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 公告日期:2021-10-14 |
标题 | 关于对栗庆岐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北京证监局[2021]154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你担任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通股份)董事期间,你父亲栗延邦、配偶王一博于2021年8月30日至9月14日存在短期内卖出、买入盛通股份股票的情况。 |
批复内容 | 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北京证监局 |
|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1-09-16 |
标题 | 盛通股份:关于公司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栗庆岐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及致歉说明》,董事栗庆岐先生的父亲栗延邦先生、配偶王一博女士于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14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
批复内容 |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栗庆岐先生亲属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23,302元,公司董事会已于2021年9月15日全部收回其所得收益。2、经核查,栗庆岐先生事先并不知晓此次交易,交易前后亦未告知亲属关于公司经营的相关情况或其他内幕信息,其亲属也未就买卖股票事项征询栗庆岐先生的意见,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系栗延邦先生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对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不存在主观违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公司股票谋求利益的情形。3、公司向栗庆岐先生告知了法律、法规中关于短线交易股票的有关规定,并要求其严格规范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栗庆岐先生及亲属已认识到上述违规交易的严重性,就此对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栗庆岐先生承诺将进一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本人及直系亲属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加强证券账户管理,谨慎操作,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避免此类事宜的再次发生。4、经公司问询及核查,该行为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5、公司董事会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8-20 |
标题 | 关于对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30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前将上述核实情况书面回复我部并对外披露,并同时提交控股股东的书面说明等附件。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0-07-31 |
标题 | 盛通股份: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侯景刚于2020年7月29日在减持公司股份过程中,因输入交易指令时操作失误,以致不慎买入公司股份100,000股,导致短线交易。 |
批复内容 | 1、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当日卖出均价-当日买入均价)*买入股数。根据买卖成交价格情况,侯景刚先生在本次短线交易中未获得收益。
2、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系侯景刚先生在减持本公司股票过程中操作失误造成,侯景刚先生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公司向侯景刚先生告知了法律、法规中关于短线交易股票的有关规定,并要求其严格规范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侯景刚先生已深刻意识到本次事项的严重性,现就本次操作失误构成的短线交易给上市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表示今后将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加强证券账户管理,谨慎操作,并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作为公司董事的职责和义务,避免此类事宜的再次发生。
3、经公司问询及核查,该行为是侯景刚先生误操作导致的短线交易,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4、公司董事会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
警示 公告日期:2019-10-24 |
标题 | 关于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贾鹏、吴学孔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经查,我会发现你们在保荐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针对申请人下属经营主体和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是否需要取得主管部门的行政审批,你们在反馈意见中认为不必办理前置审批手续,而在后续申报材料中又认为部分地区需要取得主管部门的行政审批,重大事项披露前后不一致;二是多项行政处罚事项未及时发现并报告。 |
批复内容 |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7号)第四条的规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
警示 公告日期:2019-10-17 |
标题 | 盛通股份: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警示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35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我会发现你公司在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针对公司下属经营主体和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是否需要取得主管部门的行政审批,你公司在反馈意见中认为不必办理前置审批手续,而在后续申报材料中又认为部分地区需要取得主管部门的行政审批,重大事项披露前后不一致;二是多项行政处罚未及时披露。 |
批复内容 | 我会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8-21 |
标题 | 盛通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8]第3号 |
批复原因 |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通股份”、“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8半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8】第3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根据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说明和答复,现将具体内容予以披露。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8-17 |
标题 | 天津宏源盛业印刷有限公司收到天津市宝坻区公安消防支队行政处罚(宝公(消)行罚决字[2018]0183号、宝公(消)行罚决字[2018]0184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宝公(消)行罚决字[2018]0183号、宝公(消)行罚决字[2018]0184号 |
批复原因 | 因天津宏源盛业印刷有限公司生产车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货物占用堵塞,室内消火栓箱内缺少水枪、水带,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
批复内容 | 对天津宏源盛业印刷有限公司处以1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天津市宝坻区公安消防支队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8-02 |
标题 | 北京市公安局对盛通商印快线作出开公(消)行罚决字【2018】0119号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开公(消)行罚决字[2018]0119号 |
批复原因 | 因盛通商印快线未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
批复内容 | 对盛通商印快线处以壹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北京市公安局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28 |
标题 | 公司收到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盛通股份作出(京)文执罚[2018]第10114号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出版管理条例》 |
文件批号 | (京)文执罚[2018]第10114号 |
批复原因 | 印刷或者复制单位未履行法定手续印刷或者复制境外出版物。 |
批复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 |
处理人 | 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
|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6-22 |
标题 | 盛通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7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218号 |
批复原因 |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通股份”、“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 218 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根据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说明和答复,并予以披露。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3-22 |
标题 | 天津兴泓盛印刷有限公司收到天津市宝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处罚((宝)安监罚[2018]1005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文件批号 | (宝)安监罚[2018]1005号 |
批复原因 | 天津兴泓盛印刷有限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如下:(1)车间部分配电箱无绝缘脚垫;(2)切纸车间为丙类,二层设置办公室不符合安全要求;(3)除尘系统未设置安全警示标示,未设置静电导除设施;(4)装订印刷等设备未设置安全操作规程;(5)车间内未设置“禁止明火”“禁止吸烟”等安全警示标示;(6)VOC系统无操作规程,VOC系统未设置静电导除,软连接部位未做跨接,废气排空管道未做防腐检测;(7)车间进出口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8)未建立粉尘清扫制度,无粉尘清扫记录;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 |
批复内容 | 对天津兴泓盛印刷有限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给予限期整改、并处人民币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天津市宝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5-08 |
标题 | 盛通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131号 |
批复原因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于2017年5月3日向公司下发《关于对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131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根据《关注函》要求,公司在认真自查并问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础上,现就相关情况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3-23 |
标题 |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开一国税简罚【2017】980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开一国税简罚[2017]980号 |
批复原因 | 因盛通股份丢失代码为1100153130、号码为4085648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 |
批复内容 | 对盛通股份作出400元罚款,限盛通股份15内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所缴纳。 |
处理人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8-12 |
标题 | 北京市大兴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对盛通股份作出兴文执罚(2016)2006号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兴文执罚[2016]2006号 |
批复原因 | 因客户提出印刷需求时时间紧未来得及办理相关手续,事后客户及时补上了委印单,并未造成严重后果。 |
批复内容 | 对盛通股份处以警告、罚款15,000元。 |
处理人 | 北京市大兴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 |
|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17 |
标题 | 盛通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6]第39号 |
批复原因 | 2016年5月1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关于对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6】第3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上市公司现根据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说明和答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14 |
标题 | 盛通股份:关于延期回复深交所重大资产重组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6]第39号 |
批复原因 | 2016年5月1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关于对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6】第3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与中介机构积极认真就问询函中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讨论和落实,现因涉及核查事项较多,工作量较大,且相关中介结构尚需走完内部审核流程,为做好回复工作,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于2016年5月17日披露并提交问询函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3-23 |
标题 | 北京市大兴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对盛通股份作出兴文执罚(2016)07号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兴文执罚[2016]07号 |
批复原因 | 因客户提出印刷需求时时间紧未来得及办理相关手续,事后客户及时补上了委印单,并未造成严重后果。 |
批复内容 | 对盛通股份处以警告、罚款10,000元。 |
处理人 | 北京市大兴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3-16 |
标题 | 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盛通股份作出京文执罚(2016)第10019号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出版管理条例》 |
文件批号 | 京文执罚[2016]第10019号 |
批复原因 | 处罚事由为接受非出版单位和个人的委托印刷出版物。 |
批复内容 | 处罚结果为罚款人民币3000元。 |
处理人 | 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12-15 |
标题 | 盛通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651号 |
批复原因 |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2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651号)(以下简称“关注函”)针对我公司如下事件提出了关注:
“2015年12月9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拟与北京华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控投资”)、霍尔果斯华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控创业”)、深圳益鸿铭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益鸿铭”)共同出资设立总规模为5.15亿元的产业并购基金,对与公司发展战略匹配度较高的高成长企业进行投资。产业并购母基金规模为19,462.67万元,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9,190.66万元。其中华控投资担任普通合伙人,公司、华控创业和益鸿铭为有限合伙人”。 |
批复内容 | 公司针对关注函中的问题逐项自查,现将回复内容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
问讯 公告日期:2015-06-02 |
标题 |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4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5]第159号 |
批复原因 |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5】第159号),提出:
问题1:报告期内,你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6.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同比下降40.3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3.82%。(1)请结合毛利率、期间费用等因素,说明净利润与营业收入变动不一致的原因。(2)请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营业收入变动不一致的原因。
问题2: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季度净利润同比变化幅度较大,请说明具体原因。
问题3:报告期末,你公司流动比率小于1,且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同比增长158.36%,请说明原因并分析公司偿债能力是否发生变化。
问题4:2015年2月,你公司披露《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对公司2010年1月1日后新增固定资产中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的折旧年限进行会计估计变更。请结合相关复核情况,说明公司在2015年进行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和合理性。 |
批复内容 | 公司就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05-21 |
标题 | 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盛通股份作出行政处罚京文执罚(2015)第10043号 |
相关法规 | 《出版管理条例》 |
文件批号 | 京文执罚[2015]第10043号 |
批复原因 | 未经批准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出版物 |
批复内容 | 处罚结果为罚款人民币5,000元。 |
处理人 | 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