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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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警示  公告日期:2024-06-08
标题ST华铁: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24]54号
批复原因2024年2月6日,ST华铁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公司与杭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实基金”)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并称杭实基金将协调相关产业投资资源与公司共同解决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问题,积极参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融资风险化解等。ST华铁未按照规定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前述信息,且未充分提示杭实基金与ST华铁尚未达成具有约束力的协议文件、相关合作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及相关风险等情况,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ST华铁、宣瑞国、王颖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4-06-07
标题ST华铁:关于对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
文件批号深证上[2024]446号
批复原因2024年2月6日,ST华铁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华铁股份与杭实基金达成战略合作》相关文章。ST华铁在文章中称,杭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实基金)将协调相关产业投资资源与ST华铁共同解决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问题、积极参与ST华铁控股股东股票质押融资风险化解等。ST华铁股票收盘价于2月7日上涨4.49%。2月7日,杭实基金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澄清声明显示,双方未就具体合作内容和后续工作安排达成有约束力的协议文件,尚无具体执行的交易,相关合作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当日ST华铁撤回前述微信公众号文章。ST华铁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以外的方式发布尚未公开披露、误导市场投资者并引发股价波动的信息,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2.1.1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第7.1.1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一、对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二、对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宣瑞国、总经理韩文麟、时任董事会秘书王颖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4-05-20
标题关于对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宣瑞国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42号
相关法规《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24]42号
批复原因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宣瑞国: 2024年5月,我局向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华铁或公司)、宣瑞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1-12号)。根据处罚决定书查明的事实,2019年至2022年,ST华铁与其实际控制人宣瑞国控制的相关关联方发生资金往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尚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资金余额(含本金及利息合计)133,785.89万元。根据公司公告,截至2024年4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现金方式累计仅归还占用资金10,954.94万元。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ST华铁、宣瑞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ST华铁应采取积极措施清收全部被占用的资金,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4-05-13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9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24]19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华铁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华铁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华铁股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 对王某卫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4-05-13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0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24]20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华铁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华铁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华铁股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 对韩某麟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4-05-13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2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24]22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华铁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华铁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华铁股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 对王某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4-05-13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4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24]14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华铁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华铁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华铁股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杨某林作为华铁股份时任董事、总经理,部分涉案期间负责公司全面生产经营管理,未勤勉尽责,未对亚通达制造等子公司保持必要的管控,未采取有效措施审慎核查子公司业务状况,未审慎评估资产减值事项,签字保证华铁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是相关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批复内容对杨某林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4-05-13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1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24]21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华铁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华铁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华铁股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 对段某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4-05-13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8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24]18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华铁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华铁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华铁股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初某权作为华铁股份时任董事、副总经理,亚通达设备董事、总经理,亚通达制造总经理,山东嘉泰董事,未勤勉尽责,在知悉华铁股份存在关联交易未披露情况后未采取措施核实,签字保证华铁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是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批复内容对初某权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4-05-13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市场禁入决定书〔2024〕1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市场禁入决定书[2024]1号
批复原因一、华铁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华铁股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批复内容对宣某国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4-05-13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7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24]17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华铁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华铁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华铁股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袁某刚作为华铁股份时任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具有会计专业背景,对华铁股份商誉减值事项应保持更高的注意义务,未勤勉尽责,未采取有效措施核查涉案资产组状况,未审慎评估资产减值事项,签字保证华铁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是商誉减值不当导致相关年度定期报告虚假记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批复内容对袁某刚给予警告,并处以55万元罚款。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4-05-13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3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24]13号
批复原因一、华铁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华铁股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批复内容对张某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4-05-13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6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24]16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华铁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华铁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华铁股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姜某作为华铁股份时任董事,副总经理,亚通达设备时任董事长、董事、总经理,亚通达制造时任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未勤勉尽责,未采取有效措施审慎核查子公司业务状况,未审慎评估资产减值事项,涉案期间负责部分子公司全面经营管理,签字保证华铁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是相关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批复内容对姜某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4-05-13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1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24]11号
批复原因一、华铁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华铁股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批复内容对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4-05-13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5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24]15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华铁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华铁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华铁股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石某山作为华铁股份时任董事长、董事,亚通达设备时任董事长、董事,亚通达制造时任董事长、董事,未勤勉尽责,部分涉案期间负责公司或子公司全面经营管理,未采取有效措施审慎核查子公司业务状况,未审慎评估资产减值事项,签字保证华铁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是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批复内容对石某山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4-05-13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2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24]12号
批复原因一、华铁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华铁股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批复内容对宣某国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其中对其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450万元罚款,对其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350万元罚款。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4-05-13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3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24]23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华铁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华铁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华铁股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 对唐某明给予警告,并处以55万元罚款。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4-05-13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4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24]24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华铁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华铁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华铁股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 对明某给予警告,并处以55万元罚款。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4-05-13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5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24]25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华铁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华铁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华铁股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梁某超作为华铁股份时任副总经理,在知悉伊犁远音为华铁股份关联方的情况下,未及时报告,签字保证华铁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是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批复内容对梁某超给予警告,并处以55万元罚款。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4-05-11
标题ST华铁: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暨风险提示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24]24号
批复原因2024年5月,我局向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华铁或公司)、宣瑞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1-12号)。根据处罚决定书查明的事实,2019年至2022年,ST华铁与其实际控制人宣瑞国控制的相关关联方发生资金往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尚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资金余额(含本金及利息合计)133,785.89万元。根据公司公告,截至2024年4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现金方式累计仅归还占用资金10,954.94万元。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ST华铁、宣瑞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4-05-11
标题ST华铁: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24]11号、[2024]12号、[2024]1号
批复原因一、华铁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华铁股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批复内容一、对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 二、对宣瑞国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其中对其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450万元罚款,对其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350万元罚款。 对宣瑞国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4-05-10
标题关于对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4]第8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责令改正措施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清收被占用的资金,切实整改到位,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实际控制人宣瑞国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偿还占款。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4-05-09
标题ST华铁:关于公司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文件批号证监立案字0062024010号
批复原因因公司涉嫌未按时披露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批复内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4-04-19
标题关于对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4]第6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你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上述事项,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4-02-26
标题关于对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4]第3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4年2月2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4-02-19
标题关于对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4]第3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做好各项减值准备测试及计提工作,核查业绩预告内容是否准确,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年报编制、审议和披露工作,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请年审会计师勤勉尽责,公正独立,做好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我部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4-02-08
标题ST华铁: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处罚字[2024]2号
批复原因一、华铁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华铁股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批复内容我局拟决定: 一、对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 二、对宣瑞国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其中对其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450万元罚款,对其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350万元罚款;对宣瑞国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三、对张璇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四、对王承卫、杨永林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0万元罚款; 五、对石松山、韩文麟、姜炯、段颖、王颖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 六、对唐小明、明亮、梁伟超、袁坚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5万元罚款。 七、对初红权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3-07-13
标题ST华铁: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文件批号证监立案字0062023018号、0062023019号
批复原因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宣瑞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批复内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宣瑞国进行立案调查。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警示  公告日期:2023-06-07
标题ST华铁: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关联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2023]39号)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第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23]39号
批复原因(一) 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 1、 未充分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2、 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及资金占用情况 3、未披露大额银行定期存单对外质押担保情况 (二)财务核算方面的问题 1、通过虚构业务虚增收入 2、部分业务采用的收入确认方法不恰当 3、商誉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 4、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 5、无形资产初始计量不准确 6、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 7、所得税费用计算不准确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华铁股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宣瑞国、韩文麟、张璇、王颖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3-06-07
标题ST华铁: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关联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2023]38号)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23]38号
批复原因经查,上述青岛恒超机械有限公司等九家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恒超等九家公司)作为华铁股份的关联方公司,于2018年至2022年期间持续非经营性占用华铁股份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关联方公司占用华铁股份资金余额为13.38亿元。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青岛恒超等九家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宣瑞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3-06-07
标题关于对青岛恒超机械有限公司等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宣瑞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38号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23]38号
批复原因经查,上述青岛恒超机械有限公司等九家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恒超等九家公司)作为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铁股份)的关联方公司,于2018年至2022年期间持续非经营性占用华铁股份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关联方公司占用华铁股份资金余额为13.38亿元。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青岛恒超等九家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宣瑞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3-06-07
标题关于对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宣瑞国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39号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第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23]39号
批复原因一、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未充分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二)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未披露大额银行定期存单对外质押担保情况 二、财务核算方面的问题 (一)通过虚构业务虚增收入 (二)部分业务采用的收入确认方法不恰当 (三)商誉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 (四)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 (五)无形资产初始计量不准确 (六)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 (七)所得税费用计算不准确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华铁股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宣瑞国、韩文麟、张璇、王颖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23-05-09
标题关于对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8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5月2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2-01
标题关于对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12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2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6-07
标题关于对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33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6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19-12-03
标题关于对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石松山、王承卫、张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19]105号
批复原因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石松山、王承卫、张璇: 经查,2019年4月26日,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铁股份)发布了2018年年报,披露2018年度华铁股份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562.50万元,较2017年同期下降70.52%。但华铁股份未披露业绩预告,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华铁股份及石松山、王承卫、张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于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9-10-18
标题关于对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9年4月26日,公司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562.50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70.52%,但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业绩预告。
批复内容一、对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二、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石松山、总裁王承卫、财务总监张璇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23
标题关于对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9]第90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9〕第90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涉及需披露的,请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并在5月2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6-28
标题关于对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17]第47号
批复原因你公司于2017年1月24日披露了《2016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85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约447.33%。2017年4月21日,你公司披露了《2016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披露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300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约93.5%。你公司未能按照本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第一节的规定及时对已发布的业绩预告进行修正,属于修正滞后情形。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11.3.3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5-22
标题关于对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17]第33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你公司子公司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有限公司于2016年度收到科学技术专项补助资金1,970万元,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制造公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349.5万元。你公司未就获得上述大额政府补贴的事项及时履行临时披露义务,仅在2016年年度报告中予以了披露。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7.3条、11.11.4条第(十四)项的规定。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2-24
标题*ST春晖:关于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6]第2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2016年2月16日收到了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6】第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结合2015年度报告进行认真复核后,对问询函中所列问题向深交所做出了书面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06-23
标题*ST春晖: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函[2015]662号
批复原因(1)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1、公司第六届第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事项以会议决议签字代替表决票。 2、公司股东大会运作不规范。 (2)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1、未及时披露计提职工安臵费情况。 2、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错漏。 (3)财务核算存在的问题 1、2012、2013年度未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2、财务基础工作不规范。 (4)内幕信息管理存在的问题
批复内容公司对上述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4-11-04
标题*ST春晖: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4]第345号
批复原因公司股票自2014年6月1日起停牌筹划重大事项,深交所对公司停牌前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发现部分账户存在交易异常特征。深交所要求公司:对汤兴、周明章、张慈卿及陈俊朝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中介服务机构及上述单位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其他内幕知情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进行自查。
批复内容公司针对前述问题于2014年11月10日出具了《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二级市场交易异常账户进行自查的说明》:经自查,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相关股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中介服务机构及上述单位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其他内幕知情人与汤兴、周明章、张慈卿及陈俊朝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在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卖公司股票、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4-09-12
标题*ST春晖: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4]第293号
批复原因深交所公司部收到投资者投诉,反映公司因重大事项于6月3日停牌至今,已超过三个月,严重损害了投资者交易权。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明确复牌时间。
批复内容公司针对前述问题于2014年9月12日出具了《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复牌时间的说明》,说明了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度情况及预计的复牌时间。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3-11-09
标题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13]57号
批复原因中国证监会认定,公司董事长方振颖在公司2012年1月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期间泄露了内幕信息,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内幕交易行为。
批复内容根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方振颖处以3万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2-03-23
标题*ST春晖: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2]第81号
批复原因公司股票自2011年12月28日起停牌筹划重大事项;自2012年1月5日起,公司股票因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至2012年4月5日总停牌时间即将满三个月,但深交所公司部至今尚未收到公司提交的相关文件。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截至目前公司重组的进展情况,是否能在承诺的最晚复牌日五个交易日前,向深交所提交按《重组办法》要求制作的相关文件;如不能,请公司及时提交复牌公告,说明有关原因并承诺至少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批复内容公司于2012年3月27日公告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至少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于2012年3月27日开始复牌。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2-02-16
标题*ST春晖: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2]第28号
批复原因鉴于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1年12月28日开市起停牌。经交易核查,公司存在内幕知情人以实名账户交易公司股票等异常的情况。深交所要求公司:①详细说明公司此次重大重组事项的筹划过程及各环节参与人员,公司及本次重组相关各方是否存在信息提前泄露以及选择性信息披露情况;②内幕知情人梁钧荣、方丽红、黄美珍、贺晓、李卫红、魏梅姣及刘凯以实名账户交易公司股票,请公司核实有关交易是否涉嫌内幕交易,并提交当事人的自查说明。
批复内容公司针对前述问题于2012年2月24日出具了《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说明》,主要内容为:①说明了此次重大重组事项的筹划过程及各环节的参与人员,确认公司及本次重组相关各方不存在信息提前泄露以及选择性信息披露情况。②根据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报告,说明其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确认其在买卖公司股票时未知悉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和其他任何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在敏感期间买入股票的情形。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1-05-03
标题*ST春晖: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1]第42号
批复原因2011年4月14日至2011年5月3日期间,公司股价涨幅明显偏离大盘,累计涨幅24.10%。其中,4月26日、4月27日成交量明显放大。深交所要求公司:①关注、核实相关问题,确认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②向公司控股股东书面函询,说明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对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要求其书面回复。③详细说明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④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批复内容公司针对前述问题于2011年5月5日出具了《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实重大信息等有关问题的说明》,主要内容为:①公司董事会经核实后确认: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不存在对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公司基本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②经公司实际控制人开平资管办的授权管理人开平资产复函确认,公司实际控制人开平资管办控股的开平资产、开平实业、开平材料、开平市装饰工程开发公司等公司三个月内无将春晖股份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实施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③2011年2月22日,公司个人股东或个人股东代表袁铭、余国亮参加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后公司安排两人参观生产车间并对其提出的一些疑问作出解释,相关问题均是在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的前提下,对公司经营、行业状况等情况作出说明。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没有接待其他机构或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④经自查,2011年4月14日至2011年5月3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1-03-04
标题*ST春晖: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1]第13号
批复原因2011年2月18日至2011年3月3日,公司股价涨幅明显偏离大盘,累计涨幅22.33%。其中,2月18日、3月1日,公司股票均达到最大涨幅限制。深交所要求公司:①关注、核实相关问题,确认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②向公司控股股东书面函询,说明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对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要求其书面回复。③详细说明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④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批复内容公司针对前述问题于2011年3月8日出具了《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实重大信息等有关问题的说明》,主要内容为:①公司董事会经核实后确认: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不存在对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公司基本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②经公司实际控制人开平资管办复函确认,开平资管办及国资控股的开平资产、开平实业、开平材料、开平市装饰工程开发公司等公司三个月内无将春晖股份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实施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③2011年2月22日,公司个人股东或个人股东代表袁铭、余国亮参加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后公司安排两人参观生产车间并对其提出的一些疑问作出解释,相关问题均是在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的前提下,对公司经营、行业状况等情况作出说明。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没有接待其他机构或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④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26
标题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执行情况的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问题一:公司章程有待进一步完善 问题二:高级管理人员的聘用与任免有待进一步规范。 问题三:监事会运作不够规范 问题四:未按规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问题五:经理层职权设置不够恰当,经理办公会运作不够规范。 问题六:内部控制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批复内容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0-31
标题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2007]48号
批复原因问题一: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问题二:公司董事会尚未设立专门委员会 问题三:公司的“熔体直纺三万吨差别化涤纶长丝技改项目”与大股东的聚酯切片生产线具有很高的关联度,原材料供应的依赖性强,需要确切解决。 问题四:其他问题 。
批复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和广东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广东证监[2007]48号)的要求,我公司于2007年4月启动了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并于5月31日前完成了自查阶段工作,《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已于7月21日正式对外公告。此后,公司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网站等方式收集了社会公众对公司治理的意见,9月19日至20日,广东证监局检查组对公司开展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进行了现场检查。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2-08-29
标题《限期整改通知》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
批复内容  中国证监会广州证券监管办公室于2002年7月8日至7月12日对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例行巡回检查,并于2002年8月2日向公司发出了广州证监[2002]181号《关于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有关问题的通知》。
处理人广州证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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