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原因 | 经查明,2010年4月1日至5月13日,唐园子利用唐园子等9个账户超比例持有海鸥卫浴股票未进行报告和公告。涉案账户及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一、唐园子账户(账号0755××××3658),2010年3月5日在信达证券深圳福星路营业部开立。该账户于2010年4月1日至20日期间交易了海鸥卫浴股票,合计买入5,788,979股,均价12.47元;合计卖出5,788,979股,均价12.97元。账户内资金从开户至调查日合计存入337,634,800元,合计取出424,780,000元,三方存管银行账户资金往来方主要包括袁某容、杜某、杜某屏、蒙某英、陈某等。
二、袁某容账户(账号201××××509),2009年7月15日在申银万国证券深圳金田路营业部开立。该账户于2010年4月1日至20日期间交易了海鸥卫浴股票,合计买入4,316,397股,均价12.63元;合计卖出4,316,397股,均价12.89元。账户内资金从开户至调查日合计存入184,510,200元,合计取出219,434,883.6元,三方存管银行账户资金往来方主要包括唐园子、陈某、杜某屏、邓某梅(与陈某为同一住址)等。
三、蒙某英账户(账号37×××49),2010年4月9日在广发证券北京阜成门南大街营业部开立,开户资料登记电话号码138××××7347。该账户于2010年4月13日至5月11日期间交易了海鸥卫浴股票,合计买入2,816,800股,均价12.44元;合计卖出2,816,800股,均价12.42元。账户内资金从开户至调查日合计存入31,000,000元,合计取出23,260,086.47元,三方存管银行账户资金往来方为唐园子等。
四、杜某账户(账号50××××96),2010年4月9日在东方证券北京安苑路营业部开立,开户资料登记电话号码138××××7347,与蒙某英(与杜某为同一住址)账户登记电话号码一致。该账户于2010年4月14日至5月4日期间交易了海鸥卫浴股票,合计买入1,850,016股,均价13.03元;合计卖出1,850,016股,均价13.04元。账户从开户至调查日合计存入42,000,000元,合计取出41,640,200元,三方存管银行账户资金往来方为唐园子。
五、杜某屏账户(账号191××××042),2009年11月3日在申银万国证券北京劲松九区营业部开立,开户资料登记电话号码138××××7347,与蒙某英、杜某账户登记电话号码一致,该账户于2011年1月25日销户。该账户于2010年4月1日至5月11日期间交易了海鸥卫浴股票,合计买入3,249,600股,均价12.41元;合计卖出3,027,891股,均价13.30元。账户从开户至销户合计存入95,799,900元,合计取出114,581,767元,三方存管银行账户资金往来方包括唐园子、袁某容、陈某等。
六、陈某账户(账号14××××94),2010年3月30日在广发证券北京广安门南街营业部开立。该账户于2010年4月8日至5月13日期间交易了海鸥卫浴股票,合计买入2,036,448股,均价12.58元;合计卖出2,036,448股,均价12.09元。账户从开户至调查日合计存入60,000,000元,合计取出55,200,220元,三方存管银行账户资金往来方包括唐园子、杜某屏等。
七、袁某账户(账号771×××56),2010年4月1日在中信建投证券长沙市迎宾路营业部开立,于2010年8月9日销户。该账户于2010年4月6日至16日期间交易了海鸥卫浴股票,合计买入3,066,280股,均价12.92元;合计卖出3,066,280股,均价13.10元。账户合计存入38,538,962元,合计取出42,429,183元,三方存管银行账户资金往来方包括刘某平、袁某容、杜某屏等。
八、黄某萍账户(账号70××××82),2010年3月15日在东方证券南京中山东路营业部开户。该账户于2010年4月1日至20日期间交易了海鸥卫浴股票,合计买入3,951,053股,均价12.59元;合计卖出3,951,053股,均价12.91元。账户从开户至调查日合计存入174,827,425元,合计取出171,749,914元,三方存管银行账户资金往来方包括唐园子、张某蓓、黄某荣等,其中张某蓓与唐园子为同一住址,黄某荣账户开户资料登记电话为唐园子电话137××××4000。
九、王某英账户(账号200×××739),2009年1月14日在湘财证券南京牌楼巷营业部开立。该账户于2010年4月7日至5月5日期间交易了海鸥卫浴股票,合计买入603,383股,均价13.31元;合计卖出603,383股,均价12.25元。账户从开户至调查日,合计存入45,043,797元,合计取出51,053,793元,三方存管银行账户资金往来方包括唐园子、黄某萍等。
蒙某英、杜某、陈某、黄某萍账户存在下单MAC地址相同的情况;唐园子、袁某容、袁某、王某英、杜某屏账户存在下单MAC地址相同的情况;唐园子与黄某萍账户,袁某与黄某萍、王某英、陈某、杜某屏账户存在下单IP地址相同的情况。
蒙某英账户2010年4月13日由唐园子银行账户转入3,100万元,账户从开户至调查日没有其他资金存入,转入金额与买卖海鸥卫浴股票的金额相当。杜某账户2010年4月14日由唐园子银行账户转入4,200万元,账户从开户至调查日没有其他资金存入。杜某屏账户2009年11月3日存入两笔资金,其中一笔13,999,900元的资金由刘某平账户汇入,经查,刘某平银行账户的资金均来自袁某容账户;2010年3月4日杜某屏账户向袁某容账户转出3,200万元;2010年3月12日杜某屏账户向唐园子账户转出5,124,800元;2010年3月19日由唐园子银行账户转入杜某屏账户3,127万元。陈某账户2010年4月2日开户后由唐园子银行账户转入3,000万元,转入金额与买卖海鸥卫浴股票的金额相当。袁某账户于2010年4月1日、6日、12日由刘某平银行账户转入合计38,538,914元,经查,刘某平银行账户内资金均由袁某容银行账户转入,转入金额与买卖海鸥卫浴股票的金额相当。黄某萍账户于2010年3月16日存入42,657,425元;2010年6月29日黄某萍分别开立1,200万元、3,000万元的本票给唐园子;2010年7月13日王某英给黄某萍账户汇款5,068万元,凭证上联系电话为唐园子电话;2010年8月31日、9月1日,黄某萍账户与张某蓓(与唐园子为同一住址)账户往来1,180万元;2011年1月21日,黄某萍账户转账4,737万元给黄某荣,黄某荣开户资料中联系电话为唐园子电话。王某英账户于2009年3月19日存入300万元,2010年6月30日唐园子分别开立1,200万元、3,000万元的本票给王某英,资金进入王某英账户;2010年7月13日王某英给黄某萍账户汇款5,068万元,凭证上联系电话为唐园子电话。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计算,唐园子等9个账户在2010年4月至5月期间持续交易了海鸥卫浴股票,在2010年4月14日合计持有海鸥卫浴股票15,322,977股,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为6.58%,2010年4月15日合计持有海鸥卫浴股票11,811,175股,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为5.07%。
唐园子利用唐园子等9个账户相关联的银行账户进行资金的融入融出与调配,实际掌控这9个账户的股票交易,并操作完成了9个账户对海鸥卫浴股票的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