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3-09-14 |
标题 | 湖北能源集团峡口塘水电有限公司被利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利自然资罚[2021]44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利自然资罚[2021]4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在利川市文斗镇郁江村、堡上村、艾地村建设的峡口塘水电站项目于2016年5月24日动工建设,项目存在非法占地情形。非法占地总面积18,128.62㎡,其中地块一面积 8,503.55㎡,地块二面积 6,523.06㎡,地块三面积 3,102.01㎡,其中占国有土地总面积 1,976.00㎡,占集体土地 16,152.62平方米。 |
批复内容 | 责令公司在十五日内将非法占有的 16,152.62㎡集体土地分别退还给郁江村、堡上村、艾地村。 |
处理人 | 利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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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9-14 |
标题 | 湖北荆州煤炭港务有限公司被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江自然资罚[2021]020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江自然资罚[2021]02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于2018年5月在江陵县马家寨乡金港村、江北农场三分场未经批准动工建设铁路及附属设施,占地面积5,355.09㎡,属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
批复内容 | 1、责令15日内将非法占用的3,008.41㎡土地退还江陵县马家寨乡金港村村民委员会、非法占用的2,346.68㎡土地退还江陵县江北农场三分场;2、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铁路和其他设施5,355.09㎡;3、处非法占用4,517.37㎡耕地按每平方米2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人民币90,347.40元,和非法占用837.72㎡其他农用地按每平方米5元的标准处以罚款人民币4,188.60元,共计罚款94,536.00元; |
处理人 | 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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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9-14 |
标题 | 湖北荆州煤炭港务有限公司被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江自然资罚[2019]28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江自然资罚[2019]2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在马家寨乡祁渊村占用土地修建铁轨、皮带机栈桥过程中存在为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
批复内容 | 1、责令将非法占用的土地33,001.65㎡退还江陵县马家寨乡祁渊村;2、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处非法占用33,001.65㎡处以每平方米2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人民币660,033.00元。 |
处理人 | 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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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9-14 |
标题 | 湖北能源集团齐岳山风电有限公司被利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处罚(利城管罚决字[2020]第3001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利城管罚决字[2020]第300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2年6月27日擅自开工建设利川汪营风电场(48MW)110KV升压站土建及安装工程。 |
批复内容 | 处以罚款66,391.22元。 |
处理人 | 利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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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9-14 |
标题 | 湖北能源集团齐岳山风电有限公司被利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处罚(利城管罚决字[2020]第600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利城管罚决字[2020]第60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09年10月1日擅自开工建设齐岳山风力发电场110KV升压站土建工程。 |
批复内容 | 处以罚款55,927.38元。 |
处理人 | 利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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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9-14 |
标题 | 湖北能源集团远安茅坪新能源有限公司被远安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处罚(远城执罚字[2021]第004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远城执罚字[2021]第004号 |
批复原因 | 远安县河口乡樟树村四组湖北能源集团远安茅坪风电场工程项目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
批复内容 | 处以工程合同价款1%的罚款36,616.69元 |
处理人 | 远安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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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9-14 |
标题 | 湖北能源集团随州长岗新能源有限公司被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随洪综行决字[2021]2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随洪综行决字[2021]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于2019年11月在大洪山风景名胜区长岗镇黄木淌村三组实施了大洪山(20MW)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其中新建了大洪山光伏开关站综合办公楼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838平方米,总投资约192.27万元,未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 |
批复内容 | 处以96,135.00元的罚款。 |
处理人 | 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综合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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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9-14 |
标题 | 湖北能源集团随州长岗新能源有限公司被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随自然资规执罚[2021]4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随自然资规执罚[2021]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未经批准,于2021年4月擅自占用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土地平整,面积2,059.72平方米,占用土地位置为长岗镇黄木淌村三组。 |
批复内容 | 1、责令公司将非法占用的2,059.72平方米土地在15日内退还给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对公司非法占用土地按每平方米9元的标准罚款18,537.50元。 |
处理人 |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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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9-14 |
标题 | 湖北能源集团广水王子山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被广水市林业局行政处罚(鄂广林罚决字[2020]第058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鄂广林罚决字[2020]第058号 |
批复原因 | 2019年12月23日至2020年9月中旬期间,情人在广水市吴店镇王子店村安装太阳能光伏板超林地许可占用林地。其中三期光伏电板超占用林地面积33,408平方米,四期光伏板超占用林地面积21,594平方米,两处共计55,002平方米。 |
批复内容 | 1、处未初审同意征用、占用林地每平方米50元罚款,共计2,750,100元;2、责令在2022年2月28日前补办手续; |
处理人 | 广水市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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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9-14 |
标题 | 湖北能源集团黄石风电有限公司被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处罚(黄开铁城管执罚决字[2020]第001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黄开铁城管执罚决字[2020]第00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未经规划部门许可于2015年6月至2016年5月,在太子镇筠山上擅自开工建设风电升压站,共计建筑面积2,349.68㎡,总工程造价为317.45万元。 |
批复内容 | 处以建设工程总造价5%罚款,人民币15.87万元 |
处理人 |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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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9-14 |
标题 | 湖北能源集团随县岩子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被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随县自然资规执罚[2020]22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随县自然资规执罚[2020]2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于2019年12月,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随县殷店镇江头店村十一组土地建设随县江头店50MWp光伏升压站,总占地面积3,134平方米,建筑面积780平方米。 |
批复内容 | 1、责令将非法占用的3,134平方米土地在15日内退还给随县殷店镇江头店村村委会;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780平方米建筑物;3、对非法占用的3,134平方米土地,按照每平方米7元的标准处以罚款,计21,938.00元; |
处理人 | 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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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9-14 |
标题 | 湖北能源集团枣阳新能源有限公司被枣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枣自然资处罚字[2021]52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枣自然资处罚字[2021]5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未经批准,2021年3月至立案调查时,非法占用兴隆镇兴隆村七组土地2,949.89平方米建太阳能发电站的综合楼、配电楼、svg室及附属设施。 |
批复内容 | 1、责令将非法占有的枣阳市兴隆镇兴隆村七组2,949.89平方米土地在十五日内自行退还给枣阳市兴隆镇兴隆村七组;2、对非法占用不符合枣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2,949.89平方米土地的行为,限十五日内自行拆除在枣阳市兴隆镇兴隆村七组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恢复土地原状;3、对非法占用2,523.10平方米土地(水田)的行为,按16.00元/㎡处以40,369.60元罚款;4、对非法占用426.79平方米(坑塘水面126.44平方米、渠沟170.96平方米、农村道路129.39平方米)体验度的行为,按8.00元/㎡处以3,414.32元罚款;罚款合计人民币43,783.92元 |
处理人 | 枣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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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9-14 |
标题 | 湖北能源集团齐岳山风电有限公司被利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利自然资执告[2019]133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利自然资执告[2019]13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在利川市谋道镇双鹿村二组修建齐岳山二期风电场升压站建设中,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进行建设的行为。 |
批复内容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8,954.87平方米;2、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修建的办公用房1,064.40平方米、生产综合楼904.65平方米、内部道路2,368.36平方米、绿化用地2,278.93平方米、变电站2,329.25平方米等建构筑物;3、拆除在非法占用9.28平方米土地上修建的建构筑物;4、罚款179,097.40元。 |
处理人 | 利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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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9-14 |
标题 | 湖北能源集团广水王子山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被广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广住建行决字[2020]10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广住建行决字[2020]1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建设的吴店10MWP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开工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
批复内容 | 1、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叁万柒仟肆佰玖拾柒元)罚款。2、对施工单位处壹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广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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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5-30 |
标题 | 关于对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59号 |
批复原因 | 2023年4月28日,你公司披露的《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因你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陕煤华中煤炭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中煤炭销售公司)2022年修订了水运煤业务交易合同有关条款,你公司将华中煤炭销售公司2022年水运煤相关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对前期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其中调减2022年第一季度合并利润表的营业收入152,197.44万元,变动幅度为21.94%;调减2022年半年度合并利润表的营业收入302,177.42万元,变动幅度为22.14%;调减2022年第三季度合并利润表的营业收入379,696.01万元,变动幅度为18.77%。 |
批复内容 |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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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8-08-30 |
标题 | 湖北能源:关于收到湖北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 |
文件批号 | 湖北证监局[2018]25号 |
批复原因 | 近期,我局对你公司开展了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公司日常管理和财务系统未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事项、投资管理事项需向控股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进行请示,并根据有关批复开展工作。公司与三峡集团共同使用NC财务系统服务器,其后台数据、一至三级科目设置等由三峡集团管理和控制,公司进行后台数据读取、查询等操作需三峡集团同意。三峡集团可通过财务系统随时查阅公司财务资料,存在财务数据等内幕信息外泄的风险。上述问题,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发【2002】1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2007】40号)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2.公司年报中关于独立性的披露不准确。公司在2016年和2017年年报中未披露与三峡集团存在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独立性问题,导致年报中关于“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的表述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2007】40号)第二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第二十一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湖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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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6-03-26 |
标题 | 湖北能源:关于有关高级管理人员接受组织调查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根据中共湖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网站2016年3月25日发布消息,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贾曙光因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 |
批复内容 | 贾曙光具体涉案细节尚在调查中,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
处理人 | 中共湖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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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1-07 |
标题 | 湖北三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1)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还未达到证监会要求。
(2)董事会尚未设立各专业委员会。
(3)董事、监事选举未实行累计投票制。
(4)公司内部规章制度需要根据最新法律法规的精神加以完善。
(5)公司在2006年4月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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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内容 | 通过本次专项治理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对公司规范运作的意识,公司还制订了一些新的规章制度,完善了内控机制,这些都必将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公司治理是一项细致而又长远的工程,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公司治理建设,增强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整体竞争力,努力维护股东权益,积极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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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 | 湖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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