诫勉谈话 公告日期:2025-01-16 |
标题 | 关于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李敏、周丕平、古力、刘均、罗圆圆、向勇志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五条 |
文件批号 | 四川证监局[2025]7号 |
批复原因 | 在审计执业中存在多个问题,包括风险评估、控制测试、实质性程序和审计底稿等方面的问题。 |
批复内容 | 决定对你所及上述人员分别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四川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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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4-10-11 |
标题 | 关于对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16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监管函 |
批复内容 |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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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12-12 |
标题 | 关于对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经查,你公司发行的希望转债、希望转2前期已存在触发《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情形,你公司迟至2023年11月30日才披露《关于预计触发希望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关于预计触发希望转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你公司未在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5个交易日前及时披露提示性公告 |
批复内容 |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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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9-05 |
标题 | 关于对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143号 |
批复原因 | 2023年1月31日,你公司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亏损41,000万元至61,000万元。2023年3月31日,你公司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22年度净利润为亏损135,000万元至亏损155,000万元。你公司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146,061万元。你公司《2022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经审计净利润金额差异较大,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 |
批复内容 |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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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10-29 |
标题 | 新希望六和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平邑饲料厂被平邑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平)应急罚[2021]gmd008号 |
批复原因 | 因“1、破碎机磁选设备未定期检测;2、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安全帽及防护手套)” |
批复内容 | 被给予罚款人民币1.5万元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平邑县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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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10-29 |
标题 | 新希望六和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兰陵县分公司被兰陵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兰陵)应急罚[2021]1004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
文件批号 | (兰陵)应急罚[2021]1004号 |
批复原因 | 因“1.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试卷中存在:程中全试卷批改无得分,张翔班组级试卷批改扣分与规定分值不符,孙法强、王杰试卷未批改;2.企业2021.1.15开具的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中无气体检测结果” |
批复内容 | 被给予罚款人民币3.1万元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兰陵县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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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2-08 |
标题 | 新希望六和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平邑饲料厂收到平邑县环境保护局处罚 |
相关法规 |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
文件批号 | 平环罚决字[2019]33号 |
批复原因 | 未按规定和监测规范设置监测点位和采样监测平台 |
批复内容 | 被责令改正,并处以2万元的罚款。 |
处理人 | 平邑县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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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2-08 |
标题 | 新希望六和饲料股份有限公司邹平分公司收到邹平县环境保护局处罚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文件批号 | 邹环罚字[2018]120号 |
批复原因 | 生产过程中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
批复内容 | 被责令改正,并处以10万元的罚款。 |
处理人 | 邹平县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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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2-08 |
标题 | 杨凌本香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收到杨陵区生态环境局处罚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文件批号 | 杨政环罚决字[2019]10号 |
批复原因 | 生态仔猪繁育基地建设项目(李家猪场)在养殖过程中,将粪液直接排至后备舍北侧未作防渗处理的空地处 |
批复内容 | 被责令改正,并处以3万元的罚款。 |
处理人 | 杨陵区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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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2-08 |
标题 | 新希望六和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兰陵县分公司收到兰陵县应急管理局处罚 |
相关法规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
文件批号 | (兰陵)应急罚[2019]3007-1号 |
批复原因 | 未对液体氮氨酸储罐进行有限空间辨识,现场未设置有限空间警示标志 |
批复内容 | 被处以2万元的罚款。 |
处理人 | 兰陵县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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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2-08 |
标题 | 夏津新希望六和农牧有限公司收到夏津县林业局处罚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
文件批号 | 夏林罚书字[2018]第1002号 |
批复原因 | 在未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的情况下实施建设工程 |
批复内容 | 被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对所占林地面积5,000平方米按每平方米20元处以罚款共计10万元。 |
处理人 | 夏津县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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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9-23 |
标题 | 关于对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20]第52号 |
批复原因 | 你公司2020年8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显示,你公司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集团”)自2020年2月5日起6个月内以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增持公司股份,增持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含)。2020年8月5日,你公司收到股东新希望集团通知,其增持你公司股份的计划已到期完成,但你公司迟至2020年8月27日才披露相关公告。 |
批复内容 |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和第2.1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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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8-22 |
标题 |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希望饲料分公司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
文件批号 | (绵涪)安监罚[2018]08007号 |
批复原因 | 2018年8月22日,绵阳市涪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绵涪)安监罚[2018]08007号),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希望饲料分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绵阳饲料分公司”)因“1、植物油罐和1号、2号、3号机爬梯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2、有限空间作业未执行作业审批” |
批复内容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和《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八条的规定,被处以2.5万元和1万元的罚款。 |
处理人 | 绵阳市涪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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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5-15 |
标题 | 新希望六和饲料股份有限公司鱼台分公司安全生产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文件批号 | (鱼)安监罚[2018]1016号 |
批复原因 | 2018年5月15日,鱼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鱼)安监罚[2018]1016号),新希望六和饲料股份有限公司鱼台分公司(以下简称“六和饲料鱼台分公司”)因“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
批复内容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处以5,000元的罚款。 |
处理人 | 鱼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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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4-18 |
标题 | 新希望六和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平邑饲料厂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文件批号 | (平)安监罚[2018]0022号 |
批复原因 | 2018年4月18日,平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平)安监罚[2018]0022号),新希望六和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平邑饲料厂(以下简称“六和饲料平邑饲料厂”)因“1、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综合应急预案演练;2、企业未为投料工序及饲料加工车间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人员配备防静电服、防静电鞋、防静电手套等个体防护设备” |
批复内容 | 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被处以2万元和1.5万元的罚款。 |
处理人 | 平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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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11-09 |
标题 | 新希望六和饲料股份有限公司莱州分公司的税务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
文件批号 | 莱地税稽罚[2017]25号 |
批复原因 | 2017年11月9日,莱州市地方税务局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莱地税稽罚[2017]25号),新希望六和饲料股份有限公司莱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六和饲料莱州分公司”)因“向职工免费提供的单位宿舍房产原值912,801.30元未申报缴纳房产税”, |
批复内容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二、三、四条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和自收自支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产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94号),被处以应缴未缴房产税金额0.5倍的罚款,罚款金额共计11,501.28元。 |
处理人 | 莱州市地方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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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8-28 |
标题 | 新希望六和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方面的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2017年8月28日,六和饲料因“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被青岛市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0元的罚款。 |
处理人 | 青岛市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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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8-11 |
标题 | 关于对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时任高级管理人员党跃文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17]第69号 |
批复原因 |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2017年半年报预约披露时间为2017年8月30日,你作为新希望时任高级管理人员,于2017年8月8日买入新希望股票20,000股,买入金额达15.92万元。 |
批复内容 |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以及《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8.15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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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7-16 |
标题 | 新希望六和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六和分公司的环境保护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文件批号 | 禹环罚字[2017]第71号 |
批复原因 | 2017年7月16日,禹城市环境保护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禹环罚字[2017]第71号),新希望六和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六和分公司(以下简称“六和饲料德州分公司”)因“打包口脉冲式除尘设施未使用,投料口脉冲除尘的除尘布袋已堵满,收尘效果差”等, |
批复内容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被处以10万元的罚款。 |
处理人 | 禹城市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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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3-10 |
标题 |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唐汉博、唐园子、袁海林等5名责任人员)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20号 |
批复原因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依法对唐汉博、唐园子等人市场操纵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唐汉博、唐园子、袁海林、唐渊琦、袁超提出听证申请。2017年3月2日,我会依法举行听证会,听取了当事人唐汉博、唐园子、袁海林、唐渊琦、袁超的陈述申辩意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
批复内容 |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我会决定:
一、没收唐汉博操纵“同花顺”、“杰赛科技”违法所得199,855,287.99元,并处597,765,863.97元罚款,对袁海林、唐渊琦、袁超分别处以600,000元罚款。
二、没收唐园子操纵“广发证券”违法所得9,572,618.88元,并处28,717,856.64元罚款。
三、对唐汉博、唐园子共同操纵“新希望”和“博云新材”行为,没收唐汉博、唐园子违法所得38,105,771元,对唐汉博处以89,653,850元的罚款,对唐园子处以22,863,463元的罚款,对袁海林、唐渊琦、袁超分别处以600,000元罚款。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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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1-03 |
标题 | 新希望六和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嘉祥分公司安全生产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文件批号 | (嘉)安监管[2016]4054号 |
批复原因 | 2017年1月3日,嘉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嘉)安监管[2016]4054号),新希望六和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嘉祥分公司(以下简称“六和饲料嘉祥分公司”)因“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 |
批复内容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处以5,000元的罚款。 |
处理人 | 嘉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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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12-16 |
标题 | 新希望六和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的税务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吉市地税稽罚[2016]10061号 |
批复原因 | 2016年12月16日,吉林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吉市地税稽罚[2016]10061号),新希望六和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六和饲料吉林分公司”)因“支付2015年度房屋租赁款项没按规定取得地税发票”, |
批复内容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被处以罚款2,000元。 |
处理人 | 吉林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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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7-25 |
标题 | 新希望六和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方面的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青岛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条例》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2016年7月25日,六和饲料因“未按照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案处置建筑废弃物”,违反了《青岛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条例》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被青岛市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青岛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0,000元的罚款。 |
处理人 | 青岛市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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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6-03-02 |
标题 | 新希望: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重组管理办法》、《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6号—资产评估相关事宜》 |
文件批号 | 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1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于2016年2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1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召集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所提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分析,现对相关问题回复说明。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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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6-02-24 |
标题 | 新希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1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于2016年2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1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针对问询函中提及的事项,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目前正在积极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待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说明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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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1-06 |
标题 | 新希望六和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方面的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2016年1月6日,新希望六和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和饲料”)因“未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
批复内容 | 被青岛市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000元的罚款。根据六和饲料提供的罚款缴纳凭证及整改说明,六和饲料已缴纳罚款,履行了项目报建及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完成了相应整改。 |
处理人 | 青岛市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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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12-24 |
标题 | 新希望: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15]第545号 |
批复原因 |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关注函【2015】第545号)《关于对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以下简称“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高度重视,根据关注函的要求,公司会同独立财务顾问和公司律师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关注函提出的问题回复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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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04-11 |
标题 |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警示函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四川证监局[2015]4号 |
批复原因 |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年2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以下简称“四川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5]4号)《关于对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主要内容:
2013年3月,子公司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投资”)与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信托”)签订惠利二号单一资金信托合同,设立2亿元的资金信托。2013年4月西藏信托与你公司关联方新希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置业”)签订惠利二号信托贷款合同,提供两亿元资金给新希望置业使用,1年期限届满后于2014年4月回款至新希望投资。上述投资完成后,你公司分别于2013年10月14日、2013年10月29日召开第6届董事会第4次、5次会议,并通过董事会决议,对包括上述投资在内的总额为16亿的投资理财进行补充授权。
上述决策程序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未有效发挥决策与监督作用。且根据董事会授权,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应当为保本型产品,但根据银监会《关于严禁信托投资公司信托业务承诺保底的通知》,上述惠利二号产品不应视为保本型产品。 |
批复内容 | 公司本着认真整改、规范运作的态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针对《警示函》提出的问题进行核查和分析,查找原因,并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制定了整改计划和措施。
公司收到四川证监局的《警示函》后,庚即责令投资公司相关人员作出深刻检讨,按照四川证监局《警示函》的要求,对投资公司进行了专项内部通报批评,给予投资公司经营班子一次性的经济处罚5万元,并要求将其款项直接上交到公司财务部。 |
处理人 | 四川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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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03-28 |
标题 |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证监局对公司控股股东采取责令公开说明措施决定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文件批号 | 四川证监局[2015]5号 |
批复原因 | 近期,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集团”)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以下简称“四川证监局”)《关于对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决定》([2015]5号)(以下简称“《监管决定》”),指出新希望集团子公司新井物产贸易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中存在饲料原料的采购与外部销售,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贸易业务形成同业竞争,该事项不符合新希望集团2010年12月31日所作“在控制上市公司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期间,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的承诺。 |
批复内容 | 新希望集团收到《监管决定》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自查,其就相关事项的形成原因及整改计划进行说明。 |
处理人 | 四川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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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15-02-17 |
标题 |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四川证监局[2015]4号 |
批复原因 |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年2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以下简称“四川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5]4号)《关于对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主要内容:
2013年3月,子公司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投资”)与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信托”)签订惠利二号单一资金信托合同,设立2亿元的资金信托。2013年4月西藏信托与你公司关联方新希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置业”)签订惠利二号信托贷款合同,提供两亿元资金给新希望置业使用,1年期限届满后于2014年4月回款至新希望投资。上述投资完成后,你公司分别于2013年10月14日、2013年10月29日召开第6届董事会第4次、5次会议,并通过董事会决议,对包括上述投资在内的总额为16亿的投资理财进行补充授权。
上述决策程序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未有效发挥决策与监督作用。且根据董事会授权,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应当为保本型产品,但根据银监会《关于严禁信托投资公司信托业务承诺保底的通知》,上述惠利二号产品不应视为保本型产品。 |
批复内容 | 现根据《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的规定,对你司予以警示。公司应高度重视,并采取以下措施:
1、认真查找原因,完善公司投资理财业务的决策程序及内控制度。明确从授权、执行、监督到信息披露等关键环节的控制程序,强化董事、监事、高管的义务和责任,改进公司投资理财的资金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披露所涉两份信托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对方、资金价格、资金最终使用者等信息。
3、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
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告,于2015年3月12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
处理人 | 四川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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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4-09-24 |
标题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14]第78号)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14]第78号 |
批复原因 | 2014年8月22日,你公司收到募集资金29.89亿元,存入你公司在中国银行成都蜀大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8月26日,你公司与中行蜀大支行签署相关协议,委托中行蜀大支行以本次募集资金认购保本收益性理财产品,认购本金为29.89亿元,收益率为2.9%(年率),约定唯一开放日为2014年9月1日。你公司于9月1日对其进行了赎回,当日全额计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除去本金外,其利息收入为142.54万元)。 上述利用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行为,你公司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9月12日才对外披露前述事项。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本所《上市规则》第2.7条规定。 |
批复内容 |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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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0-08-10 |
标题 |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川证监上市[2010]64号 |
批复原因 | 2010年8月10日至9月5日,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对发行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2010年11月30日出具了《提示整改函》,指出公司存在如下问题:
一、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
二、关于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问题
三、会计报表编制和财务核算存在的差错 |
批复内容 | 针对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提出的问题,公司立即组织公司董、监事及相关部门和人员,对《提示整改函》所列的整改内容和要求分析解剖、逐项落实,部署了相应整改措施,并于2010年12月17日向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报送《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整改报告》。
公司通过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使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得到进一步健全,并加强公司董、监、高及各级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开展专题研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规范公司运作,强化财务管理,加强内控制度,切实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质量,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
处理人 | 四川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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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1-29 |
标题 | 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四川证监局[2007]12号 |
批复原因 | 问题一、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创新还不够。
问题二、公司应采取适当方式解决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同业竞争问题。
问题三、公司应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培训学习,强化监事会监督职能。
问题四、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精神,董秘作为公司高管人员,应兼任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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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内容 | 通过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大大促进了本公司规范运作进程,提高了公司的治理水平。为此,我公司将坚持不懈地将此项工作进行下去,并把公司在本次活动中形成的管理制度和较好的做法运用到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中,加大管理及执行力度,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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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 | 四川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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