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源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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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3-12-28
标题森源电气:关于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收到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
文件批号河南证监局[2023]76号
批复原因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森源重工有限公司:2019年,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你们合计持有的河南森源城市环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环境)100%股权,你们承诺,2019至2021年度(后变更为2019年、2020年、2022年)森源环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324.29万元、7,968.35万元、11,430.98万元。根据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森源环境2019年、2020年、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373.26万元、7,937.77万元、7,217.70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按照《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利润补偿协议》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利润补偿之补充协议》,你们应当向森源电气各补偿现金4,681万元,合计9,362万元,截至目前,你们仍未按约定履行补偿义务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森源重工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河南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3-12-27
标题关于对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和河南森源重工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
文件批号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76号
批复原因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森源重工有限公司: 经查,你们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9年,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电气)支付现金购买你们合计持有的河南森源城市环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环境)100%股权,你们承诺,2019至2021年度(后变更为2019年、2020年、2022年)森源环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324.29万元、7,968.35万元、11,430.98万元。根据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森源环境2019年、2020年、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373.26万元、7,937.77万元、7,217.70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按照《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利润补偿协议》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利润补偿之补充协议》,你们应当向森源电气各补偿现金4,681万元,合计9,362万元,截至目前,你们仍未按约定履行补偿义务。 你们上述行为构成《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2〕16号)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违反承诺。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森源重工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河南证监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3-12-26
标题森源电气:关于对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森源重工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
文件批号深证上[2023]1173号
批复原因根据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电气或上市公司)2019年9月披露的《关于收购河南森源城市环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森源电气、森源集团、森源重工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利润补偿协议》,约定森源电气以现金5.52亿元购买森源集团和森源重工合计持有的河南森源城市环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环境)100%股权,森源集团、森源重工承诺森源环境2019年、2020年、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不低于0.53亿元、0.80亿元、1.14亿元,合计不低于2.47亿元;如业绩承诺未完成,森源集团和森源重工将各承担50%的业绩补偿义务。2022年5月,经森源电气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业绩承诺期变更为2019年、2020年、2022年,业绩承诺金额等其他事项不变。根据森源电气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森源环境2019年、2020年、2022年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2.05亿元,业绩承诺完成率为83.03%。根据前述公开披露文件,业绩补偿义务人森源集团、森源重工合计应补偿上市公司9,362万元,森源集团、森源重工各自应补偿4,681万元。截至目前,森源集团、森源重工未按照公开披露的利润补偿协议履行业绩补偿承诺。
批复内容一、对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河南森源重工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11-02
标题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楚金甫、杨合岭、崔付军)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23]31号
批复原因一、森源集团利用所谓的“市值管理”操纵森源电气股票 (一)操纵行为主要实施阶段 (二)多种手段操纵森源电气股价 (三)森源集团操纵森源电气股票获利情况 二、楚金甫、杨合岭、崔付军、孙某威在森源集团市场操纵中主要行为
批复内容对楚金甫、杨合岭、崔付军分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10-31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森源集团、楚金甫、杨合岭、崔付军、孙威威)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23]77号
批复原因一、森源集团利用所谓的“市值管理”操纵森源电气股票 2018年上半年,为应对森源集团股权质押爆仓风险,杨合岭和崔付军提议,楚金甫同意,杨合岭、崔付军、孙威威具体实施,对森源电气进行所谓的“市值管理”以维持股价。森源集团以单位名义为操纵行为提供保证金并支付费用,保证金来自森源集团和其控制的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以及楚金甫的借款等,“市值管理”结束后大部分资金返回森源集团及其子公司。森源集团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在2018年3月7日至2019年2月27日共238个交易日期间(以下简称交易期间),使用161个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集中交易森源电气股票。交易期间,账户组通过虚假申报、拉抬、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等手段影响股价及成交量,账户组累计申买量77,168.20万股,占期间市场累计申买量比例26.96%,累计竞价买成交量52,000.29万股,占期间市场累计竞价买成交量比例25.19%;账户组累计申卖量56,855.27万股,占期间市场累计申卖量比例19%,累计竞价卖成交量51,999.47万股,占期间市场累计竞价卖成交量比例26.22%。最终通过拉抬股价,避免了森源集团股票质押爆仓的风险,并从中获利,森源集团为直接获益方。具体情况如下: (一)操纵行为主要实施阶段 交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18年3月7日至2018年6月27日),该阶段共计76个交易日,以买入为主,持仓呈上升趋势,累计申买65,193笔,累计申卖11,973笔。该阶段,账户组累计竞价买成交量10,693.10万股,占期间市场累计竞价成交量比例为19.04%,累计竞价卖成交量4,585.45万股,占期间市场累计竞价成交量比例为8.17%。此阶段内,账户组持仓从0上升至6.64%。第二阶段(2018年6月28日至2019年2月20日),该阶段共计157个交易日,该阶段交易频繁,累计申买154,319笔,累计申卖62,195笔。该阶段,账户组累计竞价买成交量36,151万股,占期间市场累计竞价成交量比例为32.17%,累计竞价卖成交量29,569万股,占期间市场累计竞价成交量比例为26.31%。此阶段内,账户组持仓从6.64%波段式上升至17.66%(2018年12月26日),之后降至13.72%。第三阶段(2019年2月21日至2019年2月27日),该阶段共计5个交易日。该阶段账户组以卖出持仓为主,期间累计申买量7,032.75万股,累计申卖量18,363.41万股,最终持股量20.38万股,持仓占比0.02%。 (二)多种手段操纵森源电气股价 交易期间,账户组通过虚假申报、拉抬、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等手段影响股价及成交量。具体情况如下:1.虚假申报。交易期间内,账户组存在频繁虚假申报、撤单并反向交易的情况。时段内账户组申买量占全市场比例30%以上且账户组申买对应撤单量占账户组申买量比例50%以上的虚假申报时段有43个。2.通过拉抬手段影响盘中价格。交易期间内,账户组在43个交易日有58个盘中交易时段存在通过拉抬手段影响股价的情况,其中44个时段存在拉抬后卖出的情况。3.通过拉抬手段影响尾市价格。除了影响盘中价格外,账户组在9个交易日的最后15分钟内存在通过拉抬手段影响尾市价格的情形。4.多日连续拉抬。交易期间内,账户组除了通过盘中拉抬及尾市拉抬行为外,还在多个交易日连续拉抬影响股价及交易量,其中几个典型的多日连续拉抬还记载于孙威威电脑的《项目总结》中。5.账户组频繁对倒。交易期间内,账户组有199个交易日存在对倒行为,其中41个交易日账户组对倒量占市场交易量比例超过10%。对倒当日市场成交量相较前一交易日成交量增加的有24个交易日。6.封涨停。账户组2019年1月29日在当日股价拉抬至涨停后,继续以涨停价封单至当日收盘;在14:36:50至14:39:43期间,账户组有一次拉抬,股价涨幅达到3.93%;14:39:43至15:00:00,账户组以封涨停手段继续维持股价。 (三)森源集团操纵森源电气股票获利情况 经测算,账户组在2018年3月7日至2019年2月27日期间交易森源电气股票,累计买入8,652,892,107.44元,累计卖出8,969,442,606.33元,扣除税费后共盈利307,756,225.82元。 二、楚金甫、杨合岭、崔付军、孙威威在森源集团市场操纵中主要行为 2018年上半年,为应对森源集团股权质押爆仓风险,杨合岭和崔付军提议,楚金甫同意,杨合岭、崔付军、孙威威具体实施,对森源电气进行所谓的“市值管理”以维持股价。主要行为如下: 楚金甫,时任森源电气实际控制人,森源集团董事长,是操纵行为的决策人,并以森源集团名义为操纵行为提供资金上的支持,是操纵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一是根据森源集团的财务规定以及相关人员出具的情况说明,森源集团10万元以上付款均须经过楚金甫签字同意后才能付款。二是用于操纵森源电气股票的保证金中,6,000万元来自楚金甫向其朋友的借款。三是森源集团、楚金甫、楚金甫配偶为配资交易森源电气的5.1亿元配资额做连带责任担保,并签订了《保证合同》,楚金甫夫妇均签字确认。 杨合岭,时任森源电气董事长,森源集团副总裁、资金运营管理委员会主任,主要负责财务管理、资金运营管理,是操纵行为的提议人和决策人。杨合岭向楚金甫提议对森源电气进行“市值管理”以维持股价后,以集团借款的名义,对森源集团用于市场操纵的保证金款项签字审批,将森源集团资金划转出去作为市场操纵的保证金,是操纵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崔付军,时任森源集团顾问,森源电气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是操纵行为的提议人和组织实施者,为操纵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崔付军通过原有关系或多个配资中间人介绍,组织团队控制使用161个账户,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通过连续买卖、在自己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反向交易等手段,集中交易森源电气股票,影响股票价格和交易量。期间,崔付军安排相关人员负责监督各地配资账户的交易情况并传达崔付军的指令,统计每天账户持仓比例、保证金、配资利息支付明细及银行转账明细,并向崔付军报告。在项目实施完毕后,形成关于该项目的《项目总结》。 孙威威,时任晓富商贸和国富中投法定代表人,参与了操纵行为的实施和执行,为操纵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森源集团与孙威威注册的这两个公司分别签订借款合同或理财协议,以集团借款的名义,将森源集团资金按照集团正常审批程序划转出去作为保证金。森源集团实施操纵期间转出的保证金主要通过这两个公司转到各地配资方账户,这两个公司实质是森源集团为了运作“市值管理”进出资金的通道公司。
批复内容一、对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操纵森源电气股票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07,756,225.82元,并处以307,756,225.82元罚款; 二、对楚金甫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 三、对杨合岭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 四、对崔付军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 五、对孙威威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23-05-12
标题关于对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12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5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5-16
标题关于对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29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5月3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3-04
标题关于对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河南隆源投资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46号
批复原因2020年7月1日,森源集团与中信证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森源集团将持有的1,860万股森源电气股份协议转让给中信证券。2020年7月27日,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2020年10月9日,中信证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929.75万股森源电气股份,减持比例1%。2020年11月25日、2021年1月4日,森源集团与河南隆源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逾期,分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180万股、172.93万股森源电气股份。在协议转让后的六个月内,森源集团与河南隆源在中信证券已减持1%森源电气股份后,未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的相关规定,继续减持森源电气股份,在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上述三方合计减持股份总数超过森源电气总股份数的1%。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们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2-02-22
标题ST森源:森源电气关于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文件批号证监立案字0392022014号
批复原因因集团公司涉嫌操纵证券市场
批复内容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1-18
标题关于对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1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监管函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2-01-07
标题ST森源:森源电气收到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33号
批复原因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杨合岭、曹宏、张校伟: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于2020年6月被扣划,2021年4月26日收回该扣划资金。公司于2021年4月2日知悉资金被扣划事项,直至4月29日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批复内容决定对森源电气、杨合岭、曹宏、张校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河南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12-30
标题关于对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1]第223号
批复原因2020年12月24日,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你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核电电力装备研究院建设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你公司未在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即2021年12月23日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12月24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称,你公司已将该笔资金存放于一般结算账户,不再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
批复内容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1〕第223号。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6-24
标题关于对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25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6月2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5-24
标题关于对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17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5月3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2-01
标题关于对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21]第5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2月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河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11-30
标题关于对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154号
批复原因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作为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电气”)控股股东,于2020年7月1日将持有的1,860万股森源电气股份协议转让给中信证券并承诺“协议转让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森源电气股票”。10月9日,中信证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929.75万股森源电气股份;你公司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逾期,于10月9日至12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459.24万股森源电气股份。你公司与中信证券合计减持股份总数超过森源电气总股份数的1%,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3.1.8条,以及本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请你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0-10-15
标题关于对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楚金甫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集团”)、楚金甫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0年7月6日至7月8日,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逾期,森源集团持有的622.49万股、楚金甫持有的307.26万股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电气”)股票被华泰证券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强制处置,合计占森源电气总股本的1%。森源集团、楚金甫分别作为森源电气的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未在上述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 森源集团及楚金甫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3.1.8条和本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7.2条及《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决定对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楚金甫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5-26
标题关于对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5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12
标题关于对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5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5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报河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10-30
标题森源电气:关于2019年三季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三季报[2019]第1号
批复原因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问询函》(中小板三季报【2019】第1号)。
批复内容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和分析,现对所列问题回复说明并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9-27
标题关于对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350号
批复原因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350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19年9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河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9-21
标题森源电气: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半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9]第27号
批复原因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9】第27号)。
批复内容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和分析,现对所列问题回复说明并公告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7-03
标题森源电气: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405号
批复原因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电气”或“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405号)。
批复内容现对问询情况回复说明并公告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5-23
标题关于对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9]第60号
批复原因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杨合岭、董事兼总经理曹宏、财务总监赵巧: 2018年10月24日,你公司披露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5.36亿元至6.7亿元。2019年2月28日,你公司披露业绩快报,预计2018年度净利润为2.8亿元。2019年4月19日,你公司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2.81亿元。你公司在2018年业绩预告中披露的净利润与实际净利润数据差异较大,且你公司未在2019年1月底前修正业绩预告,未能及时、准确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2.1条、第11.3.3条和《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2.1条、第11.3.3条的规定。 你公司董事长杨合岭、董事兼总经理曹宏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2.2条、第3.1.5条、第3.1.6条和《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2.2条、第3.1.5条、第3.1.6条的规定,对你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你公司财务总监赵巧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2.2条、第3.1.5条和《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2.2条、第3.1.5条的规定,对你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4-22
标题关于对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9]第45号
批复原因2019年4月19日,你公司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你公司对2018年末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6,566.64万元,其中对应收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为16,541.09万元,占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7.03%,针对这一事项,你公司未在2019年2月底前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2.1条、第2.7条、第11.11.3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7.6.3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4-03
标题森源电气: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131号
批复原因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电气”或“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13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关注事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现将《问询函》关注事项回复说明并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6-22
标题森源电气: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7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221号
批复原因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电气”或“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221号)。
批复内容公司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及年审会计师对问询函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和分析,现就问询情况回复并公告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12-21
标题森源电气: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702号
批复原因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电气”或“公司” )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702号)。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关注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 并与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集团”)和公司实际控制人楚金甫先生进行了沟通认,现就问询情况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11-09
标题森源电气: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584号
批复原因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电气”或“公司”)于近日收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58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关注事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现就问询情况回复并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7-20
标题森源电气: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一)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366号
批复原因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电气”或“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366号)。
批复内容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关注事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现就问询情况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7-20
标题森源电气: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二)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367号
批复原因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电气”或“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367号)。
批复内容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关注事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现就问询情况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1-07
标题森源电气: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582号
批复原因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电气”或“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582号)。
批复内容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关注事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现就问询情况回复并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6-30
标题森源电气: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5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5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300号
批复原因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电气”或“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300号)。
批复内容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门人员就问询函所关注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核实,现就问询情况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诫勉谈话  公告日期:2015-11-02
标题关于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胡彬、徐士宝实施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3号——关联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5]38号
批复原因经查,我局发现你两人作为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电气”或“公司”)2014年年报审计中存在如下违规行为: 一是对公司的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发现森源电气年报中未充分披露与关联方发生资金往来的问题,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3号——关联方》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  二是未采取充分、适当的审计程序,识别财务报表日至审计报告日之间发生的事项,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第九条的有关规定。
批复内容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六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两人实施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要求你两人于2015年11月10日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到河南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处理人河南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11-02
标题关于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实施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3号——关联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5]37号
批复原因经查,我局发现你所北京分所在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电气”或“公司”)2014年年报审计中存在如下违规行为: 一是对公司的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发现森源电气年报中未充分披露与关联方发生资金往来的问题,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3号——关联方》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  二是未采取充分、适当的审计程序,识别财务报表日至审计报告日之间发生的事项,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第九条的有关规定。
批复内容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六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所采取实施责令改正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你所应引以为戒,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处理人河南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10-29
标题森源电气:关于河南证监局对公司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的公告
相关法规《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
文件批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5]34号
批复原因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行为: 一、信息披露方面问题 (一)个别事项账务处理不正确。2015年2月(2014年年报披露前)发生一笔2013年销售业务的退回,涉及金额2053.92万元,未及时入账,未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处理,导致2014年年度报告列示不准确。 (二)存在个别关联资金往来未披露、未记账的情形。未披露公司与关联方森源集团高强电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高强瓷”)7000万元资金往来;未披露且未记账公司通过子公司河南森源互感器制造有限公司与森源高强瓷3000万元资金往来。 (三)2014年年度报告部分内容存在披露不完整、不准确的情形。未披露为孙公司采购货物、购买劳务提供担保的相关内容;向董事长杨合岭、董事杨宏钊支付薪酬及向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支付的审计费用等金额披露错误。 (四)个别临时报告存在披露不准确的情形。2015年4月21日,公司发布《关于收购北京东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55%股权》公告中对交易对手方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披露不准确。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管理方面 (一)个别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时间与实际知悉时间不一致。如2014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2014年半年度报告,包括董事、监事、高管、财务部、证券部相关人员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均为2014年8月20日,与实际情况不相符。 (二)公司向外部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未公开信息时,未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中进行登记。 (三)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缺少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档案保管等规定。
批复内容公司于2015年10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5]34号),立即召开专项整改会议,对《决定书》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分析,制定了切实的整改措施和计划,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形成了《关于河南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整改报告公告。
处理人河南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10-22
标题森源电气:关于收到河南证监局责令改正及监管谈话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1]30号)
文件批号河南监管局[2015]34号、35号
批复原因2015年10月21日,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电气”或“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下达的《关于对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5]34号)和《关于对杨合岭、曹宏、崔付军、赵巧实施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15]35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行为: 一、信息披露方面问题 (一)个别事项账务处理不正确。2015年2月(2014年年报披露前)发生一笔2013年销售业务的退回,涉及金额2053.92万元,未及时入账,未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处理,导致2014年年度报告列示不准确。 (二)存在个别关联资金往来未披露、未记账的情形。未披露公司与关联方森源集团高强电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高强瓷”)7000万元资金往来;未披露且未记账公司通过子公司河南森源互感器制造有限公司与森源高强瓷3000万元资金往来。 (三)2014年年度报告部分内容存在披露不完整、不准确的情形。未披露为孙公司采购货物、购买劳务提供担保的相关内容;向董事长杨合岭、董事杨宏钊支付薪酬及向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支付的审计费用等金额披露错误。 (四)个别临时报告存在披露不准确的情形。2015年4月21日,公司发布《关于收购北京东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55%股权》公告中对交易对手方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披露不准确。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管理方面 (一)个别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时间与实际知悉时间不一致。如2014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2014年半年度报告,包括董事、监事、高管、财务部、证券部相关人员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均为2014年8月20日,与实际情况不相符。 (二)公司向外部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未公开信息时,未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中进行登记。 (三)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缺少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档案保管等规定。
批复内容公司上述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1]30号)的相关规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对公司董事长杨合岭、总经理曹宏、董事会秘书崔付军、财务总监赵巧采取实施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并要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着重加强对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对以上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与计划,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河南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处理人河南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5-06-15
标题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河南省证监局2014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豫证监函[2015]155号
批复原因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电气”或“公司”) 于2015年6月4日收到河南省证监局《关于对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报的问询函》(豫证监函【2015】15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对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问询函关注事项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梳理,现将回复内容予以公告。
处理人河南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4-07-03
标题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6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董事会换届选举事宜,《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现应交易所要求,对上述公告内容补充披露。
批复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现就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中有关内容进行了补充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2-03-30
标题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治理情况的整改计划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文件批号豫证监发[2012]49号
批复原因一、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使用; 二、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能; 三、作好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参会人员发言要点记录。
批复内容公司今后将认真做好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工作,为了提高效率,在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发出后至股东、董事、监事会召开日之前就该次股东大会、董、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多次会前沟通,在会议召开时,各位董、监事、股东对会议议案已经熟悉,可以针对会议议案充分发表意见,同时要求专人负责做好相关会议记录,确保会议更趋规范、有效。
处理人河南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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