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程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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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4-02-01
标题惠程科技: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处罚字[2024]3号
批复原因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寇汉先生、汪超涌先生、赵红艳女士、 朱波先生、付汝峰先生、叶陈刚先生、钟晓林先生、林嘉喜先生、刘科先生、梅 绍华先生、潘林武先生、王蔚先生、何金子先生、黄伟先生、周志达先生、谭清 先生: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程科技或上市公司)涉嫌信 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我会调查完毕,我会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现 将我会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你们享有的相关 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明,你们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17年3月13日,惠程科技与成都哆可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哆可 梦)寇汉、林嘉喜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进行收购,上市公司收购后寇汉仍然担任 哆可梦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并于2018年3月16日担任上市公司副总裁,分管上市公 司游戏业务。自收购后,哆可梦的日常经营及人事管理一直由寇汉具体负责,林 嘉喜不参与哆可梦或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由寇汉直接向上市公司总裁徐海啸汇 报工作。 2018年4月27日上市公司对外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上海季娱网络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上海季娱)也由寇汉负责管理。日常管理方面,惠程科技仅向哆可 梦委派财务主管、风控主管和审计主管参与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根据惠程科技披露的年报,惠程科技2018年至2020年末预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13,185.28万元、 39,465.54万元、 42,827.04万元,其中哆可梦2018年至2020年末 预付账款余额分别为12,882.48万元、 32,987.77万元、 39,316.05万元。上市公司 预付账款主要构成为哆可梦及其子公司上海旭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游湛网 络科技有限公司,以及上海季娱预付用于游戏推广的广告费。 哆可梦及其子公司、上海季娱在与上海智趣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智 趣)、西藏亦复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亦复)、上海晋拓文化传播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上海晋拓)、北京品众互动网络营销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 品众)、江西巨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巨广)等广告代理商在2017 年至2020年开展业务合作期间,我会经对比双方提供的业务和财务数据,哆可梦 及其子公司、上海季娱存在未将已消耗的充值金额计入销售费用和营业成本,而 是大量挂预付账款的情况。由于相关游戏推广账号已注销、经办人员离职无法取 得联系等客观原因,已无法完全还原哆可梦及上海季娱各年度实际消耗情况。 考 虑到哆可梦与各代理商之间资金已收讫,广告推广业务也已经完成,双方不存在 债权债务关系和履约义务,双方对资金往来情况不存在异议且资金往来数据客观 有效,我会以资金为基础,将预付账款调整结转至各期。为尽可能还原惠程科技 相关销售费用实际情况,对不同代理商分别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调整: a.对于能确 定资金支付和实际消耗情况的,按照实际情况一次性结转,再与已入账销售费用 轧差调整。具体包括深圳安果、江西巨广两家公司。 b.对于哆可梦数据与代理商 消耗数据差异较小的,以哆可梦数据为基础,按照(哆可梦各年未入账金额/全部 未入账金额) *预付账款总金额,得出各年应调整金额。具体包括西藏亦复、上海 悦效、上海乐推三家公司。 c.对于哆可梦数据与代理商消耗数据差异较大的,以 代理商的数据为基础进行调整,按照(各年消耗数据/总消耗数据)*总付款金额, 确定每年应确认的销售费用,再与已入账销售费用轧差调整。具体包括北京品众、 上海晋拓两家公司。 d.对于无法获取代理商数据或代理商提供的数据无法区分的, 以哆可梦的数据为基础进行调整,按照(各年消耗数据/总消耗数据) *总付款金 额,确定每年应确认的销售费用,再与已入账销售费用轧差调整。具体包括北京 睿晟、上海智趣两家公司。按上述方式调整后,惠程科技2019年涉嫌少记销售费 用22,214.29万元、少记营业成本800.00万元、虚增利润23,014.29万元; 2020年 涉嫌少记销售费用7,624.35万元,虚增利润7,624.35万元。其中, 2019年、 2020 年虚增利润金额分别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40.19%、 7.88%, 2019年和2020年分 别虚增资产25,274.43万元、 32,898.78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6.53%、 16.40%。 因年报审计机构对惠程科技2020年度报告中的预付游戏推广费等事项发表 了保留意见,惠程科技于2022年9月1日发布《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专项说明》,对保留意见事项实施全面自查,根据自 查情况对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差错更正,并公告了更正后的2019-2020年度《审计报 告》。 上述事实,有相关当事人询问笔录、相关情况说明、公司公告、统计明细表、 会计凭证、业务合同、工商登记资料等证据证明。
批复内容我会拟决定: 一、对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的罚款; 二、对寇汉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三、对汪超涌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四、对赵红艳、朱波、付汝峰、叶陈刚、钟晓林、林嘉喜、刘科、梅绍华、潘林武、王蔚、何金子、黄伟、周志达、谭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2-11-26
标题惠程科技: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文件批号证监立案字007202230号
批复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批复内容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警示  公告日期:2022-11-18
标题深圳证监局关于对何金子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深圳证监局[2022]187号
批复原因何金子:经查,你担任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程科技)董事、副总裁期间,你父亲于2022年7月20日卖出惠程科技股票500股,你母亲于2022年7月27日买入惠程科技股票10,000股、2022年7月28日卖出惠程科技股票10,000股。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
批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你应引以为戒,切实加强本人及近亲属的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监局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2-07-30
标题惠程科技:关于公司高管亲属发生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副总裁何金子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获悉其父亲何平先生及母亲张俊荣女士近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买卖公司股票,张俊荣女士构成短线交易。
批复内容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根据上述规定,张俊荣女士本次交易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未获得收益。公司总裁办公会决定对何金子先生处以罚款10万元,以示其监督不力之责。2.经与何金子先生确认,上述交易系因张俊荣女士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致,何金子先生本人对何平先生、张俊荣女士本次交易并不知情,交易前后亦未告知其关于公司经营情况或其他内幕信息,何平先生、张俊荣女士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其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作出的决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何金子先生对于未能及时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并就此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公司致以诚挚的歉意。何金子先生承诺将进一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本人及直系亲属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3.何平先生、张俊荣女士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4.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培训宣导,要求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警示  公告日期:2022-07-08
标题惠程科技:关于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深圳证监局[2022]111号
批复原因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30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追溯调整2017年度至2020年度财务报表。上述更正事项反映出你公司2017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中相关财务数据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下同)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批复内容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处理人深圳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1-24
标题关于对寇汉、张晶、方莉、刘扬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1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监管函
批复内容请你们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1-24
标题关于对共青城中源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1]第22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监管函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企业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22-01-21
标题关于对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二、违反控制权稳定的承诺 三、超比例减持
批复内容一、对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中驰惠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北京信中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共青城中源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信中利京信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三、对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中驰惠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富兴投资基金(广州)有限公司、日照汇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上海期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四、对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汪超涌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五、对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李亦非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六、对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徐海啸,董事沈晓超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21-09-07
标题深圳证监局关于对中驰惠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八家单位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文件批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86号
批复原因你们及一致行动人作为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程科技)控股股东期间,在2020年6月至2021年1月权益变动过程中,中驰惠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驰惠程)、富兴投资基金(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兴投资)、北京信中利普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中利普信)、日照汇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银投资)、北京信中利京信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中利京信)、上海期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期期投资)持有惠程科技股权比例每变动5%时,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停止交易;富兴投资、信中利普信、信中利京信、汇银投资、上海期期投资、共青城信中利宝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中利宝信)、共青城中源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源信)减持惠程科技股票未按规定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富兴投资、信中利普信、汇银投资、信中利京信、上海期期投资、中源信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惠程科技股票比例超过1%;信中利京信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惠程科技股票比例超过2%;上海期期投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惠程科技股票后在六个月内再次进行转让。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中驰惠程、富兴投资、信中利普信、汇银投资、信中利京信、上海期期投资、信中利宝信、中源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处理人深圳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8-10
标题惠程科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14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1-07-13
标题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汪超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4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会公告[2017]16号)
文件批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61号
批复原因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汪超涌: 经查,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期间,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程科技或公司)多次通过子公司和联营公司提供资金给公司实际控制人汪超涌控制的公司使用。公司在2019年年报中披露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2021年3月25日,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已归还上述资金。
批复内容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惠程科技、汪超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深圳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5-10
标题关于对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202号
批复原因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202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5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2-04
标题关于对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21]第9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2月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1-29
标题关于对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21]第5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2月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12-22
标题关于对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59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12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11-13
标题关于对共青城信中利宝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富兴投资基金(广州)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145号
批复原因共青城信中利宝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富兴投资基金(广州)有限公司—富兴沁园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你们作为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程科技”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驰惠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截至2020年7月10日,合计持有惠程科技股份198,524,8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4.76%。根据你们2020年11月5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6月2日至2020年11月4日期间,你们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惠程科技45,997,34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74%。你们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累计达到5%时,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及时停止买卖上市公司股份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批复内容请你们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6-30
标题关于对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26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7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3-17
标题关于对共青城信中利宝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32号
批复原因你企业作为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于2020年2月13日质押所持公司股份10,95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7%,占持有股份的100%。你企业未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导致公司于3月16日晚间才披露股份质押情况的公告。
批复内容你企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3条、第2.7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4.1.6条以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4.1.5条的规定。请你企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3-03
标题关于对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20]第4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20]第48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3月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1-06
标题关于对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1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11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1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6-13
标题关于对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27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关于对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年6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1-07
标题关于对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9]第1号
批复原因收到关于对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9]第1号
批复内容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1.4条、第7.6条和《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7.6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12-25
标题关于对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434号
批复原因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6月9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对外转让产业并购基金全部出资份额的公告》,将在北京信中利赞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并购基金”)中的29,000万元出资份额及对应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元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俊投资”),转让金额为45,500万元。2018年12月24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对外转让产业并购基金全部出资份额签订补充协议暨进展公告》,称前期已收到转让款23,300万元,元俊投资应于2018年9月20日前支付第二期转让价款即人民币22,200万元,但未按期支付,现签订补充协议若元俊投资在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款项则不追究其违约责任。我部对此表示关注。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8年12月2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12-07
标题关于对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413号
批复原因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413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12月10日前书面回复我部,提供向相关方核查减持计划的证明材料,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抄报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11-30
标题关于对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40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409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8年12月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5-09
标题关于对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8]第11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8】第11号 。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5月1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对外披露并报送我部。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5-04
标题关于对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63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63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8年5月1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3-09
标题深圳惠程: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241号
批复原因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惠程”、“上市公司”、“公司”)于2018年3月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24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现公司就问询函相关事项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12-01
标题关于对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7]第2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7年12月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7-12
标题关于对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7]第8号
批复原因2017年3月15日,你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文件。你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江苏群立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群立世纪”或“标的资产”)55%的股权和成都哆可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哆可梦”或“标的资产”)77.57%的股权,总计人民币19.61亿元。我部对上述披露文件进行了形式审查,请从如下方面予以补充披露。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7年7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报送我部。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6-15
标题深圳惠程:关于2016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249号
批复原因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惠程”或“公司”)于2017年6月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249号)。
批复内容现公司就问询函相关事项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6-05
标题关于对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249号
批复原因收到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249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7年6月1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2-14
标题深圳惠程: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40号
批复原因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惠程”或“公司”或“本公司” )于2017年2月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关于对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40号)。
批复内容现公司就关注函相关事项回复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6-12-21
标题深圳惠程:中驰惠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青城中源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549号
批复原因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惠程”)控股股东中驰惠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名“中驰极速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共青城中源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6年12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驰极速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共青城中源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54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现控股股东就问询函相关事项予以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12-03
标题深圳惠程: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520号
批复原因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惠程”或“公司” )于2016年11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520号)。
批复内容现公司就问询函相关事项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9-13
标题深圳惠程: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408号
批复原因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惠程”或“公司”)于2016年9月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408号)。
批复内容现公司就问询函相关事项进行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8-31
标题深圳惠程: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397号
批复原因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惠程”或“公司”)于2016年8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397号)。
批复内容现公司就问询函相关事项予以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06
标题深圳惠程:关于2015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第52号
批复原因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惠程”或“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第【52】号)。
批复内容现公司就问询函相关事项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5-08-10
标题深圳惠程: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5]第1号
批复原因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5】第1号),函中指出: 1、“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中披露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及固定资产产生收益6,630.40万元,而“第五节 重要事项”中仅披露向吕晓义出售长春高琦18%股权产生收益1,061.24万元。请完整披露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及固定资产所产生收益确认与计量的详细情况,并说明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2、“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中披露证券投资收益8,459.72万元,而“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中仅披露报告期损益为13.06万元的证券投资情况,请完整披露证券投资情况。 3、“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中披露委托理财实际损益金额为841.03万元,而“第九节 财务报告”中披露理财产品收益为1,005.95万元,请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4、你公司201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56.91%,而管理费用同比增长15.02%,请详细说明管理费用增长原因。
批复内容公司对问询函相关事项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5-06-06
标题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5]第176号
批复原因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5】第176号),函中要求公司对《2014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进行补充披露。
批复内容公司对《2014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进行补充披露,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4-12-31
标题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4]第229号
批复原因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惠程”或“公司”)于2014年12月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4】第229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函中要求公司对转让子公司长春高琦聚酰亚胺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高琦”)和江西先材纳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先材”)股权相关的会计处理事项进行详细说明。 1、在未来五年内,你公司受托行使吕晓义先生、何平女士持有的长春高琦、江西先材的所有股份的股东权利(收益权除外),但你公司并不收取任何托管费的原因,并请评估其对上述交易实质的影响; 2、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结合你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事宜的交易实质,详细说明本次股权转让后,你公司不再将长春高琦和江西先材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合理合规性; 3、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结合你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事宜的交易实质,详细说明你公司确认本次股权转让利得的合理合规性。
批复内容公司针对以上问题给出详细的说明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2-04-24
标题关于对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吕晓义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1.2011年8月29日,吕晓义因深圳惠程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受到本所通报批评,但未按规定在之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报备更新后的《董事声明及承诺书》。 2.2012年1月5日,深圳惠程召开董事会会议,拟续聘吕晓义为公司董事。但吕晓义在对外披露的个人简历中未说明2011年受到本所通报批评处分的情况。
批复内容鉴于吕晓义的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17.3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对公司董事长吕晓义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1-08-29
标题关于对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林高琦自2011年3月25日开始,先后五次动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中国银行吉林市分行推出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最高金额为2.8亿元,深圳惠程未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批复内容一、对深圳惠程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二、对深圳惠程董事长吕晓义、时任财务总监匡晓明和现任财务总监刘心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1-06-16
标题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股公司吉林高琦违规利用募集资金买入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间接控股公司吉林高琦聚酰亚胺材料有限公司违规利用募集资金买入保本理财产品。
批复内容发生此种错误的原因及后续整改措施如下: 1、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相关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不够,公司将请保荐代表人等专业人士对相关人员进行募集资金管理专题培训。 2、监管银行违反了四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当发生大额款项支出时未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及公司相关负责人员,公司将向监管银行发出质询函,明确监管银行责任。 3、公司未能对下属子公司的现金流向进行有效监管,未能及时发现大额募集资金流出。公司将建立电子现金管理系统,有效监管下属子公司资金流向,增加审批环节。 公司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经济处罚及通报批评,责令相关财务人员学习公司相关制度,严肃检讨,杜绝此类错误再次发生。
处理人其他机构
违法  公告日期:2011-04-22
标题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违规买卖股票的公告
相关法规《深证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监事赵玉梅女士违规买卖公司股票。
批复内容在得悉此事件发生后,公司领导极为重视,对赵玉梅女士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按其与公司签署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关于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承诺函》的违规处罚条款,赵玉梅监事上缴买入股票的金额人民币 64,650 元作为罚金作为惩戒。 公司证券管理部门对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重申并强调了务必按规定买卖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系统操作过程中务必谨慎确认。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培训,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此为鉴,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本公司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处理人其他机构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0-10-21
标题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总结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一、公司治理方面 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方面 三、信息披露方面 四、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 五、关于深圳惠程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监管建议书问题的整改总结 (一)会计人员管理和履职不到位 (二)与财务报告相关的重要内部控制存在一定缺陷 (三)会计凭证的编制及管理不规范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要求各整改部门、整改责任人在规定的整改时间内落实《整改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完成相关工作,并作出此整改总结向深圳证监局报告。今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公司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处理人深圳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0-08-17
标题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计划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一、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向高级管理人员发放住房补助金未履行决策程序 (二)内部审计工作存在缺陷 (三)“三会”、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及投资者接待等记录不完整 (四)《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内容不符合有关规定 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投资期货业务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 (二)公司印章管理存在缺陷 三、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数据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会计政策的披露与实际执行不一致 四、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未能及时修订 (二)生产用自制模具的会计处理不符合准则规定 (三)职工薪酬会计核算不符合准则规定 (四)存货期末计价和产品成本核算不准确 (五)对与财务有关的信息系统建设投入不足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要求各整改部门、整改责任人在规定的整改时间内落实《整改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完成相关工作。今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公司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处理人深圳证监局
违法  公告日期:2009-04-14
标题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
批复内容 根据相关规定,何峰先生以2009年4月9日卖出4,500股公司股票的成交价格16.56元/股,减去其买入公司股票的成交价格11.06元/股,扣除资本公积金转增股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告本的影响因素后,实际买入价格按5.53元/股计算。所产生的差额扣除手续费90.73元后所获收益49544.27元上缴归公司所有。何峰先生承诺在未来六个月内不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并向公司董事会致歉。
处理人其他机构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10-27
标题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治理情况的监管意见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深证局公司字[2008]106号
批复原因一、董事会中内部董事比例过高 二、“三会”会议记录不完整 三、股权激励计划决策过程不规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充分发挥作用 五、投资者接待未作记录 六、制度建设不及时,执行不到位 七、现金管理存在缺陷
批复内容
处理人深圳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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