18日,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科金财”)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400号)。
批复内容公司就问询函所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复说明,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评估师就部分事项发表意见,现对公司关于现金收购北京志东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志东方”或“标的公司”)100%的股权相关问题公告。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7-05
标题中科金财: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430号
批复原因2019年6月30日,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科金财”)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430号)。
批复内容公司就问询函所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复说明,年审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部分关注事项发表专项意见。现公告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9-03
标题关于对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177号
批复原因2018年4月18日,你公司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你公司对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总额为3.89亿元,占2016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的219%。针对上述事项,你公司未在2018年2月底前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第11.11.3条和《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7.6.3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8-24
标题关于对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刘开同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169号
批复原因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刘开同: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你作为公司董事,因个人原因未出席本次审议半年报的董事会,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且未对公司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2.2条、第3.1.5条、第3.1.6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3.3条、第3.3.21条的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2-12
标题中科金财: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157号
批复原因2018年2月6日,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科金财”)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157号)。
批复内容公司就问询函所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复说明。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25
标题中科金财: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5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102号
批复原因2016年5月10日,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科金财”)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102号)。
批复内容公司就问询函所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复说明,现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人为操纵  公告日期:2015-11-13
标题证监会对5宗操纵证券市场案件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15]73号
批复原因日前,证监会对马信琪涉嫌操纵“暴风科技”股票价格和孙国栋涉嫌操纵“全通教育”、“中科金财”、“如意集团”、“西部证券”、“开元仪器”、“奋达科技”、“鼎捷软件”、“暴风科技”、“雷曼股份”、“深圳华强”、“仙坛股份”、“新宁物流”和“银之杰”等13支股票价格两案调查、审理完毕。 两案的操作手法均是通过虚假申报等方法影响相应股票价格,并快速反向卖出获利。其中,马信琪在2015年7月31日多次大笔申报买入后快速撤单,以不成交或少量成交的方式拉抬“暴风科技”股价,随后快速反向卖出之前持有的部分股票获利。孙国栋在2014年12月至2015年5月期间,在开盘集合竞价阶段、连续竞价阶段、尾市阶段通过虚假申报、连续申报抬高股价等方式影响“全通教育”等前述13支股票价格,并于当日或次日反向卖出获利。马信琪和孙国栋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批复内容金建勇、袁海林、张春定、马信琪未提交陈述申辩材料,未申请听证。孙国栋提交了陈述申辩材料,提出其没有操纵的主观恶意,也没有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且有配合调查的情节,请求减轻或从轻处罚。我会已充分考虑当事人的申辩意见。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我会对上述5宗案件的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 没收金建勇违法所得441,911.05元,并处以1,325,733.15元的罚款;责令袁海林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并处以300万元罚款;没收张春定违法所得99,663,799.90元,并处以298,991,399.70元罚款;没收马信琪违法所得441,169.11元,并处以1,323,507.33元罚款;没收孙国栋违法所得11,298,908.14元,并处以33,896,724.42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09-11
标题证监会拟对两宗短线操纵证券市场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日前,证监会对马信琪涉嫌操纵“暴风科技”股票价格和孙国栋涉嫌操纵“全通教育”、“中科金财”、“如意集团”、“西部证券”、“开元仪器”、“奋达科技”、“鼎捷软件”、“暴风科技”、“雷曼股份”、“深圳华强”、“仙坛股份”、“新宁物流”和“银之杰”等13支股票价格两案调查、审理完毕。 两案的操作手法均是通过虚假申报等方法影响相应股票价格,并快速反向卖出获利。其中,马信琪在2015年7月31日多次大笔申报买入后快速撤单,以不成交或少量成交的方式拉抬“暴风科技”股价,随后快速反向卖出之前持有的部分股票获利。孙国栋在2014年12月至2015年5月期间,在开盘集合竞价阶段、连续竞价阶段、尾市阶段通过虚假申报、连续申报抬高股价等方式影响“全通教育”等前述13支股票价格,并于当日或次日反向卖出获利。马信琪和孙国栋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我会拟对马信琪和孙国栋分别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马信琪违法所得441,169.11元,并处以1,323,507.33元罚款;没收孙国栋违法所得11,298,908.14元,并处以33,896,724.42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15-05-26
标题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4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5]第21号
批复原因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5】第21号),函中就公司2014年年报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公司进行回复。
批复内容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出了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3-05-31
标题中科金财: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3]第108号
批复原因公司副总经理章超英于2013年5月9日买入公司股票2,200股,交易价格为29.82元,成交金额为65,604元;2013年5月10日买入公司股票22,100股,成交金额为684,856.80元,同时卖出550股,交易价格为31.01元,获利654.5元(不含交易费)。 上述股票买卖行为构成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所界定的短线交易,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3.1.8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8.1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3年5月31日出具了《关于对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章超英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3】第108号),提示章超英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要求章超英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改正,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提醒其作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违法  公告日期:2013-05-14
标题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管短线交易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章超英女士于2013年5月9日买入公司股票2,200股,2013年5月10日买入公司股票22,100股,同时卖出550股。此次买卖公司股票交易行为属于六个月内的双向操作,构成短线交易。
批复内容章超英女士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短线交易事项的严重性,并就本次短线交易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同时,章超英女士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47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章超英女士在2013年5月9日、5月10日买卖股票不属于利用内幕信息交易,无影响公司股价波动的敏感信息。公司董事会向章超英女士进一步说明了有关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要求其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并对本次短线交易的全部收益予以没收。此外,董事会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章超英女士的短线交易行为予以了通报,并要求引以为戒。 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股东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和学习,督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其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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