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3-10 |
标题 | 关于对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21]第12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3月1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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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3-26 |
标题 | 关于对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24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24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于2019年4月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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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06-08 |
标题 | 北京利尔: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7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249号 |
批复原因 | 近日,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249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就问询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落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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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6-09 |
标题 | 北京利尔: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6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205号 |
批复原因 | 近日,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205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就问询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落实,对其中所列问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出了书面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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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6-08 |
标题 | 关于对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7]第86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中小板监管函【2017】第86号。 |
批复内容 |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和第11.3.3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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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操纵 公告日期:2016-11-11 |
标题 |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任良成)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中国证监会[2016]121号 |
批复原因 | 在2014年9月11日至9月17日期间操纵“北京利尔”,盈利1,918,560.99元; |
批复内容 |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我会决定:没收任良成违法所得99,994,704.47元,并处以199,989,408.94元罚款。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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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6-07-11 |
标题 | 关于对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深证上[2016]431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5年8月14日,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8月17日,公司收到募集资金54,560万元(债券票面金额55,000万元扣除承销费440万元),存入专项账户;8月25日,公司将募集资金由专项账户转入基本账户,补充流动金30,514.85万元。8月28日,公司将基本账户中2亿元借给伊川财源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期限1年,利率为11%,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2月11日,公司将该笔借款的本金及利息全额收回,并于12月2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此项后对外披露。
2015年10月23日,公司披露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16,230万元至20,287万元。2016年2月29日,公司披露2015年度业绩快报,披露的2015年度净利润为8,758万元;4月22日,公司披露2015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修正后2015年度净利润为-4,635万元;4月27日,公司披露2015年度报告,披露的2015年净利润预计数据、在2015年业绩快报中披露的净利润均不准确,与实际数据差异较大且公司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公司未能及时、准确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本所认为,公司的上述行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2.5条、第2.7条、第11.3.3条、第11.3.7条、《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1.3条、第6.3.2条和《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第1.5条、第1.6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赵继增,常务副董事长兼总裁牛俊高,财务总监郭鑫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和《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第1.5条、第1.6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张建超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年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第3.2.2条和《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第1.5条、第1.6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
批复内容 | 鉴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实和情节,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2条、第17.317.3条和第17.4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作出如下决定:
一、对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赵继增、常务副董事长兼总裁牛俊高、财务总监郭鑫和副总裁兼董事会会秘书张建超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上述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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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06-16 |
标题 | 关于对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6]第121号)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6]第121号 |
批复原因 | 2016年4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201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3,252.8万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15%,但公司未按照相关规定在2016年2月底前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批复内容 | 深交所认为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
处理人 | 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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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6-06-03 |
标题 | 北京利尔: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5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148号 |
批复原因 | 近日,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148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就问询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落实,对其中所列问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出了书面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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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02-17 |
标题 | 关于对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6]第23号)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6]第23号 |
批复原因 | 2015年8月28日,公司出借2亿元给伊川财源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期限1年,利率为11%。公司未就上述事项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5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补充审议此事项并对外披露。 |
批复内容 | 深交所认为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
处理人 | 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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诫勉谈话 公告日期:2016-01-05 |
标题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北京利尔高温材料) |
相关法规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北京证监局[2016]3号 |
批复原因 | 2015年7月,根据《关于核准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672号),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其中第一期于2015年8月14日发行结束,发行规模5.5亿元。2015年8月28日,公司将债券发行募集资金从专户转入公司基本户后,将其中的2亿元资金出借给伊川财源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该笔借款期限为1年,利率为11%,双方约定按月付息,由伊川县人民政府、伊川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进行担保。
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此外,公司还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未在指定报刊披露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个别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内部制度修订不及时、费用暂估入账依据不足、成本归集不准确等问题。 |
批复内容 |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要求你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于2016年1月8日14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局627会议室接受监管谈话。 |
处理人 | 北京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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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5-06-10 |
标题 |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4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5]第139号 |
批复原因 | 近日,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5】第139号),指出以下问题:
问题一、你公司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亿元,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15亿元,请用现金流量表编制间接法详细列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计算过程,并说明两者差异形成的具体原因。
问题二、你公司2014年度大力推进整体承包商业模式,请详细说明该商业模式与传统直销模式的区别,包括但不限于对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影响、客户选择方式、资金回收期方式、坏账准备计提方式等。
问题三、你公司本年度“功能耐火材料”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86.25%,而该类产品毛利率却较上年同期减少6.33%,请结合产销情况说明该类产品营收大幅增长却未形成规模效应的原因。
问题四、请说明你公司控股子公司“洛阳中晶”本年度未产生营业收入却有828万元净利润、“辽宁中兴”大幅亏损的具体原因。
问题五、请分月列示营业收入及应收账款金额,结合信用政策说明各月变化的具体原因,并列示截止本问询函发出之日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请说明应收账款前五名单位与你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前五名单位是否存在重大不一致,若存在,请结合公司信用政策、行业竞争情况等说明导致两者不一致的原因。
问题六、你公司本年度“其他应收款——业务借款”余额2,605万元,请详细说明该款项形成的原因,交易对手方情况,借款未回收的原因及预计回收时间。
问题七、你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中“重要在建工程本期变动情况表”披露,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为2,718万元,而“固定资产情况表”披露本期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金额为2,388万元,请解释说明两者差异形成的具体原因。
问题八、你公司本年度“销售费用——职工薪酬”较上年同期增长59.5%,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7%,请结合销售人员数量情况解释说明两者变化不一致的原因。 |
批复内容 | 公司对201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复核,结合相关资料,对问询函中所列问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了书面答复,现将公司回复的内容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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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04-29 |
标题 | 《关于对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144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144号 |
批复原因 | 2015年2月27日,公司披露2014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24,248万元。4月10日,公司披露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将2014年度净利润修正为20,284万元。4月17日,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显示2014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20,287万元。公司在业绩快报中披露的财务数据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经审计数据存在较大差异。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公司2014年度业绩快报的准确性表示关注。 |
批复内容 | 该关注函仅对公司做提示,未要求正式回复。公司收到关注函后,及时组织信息披露联系人和财务部门负责人针对《关注函》中提出的问题,认真进行讨论和分析。公司要求财务部门人员加强对业务规则的学习,提高业务素质。 |
处理人 | 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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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3-06-06 |
标题 |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补充及更正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3]第253号 |
批复原因 | 2012年报中部分内容披露有问题:
一、关于公司2012年公司各类产品的成本占比情况
二、关于公司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构成情况及“现金流”大幅变动项目
三、关于年度报告中“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之“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中“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表格中“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5个交易日末股东总数” |
批复内容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3】第253号)的要求,公司对201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补充披露。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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