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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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4-01-17
标题保利联合: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贵州证监局[2024]1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保利联合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9年至2021年期间,新联爆破与浙商银行签订《应收账款链平台业务合作转让协议》,据此终止确认应收账款;新联爆破与国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国内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合同》,并于同日签订附追索权的《补充协议》,新联爆破据此终止确认应收账款;保利联合以与客户签订《资金支付协议》《还款协议》及期后签订《资产抵押协议》等为由,将部分应收账款视为有担保的债权,错误划分风险组合;保利联合因应收账款账龄划分及计算错误,导致公司少计提坏账准备。以上行为致使2019年保利联合少计提坏账准备43,121,976.07元,虚增净利润36,653,679.66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9.95%;2020年少计提坏账准备77,752,927.99元,虚增净利润65,892,497.89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43.24%;2021年少计提坏账准备235,768,852.67元,虚增净利润200,267,416.27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24.47%,导致2021年盈亏发生变化。
批复内容我局作出以下决定: 对保利联合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对安胜杰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 对魏彦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对张毅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对袁莉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对刘士彬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对王丽春给予警告,并处以65万元罚款; 对胡浩川、魏兴、文韬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处理人贵州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4-01-16
标题关于对魏彦、袁莉、王丽春、胡浩川、魏兴、文韬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监管函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们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你们: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4-01-16
标题关于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金华、常姗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监管函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们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4-01-16
标题保利联合:关于对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
文件批号深证上[2024]43号
批复原因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9年至2021年期间,公司子公司保利新联爆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爆破)与浙商银行签订《应收账款链平台业务合作转让协议》,据此终止确认应收账款;新联爆破与国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国内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合同》,同时签订了附追索权的《补充协议》,新联爆破据此终止确认应收账款;公司以与客户签订《资金支付协议》《还款协议》及期后签订《资产抵押协议》等为由,将部分应收账款视为有担保的债权,错误划分风险组合;公司因应收账款账龄划分及计算错误,导致公司少计提坏账准备。以上行为致使公司2019年少计提坏账准备43,121,976.07元,虚增当年净利润36,653,679.66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9.95%;2020年少计提坏账准备77,752,927.99元,虚增当年净利润65,892,497.89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43.24%;2021年少计提坏账准备235,768,852.67元,虚增当年净利润200,267,416.27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24.47%。
批复内容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安胜杰、财务负责人刘士彬、时任总经理张毅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4-01-16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贵州证监局[2024]1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保利联合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9年至2021年期间,新联爆破与浙商银行签订《应收账款链平台业务合作转让协议》,据此终止确认应收账款;新联爆破与国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国内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合同》,并于同日签订附追索权的《补充协议》,新联爆破据此终止确认应收账款;保利联合以与客户签订《资金支付协议》《还款协议》及期后签订《资产抵押协议》等为由,将部分应收账款视为有担保的债权,错误划分风险组合;保利联合因应收账款账龄划分及计算错误,导致公司少计提坏账准备。以上行为致使2019年保利联合少计提坏账准备43,121,976.07元,虚增净利润36,653,679.66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9.95%;2020年少计提坏账准备77,752,927.99元,虚增净利润65,892,497.89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43.24%;2021年少计提坏账准备235,768,852.67元,虚增净利润200,267,416.27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24.47%,导致2021年盈亏发生变化。
批复内容对保利联合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安胜杰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对魏彦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张毅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袁莉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刘士彬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王丽春给予警告,并处以65万元罚款;对胡浩川、魏兴、文韬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处理人贵州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12-30
标题保利联合: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黔处罚字[2023]4号
批复原因2019年至2021年期间,保利联合子公司保利新联爆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爆破)与浙商银行签订《应收账款链平台业务合作转让协议》,据此终止确认应收账款;新联爆破与国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国内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合同》,并同日签订了附追索权的《补充协议》,新联爆破据此终止确认应收账款;保利联合以与客户签订《资金支付协议》《还款协议》及期后签订《资产抵押协议》等为由,将部分应收账款视为有担保的债权,错误划分风险组合;保利联合因应收账款账龄划分及计算错误,导致公司少计提坏账准备。以上行为致使2019年保利联合少计提坏账准备43,121,976.07元,虚增净利润36,653,679.66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9.95%;2020年少计提坏账准备77,752,927.99元,虚增净利润65,892,497.89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43.24%;2021年少计提坏账准备235,768,852.67元,虚增净利润200,267,416.27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24.47%,导致2021年盈亏发生变化。
批复内容我局拟作出以下决定: 对保利联合给予警告,并处以 300 万元罚款; 对安胜杰给予警告,并处以 120 万元罚款; 对魏彦给予警告,并处以 80 万元罚款; 对张毅给予警告,并处以 80 万元罚款; 对袁莉给予警告,并处以 80 万元罚款; 对刘士彬给予警告,并处以 80 万元罚款; 对王丽春给予警告,并处以 65 万元罚款; 对胡浩川、魏兴、文韬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50 万元罚款。
处理人贵州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12-29
标题关于对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347号
批复原因2019年至2021年期间,你公司子公司保利新联爆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爆破)与浙商银行签订《应收账款链平台业务合作转让协议》,据此终止确认应收账款;新联爆破与国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国内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合同》,并同日签订了附追索权的《补充协议》,新联爆破据此终止确认应收账款;你公司以与客户签订《资金支付协议》《还款协议》及期后签订《资产抵押协议》等为由,将部分应收账款视为有担保的债权,错误划分风险组合;你公司因应收账款账龄划分及计算错误,导致公司少计提坏账准备。以上行为致使2019年你公司少计提坏账准备43,121,976.07元,虚增净利润36,653,679.66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9.95%;2020年少计提坏账准备77,752,927.99元,虚增净利润65,892,497.89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43.24%;2021年少计提坏账准备235,768,852.67元,虚增净利润200,267,416.27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24.47%,导致2021年盈亏发生变化。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们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3-11-24
标题关于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金华、常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我局对你们执业的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联合或公司)2019年至2021年年报审计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你们存在以下问题: 一、应收账款客户信用风险评估程序执行不到位 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三、低风险资产组合认定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四、未合理运用职业判断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所及注册会计师金华、常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后15个工作日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
处理人贵州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3-11-01
标题保利联合:关于收到贵州证监局警示函及监管谈话措施决定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贵州证监局[2023]15号
批复原因经查,2023年6月12日,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利联合)子公司保久(韶关)新材料有限公司以竞拍方式取得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龙归镇红尾坑熔剂用灰岩矿采矿权,交易金额合计76,672.9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9.69%,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直至2023年8月25日才披露上述事项。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保利联合采取警示函措施,对刘文生、王丽春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贵州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3-11-01
标题关于对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并对刘文生、王丽春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贵州证监局[2023]15号
批复原因经查,2023年6月12日,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利联合)子公司保久(韶关)新材料有限公司以竞拍方式取得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龙归镇红尾坑熔剂用灰岩矿采矿权,交易金额合计76,672.9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9.69%,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直至2023年8月25日才披露上述事项。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保利联合采取警示函措施,对刘文生、王丽春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贵州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9-20
标题关于对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154号
批复原因2023年8月28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子公司保利新联获取矿权并实施广东省韶关市红尾坑矿区矿山一体化项目的公告》称,控股子公司保利新联爆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通过竞拍方式获取广东省韶关市红尾坑矿区矿权,本次矿权获取金额合计76,672.97万元。上述交易金额占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69%,你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3年8月24日才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7-14
标题关于对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103号
批复原因你公司2023年1月20日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显示,预计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亏损115,475万元至145,581万元。2023年4月28日,你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78,620万元。你公司业绩预告披露的净利润与年报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相比存在较大差异,且未及时修正。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3-07-01
标题保利联合: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文件批号证监立案字0312023004号
批复原因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批复内容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警示  公告日期:2023-07-01
标题保利联合:关于收到贵州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企业会计准则23号-金融资产转移》、《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贵州证监局[2023]11号
批复原因一是公司终止确认附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23号-金融资产转移》第七条规定。二是公司在没有充分依据的情况下,将部分应收账款划分为低风险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四十六条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以上导致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年报数据披露不准确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胜杰、魏彦、张毅、袁莉、刘士彬、王丽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贵州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3-06-30
标题【行政监管措施】关于对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企业会计准则23号-金融资产转移》、《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
文件批号贵州证监局[2023]11号
批复原因一是公司终止确认附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23号-金融资产转移》第七条规定。二是公司在没有充分依据的情况下,将部分应收账款划分为低风险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四十六条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以上导致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年报数据披露不准确。
批复内容根据《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请公司及相关人员认真汲取教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增强合法合规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
处理人贵州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23-05-10
标题关于对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10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5月1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4-26
标题久联发展: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68号
批复原因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68号)。
批复内容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4-11
标题关于对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50号
批复原因2017年3月31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7年度拟与控股股东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利久联集团)下属企业新联轻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盘江民爆有限公司发生购买原材料、采购商品等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金额不超过53,500万元。2018年3月30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增加公司与保利久联集团下属企业保利民爆哈密有限公司、贵州开源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交易金额9,781万元,占你公司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7%。2017年实际发生金额44,029万元,未超过原预计交易总额,但原预计发生关联交易单位为2家,实际发生交易单位有4家。你公司对与新增单位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0.2.4条和第10.2.11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2-28
标题关于对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8]第4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8】第4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8年3月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对外披露并报送我部。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12-30
标题收到绥阳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相关法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文件批号绥公治行罚决字[2017]983号
批复原因开源爆破绥阳项目部爆破员和安全员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民爆物品流失造成事故,违反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批复内容对开源爆破作出罚款49万的行政处罚。
处理人绥阳县公安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9-13
标题济南四五六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夜间施工
批复内容罚款0.5万元
处理人济南市天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5-15
标题盘化(济南)化工有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食品安全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批复内容罚款0.5万元
处理人济南市章丘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3-14
标题山东银光民爆器材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城乡规划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
批复内容罚款4.526万元
处理人枣庄市山亭区城市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3-13
标题山东银光民爆器材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收到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税收征收管理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批复内容罚款0.005万元
处理人泰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2-17
标题收到绥阳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绥公手(治)行罚决字[2017]01号)
相关法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文件批号绥公手(治)行罚决字[2017]01号
批复原因开源爆破绥阳项目部爆破作业人员违规作业,违反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批复内容对开源爆破作出罚款13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理人绥阳县公安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12-02
标题收到枣庄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文件批号枣国土资监(罚)字[2016]第06101号
批复原因银光销售枣庄分公司于2015年9月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张庄村集体土地7,789平方米,其中林地4,728平方米,未利用地1,431平方米,建设用地1,630平方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四十四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对银光销售作出233,670元的行政处罚,并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处理人枣庄市国土资源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11-11
标题贵州开源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六盘水项目部工程中遗留下民爆物品
批复内容罚款2万元
处理人六盘水市公安局直属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9-02
标题贵州盘江民爆有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未办理《卫生许可证》擅自用水
批复内容罚款0.2万元
处理人清镇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1-15
标题收到曲阜市安全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文件批号(曲)安监管罚告[2016]03-001-1号
批复原因银光民爆曲阜分公司在生产管理过程中,现场管理不到位,操作工违章操作,未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按照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于2015年11月21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致一人死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对银光民爆曲阜分公司作出20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理人曲阜市安全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08-17
标题余庆合力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安全生产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爆破现场未设置安全警戒标志、无爆破技术设计文件
批复内容罚款4万元
处理人遵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08-10
标题收到施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相关法规《安全生产法》
文件批号(施)安监管罚[2015]003号
批复原因余庆合力在没有爆破安全员,未设置警戒线的情况下进行爆破,导致发生事故,工程设备受损。
批复内容对余庆合力作出罚款26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理人施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5-06-19
标题久联发展:关于深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5]第131号
批复原因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5】第131号)。要求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回复。
批复内容公司就问询函中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对函件回复并予以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01-13
标题收到余庆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相关法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文件批号余公(治)行政决字[2015]01号
批复原因余庆合力在爆破施工中未安排安全员进行安全警戒,导致发生安全事故。
批复内容对余庆合力作出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理人余庆县公安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09-11-24
标题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到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公司处罚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工信安函[2009]229号文
批复原因公司在2008年1月至2009年5月,涉嫌向非法买卖雷管的犯罪团伙非法销售雷管417.94万枚。
批复内容1、责令公司立即停产整顿。 2、责令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做出书面检查。 3、对公司处以50 万元罚款。公司停产并接受处罚后,及时将处罚和处理结果报送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经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
处理人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09-01-12
标题关于对贵州久联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董事长周天爵给予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
文件批号深证上[2009]2号
批复原因1.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联发展")于2008年4月30日公告2008年一季报,贵州久联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久联集团")的控股孙公司贵州遵义万福桥五金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福桥")在2008年4月25日至4月30日期间存在买入久联发展股票的行为,涉及金额合计232,221元。 2.久联集团及其控股孙公司万福桥在2008年4月25日至7月24日期间频繁买卖久联发展股票,短线交易涉及的金额合计7,104,565元。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47条关于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东不得从事短线交易的规定。 3.久联集团作为久联发展持股30%以上控股股东,在增持久联发展股票前未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久联集团董事长周天爵,未能勤勉尽责,对久联集团上述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批复内容一、对贵州久联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贵州久联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周天爵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贵州久联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董事长周天爵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上述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违法  公告日期:2008-07-12
标题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股东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
批复内容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向久联集团收缴上述相应所得收益。2008 年7 月11日久联集团已将上述收益1,405,000 元缴纳至本公司。该笔收益将纳入公司营业外收入,影响公司当期利润。久联集团就此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歉,本公司今后将加强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其他机构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5-01-19
标题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巡检意见的整改报告的公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黔证监[2004]99号
批复原因公司运作不规范;
批复内容 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于2004年11月15日至19日对我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并于12月24日以"黔证监[2004]99号"下发了《关于对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限期整改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主要问题涉及规范运作、财务会计核算两个方面。对于贵州监管局的巡回检查,公司非常重视。指定专门的部门、专门人员积极配合检查工作。接到通知后,公司组织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分析和研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公司认为: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的这次巡回检查是对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提高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方面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和现场指导,对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诚信经营、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公司将认真贯彻通知精神,落实整改措施,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学习和理解,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推动公司长足健康稳定的发展。
处理人贵州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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