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3-16 |
标题 | 关于对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21]第13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3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湖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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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7-01 |
标题 | 关于对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279号 |
批复原因 | 2019年7月1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由于尚未支付2016年收购全资子公司湖北华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华网”)的第二期股权转让款,湖北华网原20名股东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基于上述诉讼事项,你公司共有四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冻结金额合计2,038.30万元。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于2019年7月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湖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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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6-20 |
标题 | 长高集团:关于对深交所2018年年度报告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311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311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及年审会计师就问询函中所涉及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问题回复情况公告如下.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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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5-24 |
标题 | 关于对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9]第66号 |
批复原因 |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马孝武、马晓、林林:
2018年10月24日,你公司披露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3,000万元至0万元。2019年1月30日,你公司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18年度净利润为-15,000万元至-9,000万元。2019年2月22日,你公司披露业绩快报,预计2018年度净利润为-11,964.82万元。2019年4月27日,你公司披露业绩快报修正公告,预计2018年度净利润为-24,451.03万元。2019年4月30日,你公司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24,605.59万元。你公司在2018年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中披露的净利润均不准确,与实际净利润差异较大,且未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正确修正,你公司未能及时、准确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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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11-22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英吉沙县税务局对英吉沙长高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的处罚决定(英税简罚[2018]189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英税简罚[2018]189号 |
批复原因 | 未按期进行申报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
批复内容 | 罚款200元。 |
处理人 | 国家税务总局英吉沙县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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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5-23 |
标题 | 神木县地方税务局人民路税务所对神木顺利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处罚决定(神地税罚[2018]16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神地税罚[2018]16号 |
批复原因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批复内容 | 罚款1,500元。 |
处理人 | 神木县地方税务局人民路税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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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5-21 |
标题 | 阳泉市郊区国家税务局对阳泉市高昇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的处罚决定(阳郊国税简罚[2018]163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阳郊国税简罚[2018]163号 |
批复原因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批复内容 | 罚款1,000元。 |
处理人 | 阳泉市郊区国家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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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4-20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英吉沙县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对英吉沙长高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的处罚决定(英简罚[2018]34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英简罚[2018]34号 |
批复原因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批复内容 | 罚款200元。 |
处理人 | 国家税务总局英吉沙县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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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4-13 |
标题 | 叶城县国家税务局对叶城长高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的处罚决定(叶国简罚[2018]32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叶国简罚[2018]32号 |
批复原因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批复内容 | 罚款200元。 |
处理人 | 叶城县国家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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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3-06 |
标题 | 淳化县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对淳化中略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处罚决定(淳地税罚[2018]16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淳地税罚[2018]16号 |
批复原因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批复内容 | 罚款200元。 |
处理人 | 淳化县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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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12-13 |
标题 | 邢台县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对邢台高昇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的处罚决定(冀邢台县地税简罚[2017]567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冀邢台县地税简罚[2017]567号 |
批复原因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批复内容 | 罚款200元。 |
处理人 | 邢台县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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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10-31 |
标题 | 英吉沙县地税局对英吉沙长高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的处罚决定(英简罚[2017]112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英简罚[2017]112号 |
批复原因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批复内容 | 罚款200元。 |
处理人 | 英吉沙县地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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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10-27 |
标题 | 长沙市望城区环境保护局对湖南长高高压开关有限公司的处罚决定(望环罚字[2017]93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望环罚字[2017]93号 |
批复原因 | 未开启废气处理设施。 |
批复内容 | 罚款30万元,子公司直接责任人行政拘留。 |
处理人 | 长沙市望城区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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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4-19 |
标题 | 宁乡县环境保护局对湖南长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处罚决定(宁环罚字[2017]12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宁环罚字[2017]12号 |
批复原因 | 年产4,000吨特种铸造耐磨材料生产项目未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
批复内容 | 罚款4.4万元。 |
处理人 | 宁乡县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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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12-23 |
标题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作出(2016)京01刑初71号刑事判决书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2016]京01刑初71号 |
批复原因 | 发行人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廖俊德(时任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为谋取不正当利益,2007年至2014年间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贿赂,其行为构成单位行贿罪。 |
批复内容 | 发行人被判处罚金人民币250万元,廖俊德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据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发行人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五十万元;廖俊德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
处理人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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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8-12 |
标题 | 关于对马孝武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湖南证监局[2016]6号 |
批复原因 | 马孝武作为上市公司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长高集团”)的控股股东,在2013年9月24日至2016年7月18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长高集团股份2,103.25万股,合计占长高集团总股本的比例超过5%(达到6.77%),但未及时履行权益变动相关报告和公告等义务。 |
批复内容 | 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马孝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中国证监会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湖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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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07-28 |
标题 | 《关于对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6】第151号)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4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6]第151号 |
批复原因 | 2016年7月28日,公司控股股东马孝武及其一致行动人马晓收到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关于对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6】第151号)。 |
批复内容 | 你们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修订)》第1.4条、第2.3条、第11.8.1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4.1.2条的相关规定。请你们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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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07-27 |
标题 | 长高集团:关于深交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6]第129号 |
批复原因 |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19日收到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6】第129号)。 |
批复内容 | 本公司现对上述关注函所涉问题进行说明和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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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7-19 |
标题 | 衡阳市雁峰区国家税务局对湖南雁能森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的处罚决定(衡雁国税罚[2016]1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衡雁国税罚[2016]1号 |
批复原因 | 丢失发票。 |
批复内容 | 罚款1万元。 |
处理人 | 衡阳市雁峰区国家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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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20 |
标题 | 长高集团: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111号 |
批复原因 |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111号《关于对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2015年年报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根据《问询函》要求,公司对相关问题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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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03-01 |
标题 | 《关于对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6】第30号)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6]第30号 |
批复原因 | 2016年3月1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关于对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6】第30号),具体内容如下:“你公司计划于2016年2月27日披露2015年年度报告,在办理信息披露业务过程中,由于准备工作不充分,你公司工作人员于20:25分才提交信息披露文件,并填报了错误的业务数据,导致后续信息披露业务处理出现异常。 |
批复内容 |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年修订)》第九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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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6-01-06 |
标题 | 长高集团: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5]第66号 |
批复原因 | 2015年12月30日,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长高集团”或“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5】第6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与交易相关各方会同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根据问询函所涉问题逐条进行了核查与落实,现将问询函具体回复内容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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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 公告日期:2015-01-29 |
标题 |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27日收到通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廖俊德先生因涉嫌单位行贿罪,已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
批复内容 | 公司已对其相关工作做出妥善安排,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本公司将根据事态的进展采取所有合理和必要的措施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稳定和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做好下一步工作的相应部署和安排,将对公司总体负面影响减少到最低。 |
处理人 | 司法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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