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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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6-02
标题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26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6月1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5-09
标题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21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5月1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甘肃证监局。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12-30
标题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48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请财务顾问就前述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在2021年1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甘肃证监局上市公司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5-17
标题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11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6月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1-07
标题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21]第1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1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甘肃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12-08
标题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55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12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甘肃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6-03
标题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4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6月1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报甘肃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4-20
标题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23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234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4月2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甘肃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1-23
标题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10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2月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甘肃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12-05
标题恒康医疗:关于回复深交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410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410号)。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和回复,现就回复的内容公告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11-18
标题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9]第194号
批复原因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4月16日,你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阙文彬和宋丽华、高洪滨于2019年4月15日签署了《投票权委托协议》,约定阙文彬将其持有的公司5.22亿股股份对应的投票权委托给宋丽华,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8%。我部对此高度关注,向你公司发出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182号),要求你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此后,我部多次督促你公司尽快回复问询函。截至目前,你公司仍未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
批复内容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7.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并及时在规定期限内回复本所的问询。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07
标题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08号
批复原因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08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年5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甘肃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4-12
标题恒康医疗:关于回复深交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167号
批复原因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康医疗”)于2019年4月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16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根据公司核实情况,现将回复的内容公告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4-08
标题恒康医疗:关于回复深交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162号
批复原因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康医疗”)于2019年4月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16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根据公司核实情况,现将回复的内容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12-12
标题恒康医疗:关于回复深交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818号
批复原因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或“恒康医疗”)于2018年11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81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会同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核实相关情况,现将回复的内容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11-20
标题恒康医疗:关于回复深交所《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三季报问询函[2018]第3号
批复原因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问询函》(中小板三季报问询函【2018】第3号)。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 现将回复的内容公告。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11-06
标题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385号
批复原因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日,你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购买预案》等相关文件。5月15日,我部向你公司发出《关于对恒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8】第7号),截至目前你公司仍未回复重组问询函。我部对此表示关注。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18年11月1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甘肃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10-17
标题恒康医疗:关于回复深交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723号
批复原因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72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根据公司核实情况,现将回复的内容公告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9-21
标题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33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18年9月28日前将有 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甘肃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 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6-29
标题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113号
批复原因2018年2月28日,你公司披露《2017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27,240.72万元。2018年4月26日,你公司披露《2017年度报告》,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20,280.92万元。你公司业绩快报披露的预计2017年净利润与2017年度实际经审计的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你公司未能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修订)》第2.1条、第2.5条、第11.3.7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你公司董事长周先敏、董事兼总经理谢海、财务总监王勇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修订)》第2.2条和第3.1.5条的规定,对你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请你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6-29
标题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二)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114号
批复原因2017年10月30日,你公司因筹划收购资产重大事项申请公司股票停牌。11月23日,你公司确认所筹划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并申 请股票继续停牌。2018年5月2日,你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等相关文件。5月19日、5月28日、6月2日、6月9日,你公司先 后披露《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继续停牌的公告》。6月15日,我所向你公司发出《关注函》,要求你公司加快工作进程,最晚在6月21日回复我所重组问询函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6月29日,你公司股票复牌,仍未回复重组问询函。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7.1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6-16
标题恒康医疗:关于回复深交所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352号
批复原因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日收到贵部《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35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现就《问询函》中相关问题回复的内容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6-15
标题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201号
批复原因2018年5月2日,你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购买预案》等相关文件。5月15日,我所向你公司发出《关于对恒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8】第7号)。2018年5月19日、5月28日、6月2日、6月8日,你公司先后披露《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继续停牌的公告》,目前仍未回复我所重组问询函。
批复内容我所对此表示高度关注,为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请你公司加快工作进程,最晚在6月21日回复我所重组问询函,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不得无故拖延复牌时间。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5-15
标题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8]第7号
批复原因2018年5月2日,你公司直通披露了《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等文件,拟以现金9亿元至9.3亿元购买交易对手方持有的马鞍山市中心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心医院”)93.52%的股权。我部对上述披露文件进行了形式审查,请从问询问题方面予以完善。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5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对外披露并报送我部。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12-11
标题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7]第186号
批复原因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信息披露违规事项: 1、2013年6月14日,你公司披露全资子公司上海独一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独一味”)和美国Apexigen公司等协作完成了“DYW101”项目第一阶段研究。但“DYW101”项目实际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上海津曼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上海独一味不具备研发的条件和能力,仅为名义参与方,该公告存在夸大上海独一味研发能力的情况。 2、2013年6月24日,你公司披露称独一味牙膏已于日前研制完毕,已委托江苏苏州清馨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生产,即将上市销售。而“独一味牙膏研发工作2011年之前就已完成;2011年2月获得相关注册商标;2011年6月初公司提出相关发明专利申请”。该公告发布时间与实际研发时间差异较大,你公司存在选择时点披露研发进展的情况。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9-21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刘岳均)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1〕30号)
文件批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89号
批复原因刘岳均为恒康医疗收购的红十字医院实际控制人,且为恒康医疗收购资阳医院等三家医院的介绍人,知悉恒康医疗收购红十字医院肿瘤诊疗中心85%的收益权及收购三家医院事宜,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时间不晚于2013年1月10日。内幕交易“恒康医疗”股票。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我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33,947,891.62元,并处以101,843,674.86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9-21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王国祥)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0号
批复原因王国祥内幕交易“恒康医疗”。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我会决定:没收王国祥违法所得1,413,835.03元,并处以4,241,505.09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9-21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薛兵元)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1号
批复原因薛兵元内幕交易“恒康医疗”。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我会决定:没收薛兵元违法所得51,597.97元,并处以154,793.91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8-25
标题恒康医疗:关于回复深交所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336号
批复原因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33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对交易所关注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按照要求作出回复。公司现将回复的内容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8-12
标题恒康医疗:关于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沪证专调查字2016124号、中国证监会[2017]80号
批复原因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
批复内容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接到控股股东通知,其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80号),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作出如下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3,041,068元,并处以3,041,068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8-11
标题证监会对2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证券法》、《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17]20号、中国证监会[2017]80号
批复原因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恒康医疗)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阙文彬与蝶彩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简称蝶彩资产)、蝶彩资产实际控制人谢风华合谋,利用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有的信息优势,控制恒康医疗密集发布利好信息,人为操纵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时点,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对恒康医疗不利的信息,夸大恒康医疗研发能力,选择时点披露恒康医疗已有的重大利好信息,借“市值管理”名义,行操纵股价之实。通过上述一系列信息披露的综合起效,客观上误导了投资者,影响了“恒康医疗”股价,实现了阙文彬高价减持“恒康医疗”的目的。阙文彬、蝶彩资产、谢风华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7条规定。
批复内容依据《证券法》第203条、第233条及《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33号)第5条规定,我会决定没收蝶彩资产违法所得4,858万元,并处以9,716万元罚款;对谢风华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没收阙文彬违法所得约304.1万元,并处以约304.1万元罚款。同时,对谢风华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5-18
标题恒康医疗:关于回复深交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243号
批复原因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24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对交易所关注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按照要求作出回复。公司现将回复的内容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5-16
标题恒康医疗: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结案通知书》及实际控制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文件批号沪证专调查字2016123号、沪证专调查字2016124号、结案字[2017]20号
批复原因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阙文彬先生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及阙文彬先生进行立案稽查。
批复内容经审理,我会认为,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法行为轻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我会决定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予行政处罚,本案结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拟对阙文彬先生作出如下处罚:“没收阙文彬违法所得26,571,680元,并处26,571,680元的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3-29
标题恒康医疗:关于回复深交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124号
批复原因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12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对交易所关注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按照要求作出回复。公司现将回复的内容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6-12-31
标题恒康医疗:关于深交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586号
批复原因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58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对交易所关注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按照要求作出回复。公司现将回复的内容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6-10-27
标题恒康医疗:关于深交所2016年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6]第7号
批复原因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6】第7号)。
批复内容公司对交易所关注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按照要求作出回复。公司现将回复的内容公告予以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08-18
标题恒康医疗: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6]第140号
批复原因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6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辞职暨提名董事候选人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表示关注,并于2016年8月15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6】第140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批复内容针对关注函所列问题,公司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07-27
标题恒康医疗: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说明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6]第131号
批复原因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司”)于2016年7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6】第131号)。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根据关注函要求,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关注函》中相关问题回复并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6-07
标题恒康医疗: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242号
批复原因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242号)。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组织相关部门对问询函进行了认真分析,现对问询函问题回复披露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6-06
标题恒康医疗: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6]第1号
批复原因2016年2月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6】第1号,以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问询函”)。根据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提交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进行了审阅,提出了若干反馈意见,并要求公司及中介机构做出书面说明或出具核查意见。
批复内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并争取不晚于2016年6月15日完成《问询函》回复及披露工作,在完成《问询函》回复之前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30
标题恒康医疗: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6]第1号
批复原因2016年2月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6】第1号,以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问询函”)。根据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提交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进行了审阅,提出了若干反馈意见,并要求公司及中介机构做出书面说明或出具核查意见。
批复内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并争取不晚于2016年6月6日完成《问询函》回复及披露工作,在完成《问询函》回复之前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加快《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进展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23
标题恒康医疗: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6]第1号
批复原因2016年2月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6】第1号,以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问询函”)。根据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提交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进行了审阅,提出了若干反馈意见,并要求公司及中介机构做出书面说明或出具核查意见。
批复内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并争取不晚于2016年5月30日完成《问询函》回复及披露工作,在完成《问询函》回复之前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加快《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进展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16
标题恒康医疗: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6]第1号
批复原因2016年2月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6】第1号,以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问询函”)。根据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提交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进行了审阅,提出了若干反馈意见,并要求公司及中介机构做出书面说明或出具核查意见。
批复内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并争取不晚于2016年5月23日完成《问询函》回复及披露工作,在完成《问询函》回复之前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加快《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进展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09
标题恒康医疗: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6]第1号
批复原因2016年2月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6】第1号,以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问询函”)。根据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提交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进行了审阅,提出了若干反馈意见,并要求公司及中介机构做出书面说明或出具核查意见。
批复内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并争取不晚于2016年5月16日完成《问询函》回复及披露工作,在完成《问询函》回复之前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加快《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进展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4-29
标题恒康医疗: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6]第1号
批复原因2016年2月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6】第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提交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进行了审阅,提出了若干反馈意见,并要求公司做出书面说明。
批复内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并争取不晚于2016年5月9日完成《问询函》回复及披露工作,在完成《问询函》回复之前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4-22
标题恒康医疗: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6]第1号
批复原因2016年2月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6】第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提交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进行了审阅,提出了若干反馈意见,并要求公司做出书面说明。
批复内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并争取不晚于2016年4月29日完成《问询函》回复及披露工作,在完成《问询函》回复之前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加快《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进展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4-15
标题恒康医疗: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6]第1号
批复原因2016年2月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6】第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提交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进行了审阅,提出了若干反馈意见,并要求公司做出书面说明。
批复内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并争取不晚于2016年4月22日完成《问询函》回复及披露工作,在完成《问询函》回复之前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加快《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进展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4-08
标题恒康医疗: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6]第1号
批复原因2016年2月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6】第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提交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进行了审阅,提出了若干反馈意见,并要求公司做出书面说明。
批复内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并争取不晚于2016年4月15日完成《问询函》回复及披露工作,在完成《问询函》回复之前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加快《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进展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3-31
标题恒康医疗: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6]第1号
批复原因2016年2月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6】第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提交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进行了审阅,提出了若干反馈意见,并要求公司做出书面说明。
批复内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并争取不晚于2016年4月8日完成《问询函》回复及披露工作,在完成《问询函》回复之前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加快《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进展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3-24
标题恒康医疗: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6]第1号
批复原因2016年2月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6】第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提交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进行了审阅,提出了若干反馈意见,并要求公司做出书面说明。
批复内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并争取不晚于2016年3月31日完成《问询函》回复及披露工作,在完成《问询函》回复之前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加快《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进展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3-17
标题恒康医疗: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6]第1号
批复原因2016年2月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6】第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提交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进行了审阅,提出了若干反馈意见,并要求公司做出书面说明。
批复内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并争取不晚于2016年3月24日完成《问询函》回复及披露工作,在完成《问询函》回复之前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加快《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根据相关事项情况,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进展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3-10
标题恒康医疗: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6]第1号
批复原因2016年2月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6】第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提交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进行了审阅,提出了若干反馈意见,并要求公司做出书面说明。
批复内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并争取不晚于2016年3月17日完成《问询函》回复及披露工作,在完成《问询函》回复之前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3-03
标题恒康医疗: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6]第1号
批复原因2016年2月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6】第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提交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进行了审阅,提出了若干反馈意见,并要求公司做出书面说明。
批复内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并争取不晚于2016年3月10日完成《问询函》回复及披露工作,在完成《问询函》回复之前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加快《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根据相关事项情况,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进展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稽查  公告日期:2016-03-02
标题恒康医疗:关于立案稽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沪证专调查字2016123号、沪证专调查字2016124号
批复原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阙文彬先生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
批复内容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2.1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2-25
标题恒康医疗: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6]第1号
批复原因2016年2月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6】第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提交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进行了审阅,提出了若干反馈意见,并要求公司做出书面说明。
批复内容公司在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及交易对方共同对反馈意见逐项落实及回复。因崇州二院历史沿革复杂,截止目前,公司及中介机构已完成绝大部分问询函涉及的数据的核实查证,其中尚有部分较为复杂的情况,公司、交易对方、评估机构、独立财务顾问正加紧落实,各中介机构须补充出具的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专业意见或修订的文件正积极完善中。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并经交易所同意,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并争取不晚于2016年3月3日完成《问询函》回复及披露工作,在完成《问询函》回复之前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加快《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根据相关事项情况,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进展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2-18
标题恒康医疗: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延期回复并继续停牌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6]第1号
批复原因2016年2月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6】第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提交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进行了审阅,提出了若干反馈意见,并要求公司做出书面说明。
批复内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并经交易所同意,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并争取不晚于2016年2月25日完成《问询函》回复及披露工作,在完成《问询函》回复之前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情况,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进展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2-04
标题恒康医疗: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延期回复并继续停牌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6]第1号
批复原因2016年2月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6】第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提交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进行了审阅,提出了若干反馈意见,并要求公司做出书面说明。
批复内容公司在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及交易对方共同对反馈意见逐项落实及回复,鉴于问询函涉及的相关数据及情况需进一步核实、查证,并需要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相关核查意见,及修订《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系列文件。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稽查  公告日期:2016-02-03
标题恒康医疗: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沪证专调查字2016123号、沪证专调查字2016124号
批复原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阙文彬先生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
批复内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及阙文彬先生进行立案稽查。 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 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 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13.2.1 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风险性提示公告。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1-22
标题恒康医疗: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深交所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42号
批复原因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相关情况未披露完整。
批复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新的公告格式及深交所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42号要求,现将相关情况补充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11-25
标题恒康医疗:关于收购广安福源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事项的补充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深圳证券交易所[2015]第595号中小板关注函
批复原因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2015】第595号中小板关注函(以下简称“关注函”) 一、标的公司截至2015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为2,561.64万元,根据评估报告,以201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确定的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9,251.53万元,增值率为261.16%,请详细分析标的公司增值率较高的原因。 二、你公司披露本次股权转让的先决条件之一为“转让方承诺并保证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完成标的公司之股东占用资金的清理工作,保证股东占款全部归还完毕”,请补充说明转让方占用标的公司资金的情况和解决措施,以及截至目前是否已经不存在任何资金占用情形。 三、请补充披露《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中约定的标的公司超额完成承诺业绩的绩效激励条款。 四、《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中约定,“对于恒康医疗对现有标的公司的新增投入,自正式投产运营之日起按照恒康医疗投入资金总额的10%按年计提投资成本,超出部分计入当年实现净利润”,请补充披露上述条款,并说明该条款的内容、含义,以及对标的公司业绩承诺的影响。
批复内容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经公司董事会认真讨论,现就关注函中所列的关于公司收购广安福源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事项补充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11-06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2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2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江文、罗曾霞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4年初,恒康医疗从江文、罗曾霞处得知大连辽渔医院(以下简称“辽渔医院”)准备出售的消息;2014年2月中下旬,在恒康医疗实际控制人阙某、总经理谢某指示下,江文、罗曾霞到辽渔医院了解情况;2月23日,谢某、恒康医疗董秘薛某、江文等到辽渔医院考察,并与院方洽谈收购事项,院方表示愿意继续接触;2月27日,时任恒康医疗副总经理史某、江文到辽渔医院考察,并与院长任某继续洽谈收购事宜;经过后续沟通和谈判,恒康医疗与院方出资人签署产权收购意向书;3月18日,恒康医疗发布公告称拟收购辽渔医院100%产权。 根据恒康医疗签署的《大连辽渔医院100%出资人权益收购协议书》,此项收购金额为12780.41万元,占恒康医疗2013年净资产的15.91%。恒康医疗收购辽渔医院产权的事项属于《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重大事件,有关重大事件在未公开前构成《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4年2月23日至2014年3月18日。 2014年5月初,恒康医疗得知瓦房店第三医院(下称“瓦三医院”)寻求合作的消息;2014年5月9日,恒康医疗副总栾某、董事周某、江文等人到瓦三医院考察,院方提出了收购价格等条件,恒康医疗邀请院方到公司面谈。当日,恒康医疗开会讨论决定继续和瓦三医院接触;经过后续沟通和谈判,双方签署意向协议;2014年7月19日,恒康医疗发布公告称拟收购瓦房店第三医院100%股权。 根据双方签署的最终协议,恒康医疗收购瓦三医院70%股权的对价为50277.50万元,占恒康医疗2013年净资产的62.60%。恒康医疗收购瓦三医院产权的事项属于《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重大事件,有关重大事件在未公开前构成《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4年5月9日至2014年7月19日。 江文亲自参与了恒康医疗收购辽渔医院、瓦三医院的考察、谈判等工作,直接接触和掌握了内幕信息,是恒康医疗收购辽渔医院、收购瓦三医院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情时间分别为2014年2月23日,2014年5月9日。“江文”账户在上述两项内幕信息的敏感期内,分别于2014年3月14日、3月17日、6月19日、6月26日合计买入15500股恒康医疗股票,交易金额333090元,盈利27032.25元 罗曾霞亲自参与了恒康医疗收购辽渔医院的考察、洽谈工作,直接接触和掌握了内幕信息,是恒康医疗收购辽渔医院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情时间为2014年2月23日。“罗曾霞”账户在恒康医疗收购辽渔医院的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分别于2014年3月4日、7日、10日合计买入14100股恒康医疗股票,交易金额337643元,盈利24968.17元。 以上事实,有恒康医疗公告、收购协议、涉案证券账户开户资料、交易记录、资金流水、通讯记录、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江文、罗曾霞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三条、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 江文、罗曾霞在陈述、申辩意见中提出:1、他二人积极配合调查,罗曾霞没有工作,对他和罗曾霞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的处罚偏重;2、江文称其并不知道“敏感期”的说法,其之前也在买卖恒康医疗股票,在本案敏感期内买卖股票纯属巧合;3、江文称在本案涉及的收购事项中,其并未获利;4、江文称其并没有买卖股票,其账户买卖恒康医疗股票系妻子罗曾霞帮他操作的。 我局经复核认为:1、江文、罗曾霞均为涉案内幕信息的知情人,二人的账户分别在涉案内幕敏感期内买卖恒康医疗股票,江文、罗曾霞均为其本人账户的实际操作人。根据《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江文、罗曾霞的行为均构成内幕交易,应当分别予以处罚;2、我局已充分考虑当事人的违法情节及配合调查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已对江文、罗曾霞从轻处罚;3、江文作为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其是否知悉“敏感期”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否异常,是否在收购事项中获利并不是认定其构成内幕交易的必须要件;4、江文称其账户买卖恒康医疗股票系妻子罗曾霞帮他操作的说法与调查认定的事实不符,其未提供证据证明“江文”账户涉案交易为罗曾霞实际操作。因此,我局对江文、罗曾霞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 对江文、罗曾霞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处理人四川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09-30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3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3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孙文蓉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4年初,恒康医疗得知大连辽渔医院(以下简称“辽渔医院”)准备出售的消息;2014年2月中下旬,在恒康医疗实际控制人阙某、总经理谢某指示下,恒康医疗经销商江某、罗某到辽渔医院了解情况;2月23日,谢某、恒康医疗董秘薛某、江某等到辽渔医院考察,并与院方洽谈收购事项,院方表示愿意继续接触;2月27日,时任恒康医疗副总经理史某、江某到辽渔医院考察,并与院长任某继续洽谈收购事宜;经过后续沟通和谈判,恒康医疗与院方出资人签署产权收购意向书;3月18日,恒康医疗发布公告称拟收购辽渔医院100%产权。 根据恒康医疗签署的《大连辽渔医院100%出资人权益收购协议书》,此项收购金额为12780.41万元,占恒康医疗2013年净资产的15.91%。恒康医疗收购辽渔医院产权的事项属于《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重大事件,有关重大事件在未公开前构成《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4年2月23日至2014年3月18日。 时任恒康医疗副总经理的史某,直接参与了恒康医疗收购辽渔医院的谈判,直接接触、掌握了内幕信息,属于《证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孙文蓉系内幕信息知情人史某的胞弟之妻,且孙文蓉作为恒康医疗经销商与史某存在工作业务联系,日常往来和电话联系较多,两人关系密切。 恒康医疗收购辽渔医院的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孙文蓉”账户于2014年2月28日买入3000股恒康医疗股票,交易金额69860元,盈利7840.21元。 “孙文蓉”账户买入恒康医疗股票的时点与史某知悉内幕信息时点高度吻合,2月27日,史某去辽渔医院考察并洽谈收购事宜,次日,“孙文蓉”账户即买入3000股恒康医疗股票,对此,孙文蓉无法提供合理解释。 以上事实,有恒康医疗公告、收购协议、涉案证券账户开户资料、交易记录、资金流水、通讯记录、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孙文蓉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三条、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 对孙文蓉处以3万元罚款。
处理人四川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06-25
标题恒康医疗:关于收购盱眙恒山中医医院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补充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265号
批复原因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2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265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关注函中问题给予补充回复。
批复内容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经公司董事会认真讨论,现就关注函中所列“恒康医疗以人民币12,631.60万元收购盱眙恒山中医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盱眙中医院”)54.92%股权”,交易价格涉及的评估(中威正信评报字(2015)第1075号《资产评估报告》)问题进行补充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5-05-27
标题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因公司股票出现异常交易,公司接到通知正协助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取证。
批复内容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15-05-16
标题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4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5]第57号
批复原因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恒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5]第57号)。
批复内容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对问询函进行了认真研读,现对相关问题做出说明回复并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04-23
标题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相关事项的补充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126号
批复原因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126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关注到以下问题: 1、请对比分析在标的资产实际经营利润与承诺利润存在差距的前提下,公司选择回售方式而不采用现金补偿承诺的具体原因。 2、永道医疗在收购德阳医院、邛崃医院时,收购定价依据为资产评估报告,请结合标的资产实际经营利润与承诺利润存在的差距说明收购时采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合理性。 3、请补充披露永道医疗回售德阳医院、邛崃医院的定价依据、交易价格是否公允、公司在本次回售中未进行资产评估的原因,并补充披露公司回售德阳医院、邛崃医院对公司的影响。 4、请补充披露德阳医院自2013年6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实现的净利润情况,公司是否对该期间的业绩补偿事宜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批复内容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经公司董事会认真讨论,现就关注函中所列问题补充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4-11-26
标题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4]第20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4】第208号)(以下简称“《监管关注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就公司控股股东质押公司股份情况表示关注,并要求公司在资产、业务、财务方面保持独立,防范资金占用风险。
批复内容接到《监管函》后,公司董事会立即通知相关业务部门,就交易所关注事项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各部门展开自查,同时函询实际控制人确认连续质押公司股份融资目的,自查结果如下: 经查,公司拥有健全的内控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人员、业务、财产独立,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违规占用行为,实际控制人连续质押公司股份为其他项目所需融资,属个人行为。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4-09-02
标题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4]第127号
批复原因2014年9月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4】第127号)(以下简称“《监管关注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就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从而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4条规定表示关注并要求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按照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批复内容公司采取的整改措施: 1、组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将加强对信息披露人员的专业培训,加强其规范意识和职业素养,通过建设程序化的信息披露流程,对拟披露内容进行复核、审批,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水平。 2、公司将持续加强日常性与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审查、审批和信息披露管理。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财务管理部、审计内控部将通力合作,严格审查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形。在未来的日常经营中,公司将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督和指导下,继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加强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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