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讯 公告日期:2024-05-20 |
标题 | 关于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20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4年6月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
问讯 公告日期:2023-10-19 |
标题 | 皇氏集团: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问询函[2023]第18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7-20 |
标题 | 关于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108号 |
批复原因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关于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嘉棣、王婉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3号)查明的事实,你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情形:2021年9月15日,你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与宾阳县人民政府、长江三峡集团重庆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农光互补及新型万头奶水牛乡村振兴示范园项目投资协议书》。2022年4月,经各方协商同意上述协议解除。2022年6月,皇氏集团与宾阳县人民政府、华能广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重新签订有关投资协议书。你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投资项目的协议解除、合同主体变更等相关进展情况,迟至2022年8月23日才在公告中对涉及情况予以披露,未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 |
批复内容 |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
警示 公告日期:2023-06-20 |
标题 | 关于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嘉棣、王婉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013号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广西证监局[2023]13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我局发现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皇氏集团或上市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未及时披露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
二、参与光伏项目事项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
三、战略合作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披露不准确 |
批复内容 |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皇氏集团、黄嘉棣、王婉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广西证监局 |
|
警示 公告日期:2023-06-17 |
标题 | 皇氏集团:关于收到广西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广西证监局[2023]13号 |
批复原因 |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嘉棣、王婉芳:
经查,我局发现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 未及时披露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
(二)参与光伏项目事项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
(三)战略合作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披露不准确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皇氏集团、黄嘉棣、王婉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广西证监局 |
|
问讯 公告日期:2023-05-10 |
标题 | 关于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10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5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3-21 |
标题 | 关于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17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3月2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8-30 |
标题 | 皇氏集团:关于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20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监管函 |
批复内容 |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8-23 |
标题 | 关于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33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8月2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5-09 |
标题 | 关于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21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5月2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21-12-31 |
标题 | 深证上[2021]1356号-关于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徐蕾蕾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月修订)》、《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深证上[2021]1356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徐蕾蕾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氏集团”)于2015年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骄阳”)100%股权。徐蕾蕾作为交易对手方之一,与皇氏集团签订《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之补充协议》。根据皇氏集团于2018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及致歉公告》,盛世骄阳未完成2017年度的业绩承诺,徐蕾蕾应根据前述协议与其向皇氏集团提交的《现金补偿支付承诺函》,在上述补偿条件触发后及时将其持有的2,240.53万股公司股票以总价1元为对价由皇氏集团回购并注销,并于2018年12月31日前支付现金补偿款6,753.16万元。截至目前,徐蕾蕾尚未履行上述补偿义务,违反了其在有关协议中作出的承诺。 |
批复内容 |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 11 月修订)》第 17.2 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徐蕾蕾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警示 公告日期:2021-12-16 |
标题 | 关于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饶世旗、周香萍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19号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广西证监局[2021]19号 |
批复原因 |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饶世旗、周香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我局对你们执业的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氏集团)2018年、2019年和2020年报审计项目进行了检查。经查,我局发现你们在执业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未按要求执行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的程序
二、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
三、对部分往来款项审定结论无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支撑
四、现金盘点程序执行不到位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广西证监局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11-24 |
标题 | 皇氏集团: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13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14号 |
批复原因 |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嘉棣、杨洪军、王婉芳、孙红霞、宗剑、何海晏、葛炳校:
一、信息披露存在问题
(一)未如实披露股东大会涉及议案投票情况。
(二)业绩快报披露不准确。
(三)对外影视合作项目及金额披露不实。
(四)其他应收款收回及期末余额披露不准确。
(五)未如实披露关联方资金往来信息。
二、会计核算存在问题
(一)会计基础薄弱,财务管理不规范。
(二)成本核算依据不足。
(三)预付款项会计处理依据不足。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皇氏集团董事长黄嘉棣,董事、副总裁杨洪军,董事会秘书王婉芳,财务总监孙红霞,时任董事会秘书何海晏,时任董事、副总裁宗剑,筑望科技董事长、总经理葛炳校,是上述相应违规行为的主要责任人员,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广西证监局 |
|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1-09-30 |
标题 | 关于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氏集团”)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1年4月15日,皇氏集团披露《2020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6,396.17万元,同比增长31.54%。皇氏集团4月30日披露的《2020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显示,2020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13,619.86万元。皇氏集团未按规定在1月31日前进行业绩预告,《2020年度业绩快报》预计净利润与实际经审计净利润差异较大、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且修正滞后。 |
批复内容 | 一、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二、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嘉棣、总经理陈易一、财务总监孙红霞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于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21-09-10 |
标题 | 深证上[2021]906号-关于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李建国给予公开谴责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深证上[2021]906号 |
批复原因 | 李建国在明知负有业绩承诺责任的情况下,于2017年3月办理股份质押手续,且因股票质押被司法划转股份的价值约3.57亿元(以2017年5月1日至5月8日交易日皇氏集团股票收盘价均值计算),远高于宗剑帮助李建国偿还的欠款金额1.9亿元。 |
批复内容 | 对李建国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5-28 |
标题 | 关于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22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6月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核查意见等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1-03-02 |
标题 | 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李建国:
经查明,你作为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存在涉嫌违反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3条、第11.11.1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4.1.4条规定的行为。 |
批复内容 | 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2条、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6.2条和本所《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拟对你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1-01-20 |
标题 | 关于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经查,皇氏集团董事杨洪军直接控制的企业山东北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北盛”)是滨州云商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杨洪军同时作为山东北盛委派到滨州云商的代表,直接负责滨州云商的经营事务,代表滨州云商签署合同。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0.1.3条的规定,滨州云商构成皇氏集团关联方,皇氏集团与滨州云商共同收购筑望科技事项及签署《收益差额不足和股权远期收购协议》构成关联交易。皇氏集团未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批复内容 | 一、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时任总裁黄嘉棣,董事兼副总经理杨洪军,时任董事会秘书何海晏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1-15 |
标题 | 皇氏集团: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21]第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21】第1号。 |
批复内容 | 要求公司对问询函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1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
警告 公告日期:2020-09-30 |
标题 | 来思尔剑川牧业分公司收到剑川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处罚(剑动监简罚〔2018〕2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文件批号 | 剑动监简罚[2018]2号 |
批复原因 | 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中,剑川牧业分公司没有按照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要求,对饲养的265头奶牛进行布鲁氏菌病免疫接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 |
批复内容 | 责令立即改正,布鲁氏菌病检测为阳性的奶牛一律不得出场,并作出警告决定 |
处理人 | 剑川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30 |
标题 | 来思尔乳业大理市公安消防大队处罚(市公(消)行罚决字[2018]第0001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文件批号 | 市公(消)行罚决字[2018]第0001号 |
批复原因 | 因消防车通道堵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
批复内容 | 处以罚款5,000元 |
处理人 | 大理市公安消防大队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30 |
标题 | 上思乳业收到上思县环境保护局处罚(上环罚字[2018]12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文件批号 | 上环罚字[2018]12号 |
批复原因 | 在雨天将废水贮存池内的废水抽到象草地灌溉,由于象草地未能有效消纳,致使废水与雨水混合后从低洼处流入小溪后进入念伦水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 |
批复内容 | 处以罚款10万元 |
处理人 | 上思县环境保护局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30 |
标题 | 皇氏新鲜屋受到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文件批号 | 南经食药监食罚[2019]13号 |
批复原因 | 2019年4月10日,因生产班组长误操作,将生产的五种种类的蛋糕生产日期标注为2019年4月11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 |
批复内容 | 没收违法生产的食品,处以罚款50,000元 |
处理人 |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30 |
标题 | 四川皇氏受到国家税务总局安岳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处罚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未按期申报个人所得税 |
批复内容 | 处以罚款210元 |
处理人 | 国家税务总局安岳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30 |
标题 | 雄赳赳物联受到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海曙区税务局集士港税务所处罚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文件批号 | 海税集简罚[2020]137号 |
批复原因 | 2018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印花税(购销合同)未按期进行申报 |
批复内容 | 处以罚款500元 |
处理人 |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海曙区税务局集士港税务所 |
|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6-02 |
标题 | 关于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4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6月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广西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
警示 公告日期:2020-05-28 |
标题 | 皇氏集团:关于收到广西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1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你公司在收购浙江筑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筑望科技)过程中存在如下问题:
一、未披露收购筑望科技的进展情况
二、与收购筑望科技有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未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与收购筑望科技有关的承诺事项及进展情况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你公司应当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督促承诺相关方履行承诺。 |
处理人 | 广西证监局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4-13 |
标题 | 关于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22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并于2020年4月1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广西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3-23 |
标题 | 关于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18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186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3月2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广西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9-27 |
标题 | 皇氏集团:关于对2019年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9]第44号 |
批复原因 |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9】第44号)。 |
批复内容 | 现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对问询函相关事项做出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6-24 |
标题 | 关于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277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277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19年6月2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广西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6-04 |
标题 | 皇氏集团:关于延期回复2018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247号 |
批复原因 |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247号),要求公司在2019年6月3日前就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 |
批复内容 |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预计将于2019年6月6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并及时进行披露。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9-04-04 |
标题 | 关于对徐蕾蕾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2号 |
批复原因 | 徐蕾蕾: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氏集团)于2015年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骄阳)100%股权。你作为交易对手方之一,与皇氏集团签订《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因盛世骄阳2017年业绩未达标,你应根据协议约定向皇氏集团支付现金补偿6,753.16万元,同时应将所持2,240.53万股公司股票以总价1元为对价由皇氏集团回购并注销。截至目前上述给付义务仍未履行,违反了你在有关协议中关于业绩补偿的承诺。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你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履行上述业绩补偿承诺。 |
处理人 | 广西证监局 |
|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2-13 |
标题 | 皇氏集团:关于对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56号 |
批复原因 |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或称“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5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现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对问询函相关事项做出回复并披露如下。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8-09-12 |
标题 | 关于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2017年10月27日,皇氏集团披露《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23,248.20万元至34,872.30万元。2018年2月28日,皇氏集团披露《2017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17年度的净利润为23,300.69万元。2018年4月20日,皇氏集团披露《2017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将预计净利润修正为5,657.72万元。2018年4月26日,皇氏集团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5,674.00万元。皇氏集团在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中披露的2017年度净利润与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皇氏集团未能及时、准确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皇氏集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第11.3.3条、第11.3.7条和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2.1条、第11.3.3条、第11.3.7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一、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嘉棣、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蒋雪娇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7-25 |
标题 | 皇氏集团:关于对2018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558号 |
批复原因 |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或称“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558号)。 |
批复内容 | 现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对问询函相关事项做出回复并披露如下。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6-26 |
标题 | 关于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225号 |
批复原因 | 2018年6月16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以下简称“《转让公告》”),称因宁波智莲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智莲”)为唯一参与交易且符合条件的受让方,宁波智莲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以挂牌价格73,094.65万元受让公司持有的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骄阳”)100%股权。此外,因公司控股股东黄嘉棣为宁波智莲股东上海沪上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上投资”)提供16,000万元借款用于收购,公司将本次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2018年6月22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以下简称“《补充公告》”),就股权转让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债权还款安排、担保等事项进行了补充披露。我部对上述事项表示高度关注。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18年7月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广西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6-12 |
标题 | 皇氏集团: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7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403号 |
批复原因 |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403号)。 |
批复内容 | 现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对问询函相关问题做出回复并披露如下。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6-08 |
标题 | 关于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195号 |
批复原因 | 2018年6月5日,你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挂牌价格的公告》(以下简称“《调整转让价格公告》”),称由于挂牌转让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及广西皇氏甲天下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在首次信息发布期内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公司计划继续推进本次资产出售,申请标的资产在联交所进行第二次公开挂牌转让,拟将挂牌价格在标的资产评估值基础上下调10%。
我部对上述事项表示高度关注。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18年6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广西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5-09 |
标题 | 关于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147号 |
批复原因 | 2018年5月7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挂牌转让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公告》),称公司拟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骄阳”)100%股权,挂牌价格参考标的资产评估值确定为81,216.28万元。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18年5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广西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4-24 |
标题 | 关于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128号 |
批复原因 | 2018年4月20日,你公司披露《2017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将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23,300.69万元修正为5,657.72万元,修正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骄阳”)2017年度经营未达到预期,公司对收购盛世骄阳时所形成的商誉计提了19,078.42万元的减值。我部对前述事项表示关注。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在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将相关说明提交我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8-01-22 |
标题 | 关于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徐蕾蕾给予通报批评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深证上[2018]49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你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你的证券账户于2017年11月21日卖出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氏集团”)股票64.92万股,成交均价7.70元/股,成交金额499.87万元,占皇氏集团总股本比例为0.0775%。你减持皇氏集团股票未按规定及时履行预披露义务。此外,因重组标的未全部完成2016年业绩承诺事项,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你应于2017年9月30日前对皇氏集团做出现金补偿3,294.98万元,但你未按期支付相关款项。根据皇氏集团11月25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董事所持股票遭遇平仓被动减持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你承诺在2017年12月31日前支付上述业绩承诺补偿款。本次承诺变更事项未按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3.1.8条,本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及本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8.1条、第4.5.6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3条和本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所对你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问讯 公告日期:2017-12-28 |
标题 | 皇氏集团: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聘请2017年度审计机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738号 |
批复原因 |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738号)。 |
批复内容 | 现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对问询函相关事项做出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12-15 |
标题 | 关于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7]第190号 |
批复原因 | 2017年4月28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16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现金补偿的说明》议案,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的相关规定,补偿责任人徐蕾蕾应于2017年9月30日前对公司做出现金补偿3,294.98万元。
2017年11月25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董事所持股票遭遇平仓被动减持问询函回复的公告》称,徐蕾蕾因资金周转困难未能于2017年9月30日前筹集足够的现金对公司进行补偿,向公司提交书面承诺于2017年12月31日前支付上述补偿款。你公司同意补偿责任人徐蕾蕾变更业绩承诺,未及时履行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和第7.6条的规定以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4.5.6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12-02 |
标题 | 皇氏集团: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徐蕾蕾所质押股份涉及重组承诺事项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及所持股份被动减持问询函回复的补充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164号 |
批复原因 |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皇氏集团”)于2017年11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164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现根据关注函的要求,对关注函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做出回复并披露。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问讯 公告日期:2017-11-25 |
标题 | 皇氏集团: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董事所持股票遭遇平仓被动减持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628号 |
批复原因 |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皇氏集团”)于2017年11月2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62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现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对问询函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做出回复并予以披露。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07-30 |
标题 | 皇氏集团: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第二大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6]第130号 |
批复原因 |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皇氏集团”)于2016年7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6】第130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根据关注函的要求,对关注函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做出回复并予以披露。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6-13 |
标题 | 皇氏集团: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5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219号 |
批复原因 |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21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对问询函相关问题做出回复并披露。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0-09-21 |
标题 | 广西皇氏甲天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一)公司内控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和落实。
(二)公司“三会”运作需要进一步规范。 |
批复内容 | 公司以本次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深入梳理了公司治理状况及存在问题,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加以整改落实。治理专项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健全了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强化了公司规范运作意识,有力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
处理人 | 广西证监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